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添油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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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王深深看了李默一眼,道:“默儿,对于这个年轻人的突然出现,你有何看法?”
李默将自己的愤怒压下,思索后沉声道:“从对方的光翼判断,肯定是最顶尖的王族世子,很有可能是从七星城通过传送阵前来救援,而且人数肯定不多,否则他肯定会等我们龙武军进入瓮城后再进行突然反击或者包围,效果肯定比现在要好。
现在如果将左龙武军军团召回,只会使士气大沮,可能永远也夺不下城墙,因此我愿意带领剩余羽林军配合攻城,如果在明天日出前还不能将城墙段拿下,甘当军令。”
青云行礼道:“大王,我认为敌国是在使用添油战术,城墙看起来似乎每次都非常容易攻下,但每次我们添兵攻城时,他们也总有援军及时到来守城,让我们既不能甘心退军,也不能攻下城墙。
如果萧逸飞真的到来,哎,后果不堪设想。”
李默反驳道:“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而萧逸飞是绝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赶到要塞。只要我们今天能够拿下要塞,那即使他以后赶到,也只能望墙兴叹。”
翔王沉默一阵,终于还是没有听从青云的建议,口中发出了悠长而又浑厚的声音,传遍全军:“三十万大军,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岂能无功而返。”顿了一下,一道道命令不停从他嘴里传出,整个中军都开始调动起来,一个又一个军团开始出列,调整队形,最后翔王道:“李默听令。”
李默一脸惊喜:“儿臣在。”
“你率领狮鹫星落军团务必对城墙上弓弩进行压制,并争取将对方军官截杀。”
“遵命。”
翔王将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放在了李默地手心,低头微笑地道:“戴上!”
李默大吃一惊:“不死之戒?我不能要,它要保护父王才对,如果父王一定要让我带上不死之戒,儿臣宁可不出战。”
不死之戒是翔国最好的神器,只要大脑不遭到毁灭性打击,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将其主人复活,当然这肯定会耗费戒指庞大的能量,再凝聚起至少要十年时间。
“孩子话,这是一个父亲给自己要将要出征的儿子的礼物。我有这么多人保护,不会有事的。收下吧!”
不等李默回话,翔王回转站回了王座前,对着列阵完毕的军团道:“战士们,你们一直英勇作战,无愧于王国的威名。
我们翔国地处四战之地,北有不死亡灵蛰伏,南方暗夜精灵部落蠢蠢欲动,东方明国和鼎国也与我国貌合神离,而西方崛起的武国,”翔王指着城墙方向,“更是在近几十年来对我国攻伐不断,从四百七十九年前灵武王建立翔国开始,我国没有战争的时间加起来还不足六十年。
翔国,一直在经受着炼狱般的苦难,战争,以及战争引起的饥荒和暴动,都带走了大批民众的生命。
但我们从来没有屈服过,一次被击倒,我们一定会以更强的姿态再站起来。暂时的困难只会让我们更加强大。
现在我们复仇时机来到了,武国的大部分军力都已经牵扯在南线和北线,被鼎国人,明国人,被黑、白精灵,甚至被不时出现的亡灵大军死死拖住,眼前这座要塞已经到了最弱的时候。
一个月的生死鏖战,他们已经筋疲力尽。而只要攻下这里,我们就打通了前往武国都城的捷径,扼住了武国的咽喉;退亦可守,凭此雄关,十万战士可守护我国西方至少三十年的和平。
我的战士们,为了让更多的翔国人能活下来,拜托了!”
对着面前军团,翔王弯下腰,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看到翔王向自己行礼,阵中一阵愕然,军官们首先反应过来,高喊:“吾王万岁,天佑翔国!”士兵们随即也高喊起来,声音汇成了一股洪流,充斥着天地间。
待声音稍微平息,青云的声音响起:“翔王有令,破城后首先进城的军团可以劫掠十日,所得财帛归个人所有。”
“吾王万岁!”
“杀,杀,杀!”
