第四百一十一章 酷吏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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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一年的最后几天,长安城上演了一场惊天大戏。
勋国公张亮,因为谋逆罪,抄家,夫妇二人要拉到西市问斩!
高高在上的国公啊,居然还贪心不足,企图谋逆?
是大唐哪里亏欠你了,还是这太平盛世惹到你了?
西市里的菘菜贩子意外地发现,今日的菘菜销售状况一般,平日无人问津、只是偶尔有人会拾去喂猪、喂鸡的菜帮子与烂菜叶,居然有不少人在出钱买!
张亮夫妻进入西市的瞬间,铺天盖地的菘菜帮子、烂菜叶落到他们身上。
当然,张亮身上的菜帮子、菜叶要数倍于李氏。
张亮吹开一片菜叶,缓缓地闭上眼睛。
成王败寇,这是早有预料的结局了,不是吗?
李氏咯咯一笑:“夫君,连累你了。”
张亮一声长叹。
一步步踏上这不归路,固然有李氏要为李子通报仇的因素,又何尝不是自已的野心在膨胀呢?
眼高手低,布局做得不错,却是百密一疏。
或许,对张慎几多几分信任,就不会落到这结局了吧?
不,再往前推,应该是不要招惹到王恶那睚眦必报的家伙!
这一次张慎几的出现,张亮也知道了其中的经过,诶,还是跟王恶脱不开关系。
王恶:瞧你说的,好像本侯是那种打击报复的人!
唯一庆幸的是,张亮休妻时,将亲骨肉张慎微划给了前妻,与自已断了明面上的联系,以李世民的心胸,应该不至于牵连到他吧?
“杀了他!”
围观的大唐百姓振臂咆哮。
国度强盛,民心自然凝聚,对此等逆贼自然绝不容忍,就如后世网民对731逆贼的态度。
刽子手洋洋得意地对台下拱手,一口闷倒驴喷到刀身上,干净利落地耍了两招,博取了一片喝彩声,这才挥刀斩首。
刀光闪,人头落,鲜血喷涌。
“彩!”
……
宽仁大度王端正没有去观刑。
说起来倒不是王恶悲天悯人,只不过是李世民让他去诏狱走了一趟。
没戴手铐、脚镣,王恶一身官服,腆着微微泛起肚腩,一副上官巡视的架势。
诏狱的存在,并不是甚么秘密,就连百骑的驻地都在皇城里呢,诏狱不过是百骑的下属而已。
知道归知道,朝廷官员,除了下狱之外,正儿八经进来过的,也只有王恶一人。
听着铁九十七一嘴“你的荣幸”的垃圾话,王恶差点呸了他一脸。
这荣幸,有种你转嫁给别人,爱谁谁。
这破地,一听就晦气。
诏狱主体是在地下,除了让囚徒不易逃走外,王恶觉得,应该是防止噪音污染。
诏狱嘛,用点刑罚不是很正常么?
有刑罚就有噪音。
所以,建在地下,没毛病。
地下阴森一点很正常,火把、油灯在甬道上尽情地燃烧着,足以证明这地下工程不是豆腐渣——通风良好啊。
地下的牢房里,或呻吟、或喊冤、或歇斯底里,不一而足。
王恶现在的心肠比钢铁还硬,只当这是马耳东风,与铁九十七并肩向前,面上还带着淡淡的微笑。
铁九十七带着王恶拐过一个道口,前面豁然开朗。
青石垒就的墙壁,宽敞明亮的厅堂里,老熟人周森带着一个年轻人候在那里。
奇怪啊,以前一看到周森,总感觉到浓浓的阴森感,为甚这次没有了呢?
难道是周森改吃斋念佛了?
王恶坚决不肯承认是自已杀戮太狠,杀气压制了周森的气息。
不信,你扒开京观看看,有几具尸骸是王恶亲手斩杀的?
“蓝田侯越来越威风了,老汉得见大唐青年才俊崛起,当真不胜荣幸。”
周森难得地摆出一张笑脸。
遗憾的是,还是那么阴森森的,不如不笑呢。
王恶慵懒地坐到客位:“本官来诏狱,不是听你们拍马屁的。”
“简单地说,就是百骑抓到了几名形迹可疑的人,无论如何审问都问不出话来,想请蓝田侯协助一下。”铁九十七说明意图。
王恶翻了个白眼。
好像本侯是酷吏似的。
“好像周森才是用刑的一把好手吧?”王恶略表惊讶。
连周森都审不出结果,这骨头得多硬?
