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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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片打猎的区域,是李安和李豫经常来的地方,对这里的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一块区域没啥危险,况且,护卫就在外围,只要有危险,发个信号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这是李安大胆让自己和皇孙们大胆独自进入山林狩猎的主要原因。
既然安全方面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那么,其它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没有人跟着自己,这样打猎的时候,枪支也就不会暴露了,就算李豫不提出比赛的建议,李安也是会提出的,而且,李安不会让人跟着自己,就算身后有人也会被甩开,以确保自己能够偷偷使用枪械。
李安随身携带的物品有弓箭,有水壶,还有未完全组装好的枪械零件和子弹,以及一些必备的物品,这些物品的总重量足有二三十斤,不过,对于强壮的战马来说,这点额外的重量根本就不算啥。
在独自深入山林之后,李安往身后看了一眼,然后便悄悄取出分散在马匹两侧皮包里的枪械零件,然后快速的将其组装完成,并压上口袋里的子弹,做好了打猎的准备。
在消音器和瞄准镜安装完成之后,李安手里拿着的枪,就是一把恐怖的微声屠杀器,只要发现野外的猎物,而猎物没有快速逃跑,那么,猎杀猎物几乎就是百分之百的事情了,至少,在一百米之类,李安是完全有把握,两三百米之外的把握也很大,尽管枪支才刚刚练习过一次,而弓箭却是经常性的使用,但两者的性能差距巨大,枪支的精度和威力是必然超过弓箭的,甚至,这个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
李安策马在树林之中缓慢而行,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只要稍有异常的动静,就难以瞒过李安的眼睛。
大型猎物隔着很远就能看到,但若是一些小型的动物,比如野兔之类的,隔着一二百米的距离,那就有些看不清了,若是跑动的时候,或许还能够发现,但若是一动不动的话,在保护色的保护之下,人类很难在远距离发现野兔,毕竟,人的视力非常的一般,远不能与老鹰的眼睛相比,自然看不到远处的小型目标,可若是过于靠近的话,野兔就会有所警觉,并立即逃入洞中,如此,想要捕获它们就非常的困难了。
不过,李安带了望远镜了,只要感觉前方有动静,便会拿出望远镜,对前方区域进行仔细的观察,只要发现猎物的存在,便会悄悄的进行打击,从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猎物给猎杀了。
多年来形成的敏锐性格,让李安对野外的动静格外的敏感,周围的环境哪怕只有很小的变化,也能引起李安的注意。
很快,李安就发现前方的一块空地有异常,于是,立即拿起望远镜查看,果然,在一片枯树叶的上面,蹲着两只灰色的野兔,旁边还有几只小野兔,因为与周围的环境颜色非常相近,所以,很不容易被发现,但只要用望远镜,就能比较容易的发现。
发现猎物就在前方,李安自然无比的兴奋,估测了一下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而如此远的距离,使用弓箭进行设计的话,是很难命中的,也就只能凭运气了,而使用了加装瞄准镜的狙击枪,那就没啥问题了,可以轻松的将猎物拿下。
李安悄悄下马,慢慢向前靠近,利用一棵树作为掩护,将狙击枪举了起来,并瞄准了远处的野兔,从瞄准镜里可以看出,野兔警惕性很高,时不时的东张西望,但似乎并没有发现李安,每次东张西望之后,便静静的蹲着不动,好像是在晒太阳。
既然要猎杀野兔,自然要选择个头最大的,个头越大,命中的几率也就越高,况且,这是在与李豫他们比赛打猎,自然收获越多越好了。
“啪……”
李安瞄准个头最大的一只成年野兔,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果然打中了,真是太好了。”
李安通过瞄准镜,清楚的看到野兔被击中身亡了,而旁边的野兔则吓了一跳,瞬间逃开了,不过,由于枪声很小,距离它们的距离很远,它们几乎听不到枪声,但身旁的同伴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然后移动了一段距离,之后就趴在地上不动了,这自然会让它们条件发射的逃跑。
