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三章 江湖无侠士 老少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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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信,那种江湖,的确不是善良人可以期望的剑侠床下士所能出现的江湖,这样的侠士,也绝不会除暴安良,庇佑良善,除了如李逵一样的蛮砍一阵子,这种江湖好汉,还是不要巴望的好,他们可不分良莠参差就让你糊里糊涂抱着脑袋往黄泉路上跑的。
那种江湖是辛苦经营,凭着自己的努力挣钱致富的奉公守法的百姓的噩梦,比起来直承自己是匪徒的强盗,他们更有狠辣卑劣之处,而且他们还打着行侠仗义的旗号,让你死了也百口难辨。
行文至此,作者不禁要怀疑自己著述文字的真诚和影响,不过,好在江湖不过是江湖,江湖只是传说的江湖,江湖不是范仲淹谪居的江湖,江湖也只是书生们“仗剑长歌谈绝调,故人生死各千秋”的江湖,千古文人侠客梦,以作者的见闻,也不能脱却如此俗套罢了。
凤天来所预料的果然不错,薛大老板和之前所见到的一样,衣着朴素,精气神饱满,两眼烁烁有神,留着微微的燕尾胡,显得干净利落,精明强干,除了眼圈稍微有点酒色过度显得发黑之外,其他的方面他真的是一座不可撼动的坚城。
他依然保持那种精悍消瘦的模样,因为他不敢停下来苦练自己的武功,他还是江湖人的本色。
他不像是寻常的暴发户,小肚子腆起来,腮帮子鼓起来,吃的膀大腰圆,把所有的爆发气息都彰显在他们脸上和身上的那种俗流庸夫。
这倒是增添了凤天来心中的好感,凤天来不是心底清明的冷眼书生,也不是天生便对权贵富豪深恶痛绝的名士佳人。
他只是个要强好强,一心求在武林上位,一心想着手刃仇人,有朝一日让天下人都知道他的大名的武林热血少年。
对于这样白手起家的武林英雄,一方豪强,他一向是怀着十分的敬意,因为在他的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别看自己一来,薛大老板便出门相迎,薛大老板的弟子们顿时一脸恭敬虔诚,那种恭谨的意思,委实会让自己生出来今夕何夕和得意洋洋的感觉。
不过那一切都是对玄都宫而言的,也都是因为玄都宫盛名的缘故,这并非对自己这个武功高强的英雄少年。
如果不是曾经和薛大老板相会过,恐怕薛大老板都不一定知道自己这个籍籍无名的江湖少年究竟是谁。
其实就算是个蓬首垢面的老妪,气血衰迈的老翁,或者是个叫花子,甚至是一条狗,只要他代表着玄都宫而来,薛大老板都不敢怠慢小觑。
凤天来知道,武林没有规则,也没有律法,武林不靠诗书礼仪,也不因为你的德行高就给你十分的尊敬赞誉。
的确,任侠未必需要名剑和高深的武功,侠而不武者所在多有,武而不侠不仁者更是穷斯滥矣,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名士想要在武林中能有一番作为,那还是痴人说梦。
有书生名士的身份还能做儒中侠者,自墨翟诸葛青阳以来,的确少之又少。
武林还是靠着武功和家世门派才能更好走得通的武林,江湖的大道虽然宽广,可是大英雄秦叔宝还是被一文钱逼得当锏卖马。
当然,如阿飞那样一空依傍,靠着凌厉的剑法将生锈的宝剑刺入兵器谱上鼎鼎有名人物的咽喉而一战成名的,也是少之又少。
一个没有家世,没有门派做根基,武功也谈不上十分出类拔萃的人物,能够在短短数年之内成为川中武林人物仰慕的人物,迅速成为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大财主的豪杰,那种艰苦卓绝的毅力,指挥若定的能耐,组织领导麾下攻必取,战必胜的本领,绝对非同小可。