士兵的眼睛开始发红,只要能抢先进城,以后也许就可以在城里生活,再也不用整天担心魔兽的侵袭,即使在荒年,家里也不会再有人饿死。
“天佑翔国。”
“全军,出击!”
城墙上,刚才斩杀了田翼的萧品拙看着翔**队的调动,眼中多了一分凝重,他没有想到,参军不足两个月,就遇到如此大战,不过这里即使艰苦而危险,可带着血腥味的空气却比家族里带着香水味道的好闻一百倍。
这才是男子汉应该在的场所。
高飞跑过来道:“哇哇哇,看来翔国真的是要和我们死磕了。你出发前大王有和你交代什么吗?按这个势头,如果晚上再没有援军赶到,我们都要交代在这里了。”
萧品拙摇摇头道:“大王只是让我过来协助守城,其他什么都没说。”
“哎,那你们武威侯府有援军的详细情报吗?透露一点啊!”
“现在几乎所有军团都在参与作战,基本上来说应该没有援军。不过要求左武卫回援的命令已经发出很久,我相信老三是一个有办法的人。”
“可具可靠消息,二十天前萧逸飞还在西线和精灵对峙,能在五天后到就不错了,翔国马上就要跟我们死磕了,你说我们怎么能够守到他赶到?”
萧品拙淡淡地道:“守得住要守,守不住也要守。”
高飞瞪大了眼睛:“你说话怎么和你爹一样。守得住当然守,守不住了怎么守?你有病啊?”
“你有药啊?”
高飞有点生气地回答:“我是问你有精神病啊?”
萧品拙平静地道:“你能治啊?”
高飞感觉再和萧品拙说下去自己非呕血不可,抬头一看,大吃一惊:“草泥马啊,连号称不败的狮鹫骑士星落军团都出动来攻城了。我得先回去把遗嘱写好,我决定把我所有的财产……”顿了一下,如乡下土财主考虑自己有多少钱一样,“总额二百五十个银币交给敬爱的祖国作为抗击翔国的军费。”
萧品拙没有理他,只是抬头看着远方如遮天蔽日而来的狮鹫军团。
在夕阳最后一点光辉没入群山的时候,翔国的总攻开始了。
没有呐喊,没有口令,有的只是沉重的脚步声,这是一只沉默中走向死亡的军队,但是其中表达出来的决心,却让人心颤。
龙武军也保护着工兵团退出了墙上守城弓弩的射程,站住等待大军的到来,之前攻城的队伍已经退下休整作为预备队。
城上的武军也冷冷地注视着前方黑压压的军队,仿佛看到了天空中挥着镰刀的死神在狞笑,只能将手中的刀握紧了几分。
杀,杀,杀!
“扑哧“一声,高飞一刀砍入敌将的胸口,一脚将挂在长刀上的尸体踢开,反手一刀,再将边上逼过来的两名敌人断头,向后一跃,避出了翔**士的攻击范围,这才有时间听取传令官的报告。
“什么事?”