不过,在逃离到洞口之后,它们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洞外什么动静都没有,于是,这些大胆的兔子,便大着胆子悄悄爬出洞口,警惕的观察四周,然后,走向被打死的同伴身旁,然后,继续警惕的看向四周,似乎在寻找同伴突然死亡的原因,或者,它们以为同伴在故意搞怪。
这正是李安希望看到的结果,既然这些兔子又送上门来了,李安自然不会客气,再次瞄准之后,李安又一次扣动了扳机。
只听啪的一声枪响,又一只成年的大野兔被李安轻松的猎杀,这一次,围观的野兔再一次吓了一跳,急忙逃跑了。
但很快,这些活着的野兔再次从洞口跑了出来,继续进入李安的枪口之下。
就这样,李安站在原地没动,就轻松的击毙了五只野兔,让李安自己都感觉有些意外,这些傻兔子实在是太蠢了,居然一次次的犯同样的错误,而且,完全意识不到危险在何处。
不过,愚蠢的不仅仅是兔子,在将五只野兔放入马背之后,李安继续策马寻找猎物,而接下来寻找到的猎物与野兔一样蠢,甚至,还不如野兔聪明,因为野兔至少还能短暂的躲开,而这些猎物完全就是被动挨打,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远处,让李安可以轻松的将它们一个个的猎杀。
这个猎物就是比较大型的黄羊,也是长安城附近山林比较大型的猎物了,黄羊是野生的羚羊,也叫黄羚、蒙古原羚、蒙古瞪羚、蒙古羚等,它实际上并非羊类。体形纤瘦,但比藏原羚大,也略显粗壮,体长为一米以上,肩高大约为七八十公分,体重一般为五十斤左右,但最大的可达近二百斤。
黄羊头部圆钝,耳朵长而尖,并且生有很密的毛。具有眶下腺,与藏原羚和普氏原羚不同。它的四肢细长,前腿稍短,角质的蹄子窄而尖。黄羊善于跳跃,也善于奔跑,多栖息于半沙漠地区的草原地带。比较喜欢吃羊草、针茅、羊茅等杂类草。
黄羊很耐渴,有时可以几天不喝水。中午喜欢分散成小群静卧,进行反刍,也就是把吃过的草吐出来再吃一遍,听着比较恶心,但黄羊就是喜欢这样做,毕竟,黄羊的笑话系统不好,吃一遍消化不了,需要多吃几遍才能更好的消化草类,进而为自己的身体提供营养。
秋季的时候,黄羊家族汇集成一个大群,有时可以多达数千只,浩浩荡荡地进行迁移,通常有一只有经验的雄兽在前面带路,其余的个体便一只跟一只组成一列纵队,有条不紊,依次行进。
黄羊善于跳跃,高度可达两米多,平地一个纵跳可达六七米远,下坡时甚至能跳到十三米远。它也善于奔跑,最高时速近二百里左右。如果以一百五十里的时速奔跑,则可以持续半个时辰之久,可谓是耐力持久,在原野上时而直线前进,时而来回横窜,尤其喜欢在草原上奔驰的马匹和汽车面前飞越而过。
由于奔跑的本领十分出众,再加上各种感觉都十分灵敏,所以发现远处的天敌后并不害怕,往往先凝视一阵,然后奔跑一段距离,复又站住,回过头来观察一番,再飞速奔逃,转瞬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速度和耐力是黄羊的天生优势,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能力,所以,黄羊这种动物才能够始终活在这天地之间,遇到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他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和耐力优势,将危险给排除。
所以,尽管黄羊的体型很大,但猎人想要猎杀黄羊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除非从几个方向进行合围,否则很难将黄羊给抓住。
而黄羊的天敌,一般也只能对幼年的小黄羊下手,比如狐狸,猞猁,还有空中的大型猛禽,都会选择对小黄羊下手,而对于成年的大黄羊,它们是无能为力的,尤其是猛禽,是根本吊不起太重的物体的,就算能杀死大黄羊,也是带不走的,猞猁和狐狸的实力也同样有限,只能猎杀幼年的小黄羊。
但黄羊有一个最厉害的天敌,那就是草原上的狼群,这个天敌是黄羊最为惧怕的野兽,因为狼的体型比猞猁和狐狸要大,攻击力更强,且狼是群居的动物,经常性的集体捕猎,可以从多个方向围捕黄羊,甚至一直不停的追赶,从而让黄羊之中的羸弱者渐渐的跟不上大部队,进而落单成为狼群的食物。
另外,黄羊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被后世的猎人发现的,这个缺陷就是喜光,就算是面临死亡的威胁,也不愿意离开光线,简直愚不可及。