其实这位所有的伙计都认为绝不会点头哈腰的薛大老板,听到了玄都宫使者的来到的消息,虽然在寝室中等了半个时辰,可是等到他打定主意去见玄都宫的使者之后,几乎是小跑着出了长风镖局的大门来迎接凤天来。
玄都宫便有这样的魔力。
凤天来见到的薛大老板,约有五十岁的年纪,皮肤如古铜,尤其他的眼睛,似乎一下子便能穿透你的所有心事,在他的面前,连凤天来这个见多识广,不知道会过多少武林豪杰,武功高强的少年英雄都有一种坐卧不宁的感觉。
薛大老板也吃了一惊,想不到这少年居然是玄都宫主的外甥,他认得凤天来,别看几年前他还是寒玉谷中的一个小童子。
薛大老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他听过你的名字,便绝对会记得你,只要他见过你,就别想他会忘记你。
覃逸风为这个少年耽搁数年在寒玉谷中,这是薛大老板大为吃惊的一件事。
无论如何,他也想不通覃逸风这样的武林前辈,播州土司赖以为擎天柱的大宗师的人物,会为一个小小的顽童驻足三年在寒玉谷。
那一次薛大老板正好往播州土司府走镖,经过寒玉谷,亲自拜访过这位还是他本门的师叔的前辈,这少年的谈吐见解,都给他留下了极深的模样。
这样的少年他自然不敢小觑,也不敢轻忽。
他这样不知道见识过多少大场面的场面人,本来还想要恭维凤天来一番,甚至借着他攀附玄都宫和和凤天来一番,只可惜,凤天来似乎根本就不打算和他这位川西黑白两道通吃的大财主攀附交情。
因为他知道自己此来的目的绝不是要和薛大老板交朋友,也不是与他喝酒聊天。
凤天来还未等到他开口言笑,便道:“薛大老板早上好,寒玉谷中一别,匆匆数年,今日相见,小子幸何如之!我奉玄都宫主她老人家之命,她老人家有一趟镖需要您老走一趟漠北,酬银五万两,三十日内,此车,此马,马车中的人,需要完好无损的送到漠北狼居胥山,到时自然有人交接,还请你即刻出发,不得有误!”
作者相信,那种江湖,的确不是善良人可以期望的剑侠床下士所能出现的江湖,这样的侠士,也绝不会除暴安良,庇佑良善,除了如李逵一样的蛮砍一阵子,这种江湖好汉,还是不要巴望的好,他们可不分良莠参差就让你糊里糊涂抱着脑袋往黄泉路上跑的。
那种江湖是辛苦经营,凭着自己的努力挣钱致富的奉公守法的百姓的噩梦,比起来直承自己是匪徒的强盗,他们更有狠辣卑劣之处,而且他们还打着行侠仗义的旗号,让你死了也百口难辨。
行文至此,作者不禁要怀疑自己著述文字的真诚和影响,不过,好在江湖不过是江湖,江湖只是传说的江湖,江湖不是范仲淹谪居的江湖,江湖也只是书生们“仗剑长歌谈绝调,故人生死各千秋”的江湖,千古文人侠客梦,以作者的见闻,也不能脱却如此俗套罢了。
凤天来所预料的果然不错,薛大老板和之前所见到的一样,衣着朴素,精气神饱满,两眼烁烁有神,留着微微的燕尾胡,显得干净利落,精明强干,除了眼圈稍微有点酒色过度显得发黑之外,其他的方面他真的是一座不可撼动的坚城。
他依然保持那种精悍消瘦的模样,因为他不敢停下来苦练自己的武功,他还是江湖人的本色。
他不像是寻常的暴发户,小肚子腆起来,腮帮子鼓起来,吃的膀大腰圆,把所有的爆发气息都彰显在他们脸上和身上的那种俗流庸夫。
这倒是增添了凤天来心中的好感,凤天来不是心底清明的冷眼书生,也不是天生便对权贵富豪深恶痛绝的名士佳人。
他只是个要强好强,一心求在武林上位,一心想着手刃仇人,有朝一日让天下人都知道他的大名的武林热血少年。