“驻守城墙西段的第五团和第三团阵亡人数超过半数,人人带伤,请求长官派兵支援。”传令官胸口和肋下正汩汩的流着血,但是他依然站的笔直,眼神清亮,字正腔圆。
“哦。”高飞这次难得没有露出平常他嬉皮笑脸的表情,相反倒是一脸严肃,只是看着传令官年轻俊朗的面庞。
记得他是一个平民寡妇的独子,出征的时候他的母亲还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竟然找到了他。因为知道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妇人要见一位显赫的将军是多么的困难,所以他接见了她。
她是为了她刚入伍的儿子来送礼的,希望高飞能照顾一下她的独子,礼物是一个平时他根本不会多看一眼的粗制花瓶。但根据她的衣着打扮,这个花瓶可能已是她家里能承受的极限。
礼物他收下了,至今放在家里的客厅里,往往插花的价格都是花瓶的数倍,但花瓶的价值却是远远胜过花朵,因为里面盛着的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无尽的爱。
随后他发现她的儿子确实是作战勇敢,头脑灵活,因此越级提拔他做了自己的一个传令官。
传令官直面死亡的概率相对小一些,而且晋升的也比其他的职位来的快。
为此她的母亲又特意来见他,激动地哭着向他下跪表示感谢。
刚开始,这个固执的小伙子因为要离开前线还发牢骚,但在自己细心开导下终于慢慢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传令官,但是现在……高飞的眼里闪过一丝沉痛:“没有增援了,战死吧。”
传令官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道:“是,将军。”便踉跄着跑开了。
已经坚守了六个小时了,看样子援军还是赶不及了,城里所有能作战的青壮都参与了守城,连老弱妇孺都帮忙照顾伤员,运送物资,但是对方三十万人不眠不休,不计损失的攻城实在太过强悍,如果不是禁魔的城墙和完备的守城器械,也许要塞早就陷落了。
现在,守城的将士已经拿出了所有的努力,已耗尽了最后一滴血,守到这分上,大王,我高飞也对得起你了。
高飞仰天长啸,“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注一)。弟兄们,一起死了吧。”
守城将士轰然应诺,刀砍嘴咬,每个人的红着眼睛拼命的想致对方于死地,一方喊着:“血与荣耀。”另一方喊着:“天佑翔国。”
盾击声,刀剑对砍声,利刃刺入身体与骨头摩擦发出的吱吱声,鲜血激射而出的嘶嘶声,惨叫声,汇成了一首惨烈的地狱赞歌。
男儿心似铁!
城墙上亦飘起众神时代流传下来的军歌: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武国要让四方来贺
士兵们一边咯血一边唱着军歌和敌军互砍,一时间城墙上的悲歌四处飘扬。
歌声惊醒了城内一座民房里沉睡的小女孩,睁开眼睛正看到妈妈正拿着剪刀坐在床边。她爬起来依偎在妈妈的怀里,黑亮的眼睛忽闪忽闪,轻声地问道:“妈妈,我们也要死了么?死了之后我们是不是就能见到爸爸和哥哥了?”
看着孩子天真的眼神,妈妈的眼里一下充满了泪水:“不,不会的,孩子,你还会活很久很久,把爸爸和哥哥没有享受的生命都活过来,你要代替他们好好活下去。不,大王一定会派人来救我们的,大王一直守护在我们身边!”
小女孩懂事地“嗯”了一声,躺在了妈妈的怀里。
神灵会听见了年轻妈妈的祈祷么?
李默一上城墙就找上了萧品拙,两人每招都是以命搏命,在铁血的战场上任何技巧都是花招,谁更勇敢,谁更强硬,谁的运气更好,谁就能活下来。
两人身上都有了不轻的伤痕,萧品拙已经将刀交左手,右手在刚才一击中几乎被砍成两截;而李默也不好受,胸口的铠甲也有一道斩痕在慢慢渗出血来,虽然两个人的斗气在自动恢复伤口,对方留在伤口的精神力却是一次次的将伤口重新撕裂。
两人的装备、实力在伯仲之间,甚至个人经历也是大同小异。谁胜谁负,都在一线之间。
此时,两个人都死死的盯住对方,每一次的攻势都雷霆万钧,为了不招鱼池之殃,边上兵士尽量远离了两人的战场。
一个物体突然从天而降,重重的砸在城墙上,摔落在两人之间,其中不断扬起的翅膀激起了满地的烟尘,嘴里发出一阵阵的悲鸣声,正是一匹星落军团的狮鹫。它的胸口和腹部有碗口大了一道血洞,只是凭借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徒劳的挣扎着。
(注一:陈毅《梅岭三章》)
翔王深深看了李默一眼,道:“默儿,对于这个年轻人的突然出现,你有何看法?”