也就是说,当黄羊在远处看到光亮,会拼命的向有光的地方奔跑,而人类就可以利用灯光把黄羊给吸引过来,然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射杀大批的黄羊。甚至那些开始并没有被射中的,在眼花缭乱的灯光下,也会像着了魔似地不肯逃离,最后只能束手待毙。
当李安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悄悄的猎杀了一只黄羊之后,旁边的黄羊只是警惕的楞了一下,并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因为它们没有发现周围任何的异常,只是自己的同伴无缘无故的倒地不起,而它们不知道原因,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毕竟,枪口是很小的,若是有一支利箭插在黄羊的身体上,剩下的黄羊就能知道怎么回事了,也知道往哪个方向逃跑,而枪支造成的伤口很小,这些低等的黄羊是看不明白的,自然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这种情况下,李安完全有能力将这一大群的黄羊全部猎杀,但这样一来,这个群体就彻底的消失了,对黄羊群来说,就损失惨重了,而且,李安也没有那么大的胃口,捕猎图的就是乐趣,能有一些收获,让自己能够吃几天就够了,若是竭泽而渔,以后就更难打猎了,李安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所以,在成功猎杀两只黄羊之后,李安便停止了猎杀,决定立即收手,让剩余的黄羊能够好好的活着,留到以后再猎杀。
马匹的负重是有限的,李安与随身携带的物资就已经够重的了,刚刚已经捕获了五只野兔,此刻又猎杀了两只成年黄羊,若是继续捕猎,只怕就拿不下了,而经过这两次打猎,时间已经过去一半了,虽然还可以继续寻找猎物,但已经没啥必要了,倒不如现在就回去,早些回去的话,也更能显得自己有能耐。
把两只黄羊绑在马匹的两侧之后,李安就策马返回了,因为负重比较大,所以,李安行进的很慢,以防止马失前蹄。
在返回的途中,李安还遇到了各种野鸟,不过,今日的猎物已经足够多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去打鸟。
而在快要返回出发的时候,李安将枪械给拆了,瞄准镜,消音器,枪托,与主体分别放在马匹的两侧包裹内,并随手扔了几支箭矢。
“李侍郎回来了,还有一刻的时间呢?怎么这么快。”
李豫的护卫,看到李安,小声的跟身旁的同伴说道。
“看马匹的后面,收获还不小啊!好像是黄羊,这个家伙可不多见,长安城四周很少会出现黄羊,李侍郎的运气也太好了。”
另一名同伴,噫吁的说道。
李安的护卫,连忙迎了上去,并帮助李安把黄羊和野兔取下。
“杀一只黄羊,五只野兔全处理了,准备做午饭。”
李安轻轻下马,开口下令道。
这一片打猎的区域,是李安和李豫经常来的地方,对这里的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一块区域没啥危险,况且,护卫就在外围,只要有危险,发个信号就可以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这是李安大胆让自己和皇孙们大胆独自进入山林狩猎的主要原因。
既然安全方面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那么,其它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没有人跟着自己,这样打猎的时候,枪支也就不会暴露了,就算李豫不提出比赛的建议,李安也是会提出的,而且,李安不会让人跟着自己,就算身后有人也会被甩开,以确保自己能够偷偷使用枪械。
李安随身携带的物品有弓箭,有水壶,还有未完全组装好的枪械零件和子弹,以及一些必备的物品,这些物品的总重量足有二三十斤,不过,对于强壮的战马来说,这点额外的重量根本就不算啥。
在独自深入山林之后,李安往身后看了一眼,然后便悄悄取出分散在马匹两侧皮包里的枪械零件,然后快速的将其组装完成,并压上口袋里的子弹,做好了打猎的准备。
在消音器和瞄准镜安装完成之后,李安手里拿着的枪,就是一把恐怖的微声屠杀器,只要发现野外的猎物,而猎物没有快速逃跑,那么,猎杀猎物几乎就是百分之百的事情了,至少,在一百米之类,李安是完全有把握,两三百米之外的把握也很大,尽管枪支才刚刚练习过一次,而弓箭却是经常性的使用,但两者的性能差距巨大,枪支的精度和威力是必然超过弓箭的,甚至,这个差距还不是一般的大。
李安策马在树林之中缓慢而行,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只要稍有异常的动静,就难以瞒过李安的眼睛。