周森呵呵干笑:“老了,手艺潮了,不中用咯。现在是老汉的义子周兴在掌刑,还需要蓝田侯多多指教。周兴,还不来见礼。”
入!
这才是真正的酷吏!
“为甚收义子?”王恶的关注点有点歪。
“掌刑这行,太伤阴德,与其遗祸后人,还不如索性绝后。”
周森有些唏嘘。
周兴恭恭敬敬的行礼,秀气的面容很平静,眸子却隐隐透着狂热。
“周兴,你对他们施刑了?”
王恶挑眉。
周兴腼腆地笑了:“片了一个,入瓮一个,可惜没问出有用的东西。”
王恶瞬间了然。
片,切片,以前周森玩过。
入瓮,“请君入瓮”这个成语熟不?就是周兴创造出来的刑罚。
连周兴自已都扛不住的刑罚,能熬到死都不开口的,只有死士了。
三个一模一样装扮的疑犯押上来,王恶只看了一眼,指着左边那个略微年轻的疑犯。
“周兴,拿出你的手艺,本侯保证你会有收获。”
周兴微微迟疑:“蓝田侯,可以赐教其中缘由吗?”
王恶点头:“你看着他们三个外表没有区别,可实际上,另外两人时常用目光瞟着他,基本上可以判断,他为主,其他人是他的奴从。这也是你前面用刑罚没能让人招供的原因,在主子面前,奴从即便是死也不敢吭声啊。”
周兴这才对王恶佩服得五体投地。
“厉害!不愧是大唐最狠的人物,一眼就看出关键。”年轻的疑犯鼓掌,用微微拗口的大唐话说道。“中臣满希见过蓝田侯。”
“中臣镰足的族人?”王恶微微诧异。
现在的中臣镰足也就二十三四岁,虽然有点崭露头角,却还是无根浮萍,派人来大唐,有屁用?
中臣镰足命运中的搭档中大兄王子,也才是个十一二岁的奶娃娃,自然也没有中臣镰足的用武之地。
不过,中臣镰足一直是以推翻苏我入鹿为己任的,派人入大唐,是为了争取大唐的支持?
贞观十一年的最后几天,长安城上演了一场惊天大戏。
勋国公张亮,因为谋逆罪,抄家,夫妇二人要拉到西市问斩!
高高在上的国公啊,居然还贪心不足,企图谋逆?
是大唐哪里亏欠你了,还是这太平盛世惹到你了?
西市里的菘菜贩子意外地发现,今日的菘菜销售状况一般,平日无人问津、只是偶尔有人会拾去喂猪、喂鸡的菜帮子与烂菜叶,居然有不少人在出钱买!
张亮夫妻进入西市的瞬间,铺天盖地的菘菜帮子、烂菜叶落到他们身上。
当然,张亮身上的菜帮子、菜叶要数倍于李氏。
张亮吹开一片菜叶,缓缓地闭上眼睛。
成王败寇,这是早有预料的结局了,不是吗?
李氏咯咯一笑:“夫君,连累你了。”
张亮一声长叹。
一步步踏上这不归路,固然有李氏要为李子通报仇的因素,又何尝不是自已的野心在膨胀呢?
眼高手低,布局做得不错,却是百密一疏。
或许,对张慎几多几分信任,就不会落到这结局了吧?
不,再往前推,应该是不要招惹到王恶那睚眦必报的家伙!
这一次张慎几的出现,张亮也知道了其中的经过,诶,还是跟王恶脱不开关系。
王恶:瞧你说的,好像本侯是那种打击报复的人!
唯一庆幸的是,张亮休妻时,将亲骨肉张慎微划给了前妻,与自已断了明面上的联系,以李世民的心胸,应该不至于牵连到他吧?
“杀了他!”
围观的大唐百姓振臂咆哮。
国度强盛,民心自然凝聚,对此等逆贼自然绝不容忍,就如后世网民对731逆贼的态度。
刽子手洋洋得意地对台下拱手,一口闷倒驴喷到刀身上,干净利落地耍了两招,博取了一片喝彩声,这才挥刀斩首。
刀光闪,人头落,鲜血喷涌。
“彩!”
