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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本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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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兰闭上了眼睛,她实在不想再看到小男孩,一如看到从前的自己一样。只是她没有如小男孩这般用贪婪的目光盯着飞舞的人民币,她也爱钱,可她爱得有尊严,尽管她被那个老男人折腾过,可她那个时候,她没有管老男人要过一分钱。

    男孩终于把地上的钱捡完了,他居然还数了一遍,大约是超过了七千块钱,便满意地走了。

    门被关上的那一刻,司徒兰的眼泪却忍不住掉了下来,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她想寻乐子没寻着,却寻了一身更让她挥之不去的恶心感,这种感觉让司徒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愿意去想男人,甚至对男人的身体有一种很本能的排斥和恶心。

    司徒兰虽然如此热恋着她的天运哥哥,可是她和他之间,除了那个醉酒的夜里,他抱了她外,他和她之间再也没有过肌肤之亲。她的天运哥哥在那个时刻推开了她,在那个时刻不要她,这个阴影一直留在她的内心最深处。好在,她有了马英杰,好在,在酒吧里,她给马英杰喝的酒里下了药,让马英杰在回房间后,变成了另一个猛烈的男人。那个晚上,她仅仅是一个女人,而马英杰也仅仅只是一个男人,与身份,与商场,甚至与仕途没有半点的瓜葛,有的只是纯粹而又本能的肉体大战,有的只是本能的需求和快乐。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种快乐会超过本能带给人的感受,没有那一种快乐比得上肉体之搏时的那种忘我和进入云端的飘摇。

    本能的快乐,与地位,与金钱甚至与权力都没有瓜葛,这个东西不是钱、权可以买到和换到的。可这个东西却可以用钱和权去搜寻,压制--------

    司徒兰就是在那个夜里,爱上了肉搏。司徒兰也就是在那个夜里,把马英杰装进了她的心里。当然,马英杰对她是敬畏的,这种敬畏恰恰让司徒兰操控的想法得到了满足。

    现在,马英杰压得司徒兰几乎要窒息,她忍不住骂了马英杰一句:“傻小子,你这是想杀女人啊?”

    马英杰却没有退让,反而恶狠狠地使了一下劲儿,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没有半点对司徒兰的敬畏和害怕了。他知道了,这个女人必须用高强度的折腾方式才可以刺激到她,甚至可以激怒她达到最顶端。

    正常的方式,对于司徒兰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再说了马英杰今天就是要把司徒兰彻底地干扒下,彻底地服他,敬他。不把一个女人搞扒下了,这女人总会在你面前耀武扬威。

    人,就是这么一个贱东西。你不怕她,她自然怕你。人与人之间就这样。再说了,马英杰年轻,年轻就是资本,年轻有的是体力,干一个老女人都干不过,他还怎么打江山呢?

    现在,这个晚上,马英杰就是要把司徒兰当成江山去打,去攻。

    其实马英杰以前还真不是这样的,以前的他多纯得,纯得以为牵个手就可以让女孩怀毛毛一样,他最初和一个女孩牵手,还是人家主动的,而且是被女孩家逼的。女孩说:“没见过,大夜晚约会不牵手的男生。”

    那天,马英杰和女孩躲在学校的假山后面,那个地方有一排石凳,几乎是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最爱钻的地方。每到夜里,那一排石凳就格外走俏,而马英杰是花了不上自习课的时间抢先占着,等女孩来的。

    女孩是另一个系的,马英杰和她是在学校的文艺活动中认识的,女孩对马英杰极为感觉,有事没事找马英杰聊天,而且约会也是女孩主动,让他早点去那个假山后抢石凳,他便整个自习课没上,硬是孤零零地在那个地方坐到了下自习课。等那个女孩到来,得知他为了抢位置,整个自习课没上时,又是感动,又是好笑。

    两个人便并排坐着,下晚习路过的同学,走路发出沙沙的脚步声,不知名的虫子在草丛中扯着嗓子的叫声,以及马英杰快速的心跳声,在这个假山的后面,一轮又一轮地响彻着,每响一轮,马英杰就会吓得浑身不自在,似乎随时随地有人冲过来,抓住他们一样。他悄然地和女孩拉开了距离,手也不知道怎么放,一时放石凳上,一时交织在一起,那女孩见马英杰这么傻是傻气,主动伸出手,拉住了马英杰的手说:“我们这是在约会啊,不是在开会,你有必要离我那么远吗?坐过来,靠近一点,没人吃掉你的。”