大型猎物隔着很远就能看到,但若是一些小型的动物,比如野兔之类的,隔着一二百米的距离,那就有些看不清了,若是跑动的时候,或许还能够发现,但若是一动不动的话,在保护色的保护之下,人类很难在远距离发现野兔,毕竟,人的视力非常的一般,远不能与老鹰的眼睛相比,自然看不到远处的小型目标,可若是过于靠近的话,野兔就会有所警觉,并立即逃入洞中,如此,想要捕获它们就非常的困难了。
不过,李安带了望远镜了,只要感觉前方有动静,便会拿出望远镜,对前方区域进行仔细的观察,只要发现猎物的存在,便会悄悄的进行打击,从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猎物给猎杀了。
多年来形成的敏锐性格,让李安对野外的动静格外的敏感,周围的环境哪怕只有很小的变化,也能引起李安的注意。
很快,李安就发现前方的一块空地有异常,于是,立即拿起望远镜查看,果然,在一片枯树叶的上面,蹲着两只灰色的野兔,旁边还有几只小野兔,因为与周围的环境颜色非常相近,所以,很不容易被发现,但只要用望远镜,就能比较容易的发现。
发现猎物就在前方,李安自然无比的兴奋,估测了一下距离,大约有一百多米,而如此远的距离,使用弓箭进行设计的话,是很难命中的,也就只能凭运气了,而使用了加装瞄准镜的狙击枪,那就没啥问题了,可以轻松的将猎物拿下。
李安悄悄下马,慢慢向前靠近,利用一棵树作为掩护,将狙击枪举了起来,并瞄准了远处的野兔,从瞄准镜里可以看出,野兔警惕性很高,时不时的东张西望,但似乎并没有发现李安,每次东张西望之后,便静静的蹲着不动,好像是在晒太阳。
既然要猎杀野兔,自然要选择个头最大的,个头越大,命中的几率也就越高,况且,这是在与李豫他们比赛打猎,自然收获越多越好了。
“啪……”
李安瞄准个头最大的一只成年野兔,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果然打中了,真是太好了。”
李安通过瞄准镜,清楚的看到野兔被击中身亡了,而旁边的野兔则吓了一跳,瞬间逃开了,不过,由于枪声很小,距离它们的距离很远,它们几乎听不到枪声,但身旁的同伴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然后移动了一段距离,之后就趴在地上不动了,这自然会让它们条件发射的逃跑。
不过,在逃离到洞口之后,它们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洞外什么动静都没有,于是,这些大胆的兔子,便大着胆子悄悄爬出洞口,警惕的观察四周,然后,走向被打死的同伴身旁,然后,继续警惕的看向四周,似乎在寻找同伴突然死亡的原因,或者,它们以为同伴在故意搞怪。
这正是李安希望看到的结果,既然这些兔子又送上门来了,李安自然不会客气,再次瞄准之后,李安又一次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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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这些活着的野兔再次从洞口跑了出来,继续进入李安的枪口之下。
就这样,李安站在原地没动,就轻松的击毙了五只野兔,让李安自己都感觉有些意外,这些傻兔子实在是太蠢了,居然一次次的犯同样的错误,而且,完全意识不到危险在何处。
不过,愚蠢的不仅仅是兔子,在将五只野兔放入马背之后,李安继续策马寻找猎物,而接下来寻找到的猎物与野兔一样蠢,甚至,还不如野兔聪明,因为野兔至少还能短暂的躲开,而这些猎物完全就是被动挨打,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远处,让李安可以轻松的将它们一个个的猎杀。
这个猎物就是比较大型的黄羊,也是长安城附近山林比较大型的猎物了,黄羊是野生的羚羊,也叫黄羚、蒙古原羚、蒙古瞪羚、蒙古羚等,它实际上并非羊类。体形纤瘦,但比藏原羚大,也略显粗壮,体长为一米以上,肩高大约为七八十公分,体重一般为五十斤左右,但最大的可达近二百斤。
黄羊头部圆钝,耳朵长而尖,并且生有很密的毛。具有眶下腺,与藏原羚和普氏原羚不同。它的四肢细长,前腿稍短,角质的蹄子窄而尖。黄羊善于跳跃,也善于奔跑,多栖息于半沙漠地区的草原地带。比较喜欢吃羊草、针茅、羊茅等杂类草。
黄羊很耐渴,有时可以几天不喝水。中午喜欢分散成小群静卧,进行反刍,也就是把吃过的草吐出来再吃一遍,听着比较恶心,但黄羊就是喜欢这样做,毕竟,黄羊的笑话系统不好,吃一遍消化不了,需要多吃几遍才能更好的消化草类,进而为自己的身体提供营养。