……
宽仁大度王端正没有去观刑。
说起来倒不是王恶悲天悯人,只不过是李世民让他去诏狱走了一趟。
没戴手铐、脚镣,王恶一身官服,腆着微微泛起肚腩,一副上官巡视的架势。
诏狱的存在,并不是甚么秘密,就连百骑的驻地都在皇城里呢,诏狱不过是百骑的下属而已。
知道归知道,朝廷官员,除了下狱之外,正儿八经进来过的,也只有王恶一人。
听着铁九十七一嘴“你的荣幸”的垃圾话,王恶差点呸了他一脸。
这荣幸,有种你转嫁给别人,爱谁谁。
这破地,一听就晦气。
诏狱主体是在地下,除了让囚徒不易逃走外,王恶觉得,应该是防止噪音污染。
诏狱嘛,用点刑罚不是很正常么?
有刑罚就有噪音。
所以,建在地下,没毛病。
地下阴森一点很正常,火把、油灯在甬道上尽情地燃烧着,足以证明这地下工程不是豆腐渣——通风良好啊。
地下的牢房里,或呻吟、或喊冤、或歇斯底里,不一而足。
王恶现在的心肠比钢铁还硬,只当这是马耳东风,与铁九十七并肩向前,面上还带着淡淡的微笑。
铁九十七带着王恶拐过一个道口,前面豁然开朗。
青石垒就的墙壁,宽敞明亮的厅堂里,老熟人周森带着一个年轻人候在那里。
奇怪啊,以前一看到周森,总感觉到浓浓的阴森感,为甚这次没有了呢?
难道是周森改吃斋念佛了?
王恶坚决不肯承认是自已杀戮太狠,杀气压制了周森的气息。
不信,你扒开京观看看,有几具尸骸是王恶亲手斩杀的?
“蓝田侯越来越威风了,老汉得见大唐青年才俊崛起,当真不胜荣幸。”
周森难得地摆出一张笑脸。
遗憾的是,还是那么阴森森的,不如不笑呢。
王恶慵懒地坐到客位:“本官来诏狱,不是听你们拍马屁的。”
“简单地说,就是百骑抓到了几名形迹可疑的人,无论如何审问都问不出话来,想请蓝田侯协助一下。”铁九十七说明意图。
王恶翻了个白眼。
好像本侯是酷吏似的。
“好像周森才是用刑的一把好手吧?”王恶略表惊讶。
连周森都审不出结果,这骨头得多硬?
周森呵呵干笑:“老了,手艺潮了,不中用咯。现在是老汉的义子周兴在掌刑,还需要蓝田侯多多指教。周兴,还不来见礼。”
入!
这才是真正的酷吏!
“为甚收义子?”王恶的关注点有点歪。
“掌刑这行,太伤阴德,与其遗祸后人,还不如索性绝后。”
周森有些唏嘘。
周兴恭恭敬敬的行礼,秀气的面容很平静,眸子却隐隐透着狂热。
“周兴,你对他们施刑了?”
王恶挑眉。
周兴腼腆地笑了:“片了一个,入瓮一个,可惜没问出有用的东西。”
王恶瞬间了然。
片,切片,以前周森玩过。
入瓮,“请君入瓮”这个成语熟不?就是周兴创造出来的刑罚。
连周兴自已都扛不住的刑罚,能熬到死都不开口的,只有死士了。
三个一模一样装扮的疑犯押上来,王恶只看了一眼,指着左边那个略微年轻的疑犯。
“周兴,拿出你的手艺,本侯保证你会有收获。”
周兴微微迟疑:“蓝田侯,可以赐教其中缘由吗?”
王恶点头:“你看着他们三个外表没有区别,可实际上,另外两人时常用目光瞟着他,基本上可以判断,他为主,其他人是他的奴从。这也是你前面用刑罚没能让人招供的原因,在主子面前,奴从即便是死也不敢吭声啊。”
周兴这才对王恶佩服得五体投地。
“厉害!不愧是大唐最狠的人物,一眼就看出关键。”年轻的疑犯鼓掌,用微微拗口的大唐话说道。“中臣满希见过蓝田侯。”
“中臣镰足的族人?”王恶微微诧异。
现在的中臣镰足也就二十三四岁,虽然有点崭露头角,却还是无根浮萍,派人来大唐,有屁用?
中臣镰足命运中的搭档中大兄王子,也才是个十一二岁的奶娃娃,自然也没有中臣镰足的用武之地。
不过,中臣镰足一直是以推翻苏我入鹿为己任的,派人入大唐,是为了争取大唐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