    女孩的眼睛在月光下发射着神秘的光芒,引诱马英杰的同时,又压迫着马英杰,学校三令五声强调不准在校园内谈恋爱,情节严重者,一律退学。

    马英杰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他怕啊。怕被学校抓到了,怕被除名,怕全校和全村的人的目光,那目光会杀死人的。就因为怕,马英杰一直在大学第四年,才敢答应和这个女孩试约会,因为大学时间不多了,要是在大学没有过恋爱的感觉,那这四年的大学不就白上了吗?当然这些全是宿舍里的哥们说的话,也都是他们取笑马英杰的话。在他们的威逼引诱下,马英杰终于迈出了实质姓的第一步,敢来假山后约会了。

    月色下,女孩那张被青春和羞涩布满的脸上,闪着极其妩媚动人的光泽,马英杰看傻了,也看呆了。原来约会时看女孩比平时看女孩的感觉是如此不同,平时,马英杰也没觉得这个女孩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在月光之中的女孩,马英杰竟有女神的感觉。

    “我好看吗?”女孩一边拉过马英杰的手,一边逗着马英杰。

    “嗯。”马英杰应了一声。

    “我是不是比你交往过的女朋友都好看呢?是不是比她们有也气质,是不是比她们更高贵呢?”女孩继续问着马英杰。

    “嗯。”马英杰又应了一句。其实马英杰根本就没谈过朋友,哪里有什么女朋友啊。再说了,马英杰也分不清什么是高贵,什么是气质,那个时候,所有女生在他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留着比他长的头发而已。当然了,也就是从这次约会后,马英杰才知道女人是有种类的。

    女孩拉过马英杰后,把马英杰往自己怀里拉,因为女孩已经发现马英杰是个处,没有一丝的经验。她倒觉得好玩,如果夺这个月夜里,夺走一个男生的处吻,四年的大学也有点可以拿出来骄傲的说词了。

    于是女孩更主动了,不仅拉马英杰的力量加大了,而且整个人往马英杰边上靠着,马英杰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水,他越这样,女孩越觉得有趣。主动地扳过马英杰的头,开始亲着他的嘴,亲半天,马英杰都没反应。

    女孩极了,用舌尖去顶马英杰的牙齿,顶来顶去,马英杰便松开了一条缝,女孩的舌尖灵活地钻了进去,马英杰才知道,他也要伸舌尖,于是迎着女孩的舌尖,玩起了舌吻。当然啦,那个的时候马英杰是不知道这就是舌吻的。

    女孩却越来越投入起来了,在一个纠结而又缠绵的亲吻之后,女孩竟然拿起马英杰的手,引导他往自己的那两个山峰上探,女孩的山峰还是嫩绿的山峰,摸上去柔媚得让马英杰的手发颤着,再加上他老是紧张,整个人跟着颤抖起来,刚开始,女孩以为是马英杰激动了,便更兴奋地把马英杰的手,往下面的地方拉,可马英杰却再也不敢,也没力气往别的地方探了,他探不动了,也探不起了。他怕啊,尽管女孩那小巧挺拔的山峰,正好塞满了他那只已经在抖动的手掌,可他还是怕得要命。当女孩再把他的手往她的身子更下面拉时,他整个软了下去----

    那一刻的马英杰,傻了,呆了,紧张得无法动弹,放在女孩山峰上的手只是那么僵硬地张开着,却不知道去摸一摸,也不知道象现在这样拉着司徒兰的乳房,如拉橡皮泥似的,反来复地搓揉。那个时候,他太纯,除了整颗心在猛烈地跳动外,除了如打鼓时的彭彭声外,马英杰听不见一切,也看不见一切。

    这个月色美丽的夜里,马英杰的处吻丢失了,马英杰的摸乳动作却以失败而终结。那个女孩没想到马英杰是如此木偶的一个人,拉一点上一点,甚至是拉一点,退两点。

    这种事情,女孩拉了一寸,男孩就得前进十寸,甚至是更多寸的。可马英杰偏偏就教化不了,偏偏如石像似的凝固了。她一气之下,丢开马英杰的手,骂了马英杰一句:“神经病。”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神经病。”这三个字,马英杰一直埋在了内心的最深处。那是他的纯洁,那是他的处吻,那也是他永远回不去的青春。

    后来,马英杰在省城大街上遇到过这个女孩,却变成了一个地道的老妈子,生了孩子的她,胖得如水桶似的,让马英杰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飞快地从她的身边逃离了。

    从这一天开始,马英杰不愿意去想他的初吻,更不愿意去想那个本来很美丽的月夜。

    现在身子下的司徒兰,马英杰是不会再心慈手软的,这种搏杀总是在叫声中开始,又是在叫声结束。在这样的夜里,马英杰和司徒兰疯狂极了,一次又一次地交战着,又一次一又次地妥协着,累了的时候,两个就搂在一起睡着,可是谁也睡不着,谁又不想说话,这样的时候,不说话才是最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