秋季的时候,黄羊家族汇集成一个大群,有时可以多达数千只,浩浩荡荡地进行迁移,通常有一只有经验的雄兽在前面带路,其余的个体便一只跟一只组成一列纵队,有条不紊,依次行进。
黄羊善于跳跃,高度可达两米多,平地一个纵跳可达六七米远,下坡时甚至能跳到十三米远。它也善于奔跑,最高时速近二百里左右。如果以一百五十里的时速奔跑,则可以持续半个时辰之久,可谓是耐力持久,在原野上时而直线前进,时而来回横窜,尤其喜欢在草原上奔驰的马匹和汽车面前飞越而过。
由于奔跑的本领十分出众,再加上各种感觉都十分灵敏,所以发现远处的天敌后并不害怕,往往先凝视一阵,然后奔跑一段距离,复又站住,回过头来观察一番,再飞速奔逃,转瞬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速度和耐力是黄羊的天生优势,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能力,所以,黄羊这种动物才能够始终活在这天地之间,遇到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他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和耐力优势,将危险给排除。
所以,尽管黄羊的体型很大,但猎人想要猎杀黄羊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除非从几个方向进行合围,否则很难将黄羊给抓住。
而黄羊的天敌,一般也只能对幼年的小黄羊下手,比如狐狸,猞猁,还有空中的大型猛禽,都会选择对小黄羊下手,而对于成年的大黄羊,它们是无能为力的,尤其是猛禽,是根本吊不起太重的物体的,就算能杀死大黄羊,也是带不走的,猞猁和狐狸的实力也同样有限,只能猎杀幼年的小黄羊。
但黄羊有一个最厉害的天敌,那就是草原上的狼群,这个天敌是黄羊最为惧怕的野兽,因为狼的体型比猞猁和狐狸要大,攻击力更强,且狼是群居的动物,经常性的集体捕猎,可以从多个方向围捕黄羊,甚至一直不停的追赶,从而让黄羊之中的羸弱者渐渐的跟不上大部队,进而落单成为狼群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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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枪口是很小的,若是有一支利箭插在黄羊的身体上,剩下的黄羊就能知道怎么回事了,也知道往哪个方向逃跑,而枪支造成的伤口很小,这些低等的黄羊是看不明白的,自然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这种情况下,李安完全有能力将这一大群的黄羊全部猎杀,但这样一来,这个群体就彻底的消失了,对黄羊群来说,就损失惨重了,而且,李安也没有那么大的胃口,捕猎图的就是乐趣,能有一些收获,让自己能够吃几天就够了,若是竭泽而渔,以后就更难打猎了,李安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所以,在成功猎杀两只黄羊之后,李安便停止了猎杀,决定立即收手,让剩余的黄羊能够好好的活着,留到以后再猎杀。
马匹的负重是有限的,李安与随身携带的物资就已经够重的了,刚刚已经捕获了五只野兔,此刻又猎杀了两只成年黄羊,若是继续捕猎,只怕就拿不下了,而经过这两次打猎,时间已经过去一半了,虽然还可以继续寻找猎物,但已经没啥必要了,倒不如现在就回去,早些回去的话,也更能显得自己有能耐。
把两只黄羊绑在马匹的两侧之后,李安就策马返回了,因为负重比较大,所以,李安行进的很慢,以防止马失前蹄。
在返回的途中,李安还遇到了各种野鸟,不过,今日的猎物已经足够多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去打鸟。
而在快要返回出发的时候,李安将枪械给拆了,瞄准镜,消音器,枪托,与主体分别放在马匹的两侧包裹内,并随手扔了几支箭矢。
“李侍郎回来了,还有一刻的时间呢?怎么这么快。”
李豫的护卫,看到李安,小声的跟身旁的同伴说道。
“看马匹的后面,收获还不小啊!好像是黄羊,这个家伙可不多见,长安城四周很少会出现黄羊,李侍郎的运气也太好了。”
另一名同伴,噫吁的说道。
李安的护卫,连忙迎了上去,并帮助李安把黄羊和野兔取下。
“杀一只黄羊,五只野兔全处理了,准备做午饭。”
李安轻轻下马,开口下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