对于这样白手起家的武林英雄,一方豪强,他一向是怀着十分的敬意,因为在他的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别看自己一来,薛大老板便出门相迎,薛大老板的弟子们顿时一脸恭敬虔诚,那种恭谨的意思,委实会让自己生出来今夕何夕和得意洋洋的感觉。
不过那一切都是对玄都宫而言的,也都是因为玄都宫盛名的缘故,这并非对自己这个武功高强的英雄少年。
如果不是曾经和薛大老板相会过,恐怕薛大老板都不一定知道自己这个籍籍无名的江湖少年究竟是谁。
其实就算是个蓬首垢面的老妪,气血衰迈的老翁,或者是个叫花子,甚至是一条狗,只要他代表着玄都宫而来,薛大老板都不敢怠慢小觑。
凤天来知道,武林没有规则,也没有律法,武林不靠诗书礼仪,也不因为你的德行高就给你十分的尊敬赞誉。
的确,任侠未必需要名剑和高深的武功,侠而不武者所在多有,武而不侠不仁者更是穷斯滥矣,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名士想要在武林中能有一番作为,那还是痴人说梦。
有书生名士的身份还能做儒中侠者,自墨翟诸葛青阳以来,的确少之又少。
武林还是靠着武功和家世门派才能更好走得通的武林,江湖的大道虽然宽广,可是大英雄秦叔宝还是被一文钱逼得当锏卖马。
当然,如阿飞那样一空依傍,靠着凌厉的剑法将生锈的宝剑刺入兵器谱上鼎鼎有名人物的咽喉而一战成名的,也是少之又少。
一个没有家世,没有门派做根基,武功也谈不上十分出类拔萃的人物,能够在短短数年之内成为川中武林人物仰慕的人物,迅速成为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大财主的豪杰,那种艰苦卓绝的毅力,指挥若定的能耐,组织领导麾下攻必取,战必胜的本领,绝对非同小可。
其实这位所有的伙计都认为绝不会点头哈腰的薛大老板,听到了玄都宫使者的来到的消息,虽然在寝室中等了半个时辰,可是等到他打定主意去见玄都宫的使者之后,几乎是小跑着出了长风镖局的大门来迎接凤天来。
玄都宫便有这样的魔力。
凤天来见到的薛大老板,约有五十岁的年纪,皮肤如古铜,尤其他的眼睛,似乎一下子便能穿透你的所有心事,在他的面前,连凤天来这个见多识广,不知道会过多少武林豪杰,武功高强的少年英雄都有一种坐卧不宁的感觉。
薛大老板也吃了一惊,想不到这少年居然是玄都宫主的外甥,他认得凤天来,别看几年前他还是寒玉谷中的一个小童子。
薛大老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他听过你的名字,便绝对会记得你,只要他见过你,就别想他会忘记你。
覃逸风为这个少年耽搁数年在寒玉谷中,这是薛大老板大为吃惊的一件事。
无论如何,他也想不通覃逸风这样的武林前辈,播州土司赖以为擎天柱的大宗师的人物,会为一个小小的顽童驻足三年在寒玉谷。
那一次薛大老板正好往播州土司府走镖,经过寒玉谷,亲自拜访过这位还是他本门的师叔的前辈,这少年的谈吐见解,都给他留下了极深的模样。
这样的少年他自然不敢小觑,也不敢轻忽。
他这样不知道见识过多少大场面的场面人,本来还想要恭维凤天来一番,甚至借着他攀附玄都宫和和凤天来一番,只可惜,凤天来似乎根本就不打算和他这位川西黑白两道通吃的大财主攀附交情。
因为他知道自己此来的目的绝不是要和薛大老板交朋友,也不是与他喝酒聊天。
凤天来还未等到他开口言笑,便道:“薛大老板早上好,寒玉谷中一别,匆匆数年,今日相见,小子幸何如之!我奉玄都宫主她老人家之命,她老人家有一趟镖需要您老走一趟漠北,酬银五万两,三十日内,此车,此马,马车中的人,需要完好无损的送到漠北狼居胥山,到时自然有人交接,还请你即刻出发,不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