李默将自己的愤怒压下,思索后沉声道:“从对方的光翼判断,肯定是最顶尖的王族世子,很有可能是从七星城通过传送阵前来救援,而且人数肯定不多,否则他肯定会等我们龙武军进入瓮城后再进行突然反击或者包围,效果肯定比现在要好。
现在如果将左龙武军军团召回,只会使士气大沮,可能永远也夺不下城墙,因此我愿意带领剩余羽林军配合攻城,如果在明天日出前还不能将城墙段拿下,甘当军令。”
青云行礼道:“大王,我认为敌国是在使用添油战术,城墙看起来似乎每次都非常容易攻下,但每次我们添兵攻城时,他们也总有援军及时到来守城,让我们既不能甘心退军,也不能攻下城墙。
如果萧逸飞真的到来,哎,后果不堪设想。”
李默反驳道:“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而萧逸飞是绝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赶到要塞。只要我们今天能够拿下要塞,那即使他以后赶到,也只能望墙兴叹。”
翔王沉默一阵,终于还是没有听从青云的建议,口中发出了悠长而又浑厚的声音,传遍全军:“三十万大军,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岂能无功而返。”顿了一下,一道道命令不停从他嘴里传出,整个中军都开始调动起来,一个又一个军团开始出列,调整队形,最后翔王道:“李默听令。”
李默一脸惊喜:“儿臣在。”
“你率领狮鹫星落军团务必对城墙上弓弩进行压制,并争取将对方军官截杀。”
“遵命。”
翔王将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放在了李默地手心,低头微笑地道:“戴上!”
李默大吃一惊:“不死之戒?我不能要,它要保护父王才对,如果父王一定要让我带上不死之戒,儿臣宁可不出战。”
不死之戒是翔国最好的神器,只要大脑不遭到毁灭性打击,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将其主人复活,当然这肯定会耗费戒指庞大的能量,再凝聚起至少要十年时间。
“孩子话,这是一个父亲给自己要将要出征的儿子的礼物。我有这么多人保护,不会有事的。收下吧!”
不等李默回话,翔王回转站回了王座前,对着列阵完毕的军团道:“战士们,你们一直英勇作战,无愧于王国的威名。
我们翔国地处四战之地,北有不死亡灵蛰伏,南方暗夜精灵部落蠢蠢欲动,东方明国和鼎国也与我国貌合神离,而西方崛起的武国,”翔王指着城墙方向,“更是在近几十年来对我国攻伐不断,从四百七十九年前灵武王建立翔国开始,我国没有战争的时间加起来还不足六十年。
翔国,一直在经受着炼狱般的苦难,战争,以及战争引起的饥荒和暴动,都带走了大批民众的生命。
但我们从来没有屈服过,一次被击倒,我们一定会以更强的姿态再站起来。暂时的困难只会让我们更加强大。
现在我们复仇时机来到了,武国的大部分军力都已经牵扯在南线和北线,被鼎国人,明国人,被黑、白精灵,甚至被不时出现的亡灵大军死死拖住,眼前这座要塞已经到了最弱的时候。
一个月的生死鏖战,他们已经筋疲力尽。而只要攻下这里,我们就打通了前往武国都城的捷径,扼住了武国的咽喉;退亦可守,凭此雄关,十万战士可守护我国西方至少三十年的和平。
我的战士们,为了让更多的翔国人能活下来,拜托了!”
对着面前军团,翔王弯下腰,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看到翔王向自己行礼,阵中一阵愕然,军官们首先反应过来,高喊:“吾王万岁,天佑翔国!”士兵们随即也高喊起来,声音汇成了一股洪流,充斥着天地间。
待声音稍微平息,青云的声音响起:“翔王有令,破城后首先进城的军团可以劫掠十日,所得财帛归个人所有。”
“吾王万岁!”
“杀,杀,杀!”
士兵的眼睛开始发红,只要能抢先进城,以后也许就可以在城里生活,再也不用整天担心魔兽的侵袭,即使在荒年,家里也不会再有人饿死。
“天佑翔国。”
“全军,出击!”
城墙上,刚才斩杀了田翼的萧品拙看着翔**队的调动,眼中多了一分凝重,他没有想到,参军不足两个月,就遇到如此大战,不过这里即使艰苦而危险,可带着血腥味的空气却比家族里带着香水味道的好闻一百倍。
这才是男子汉应该在的场所。
高飞跑过来道:“哇哇哇,看来翔国真的是要和我们死磕了。你出发前大王有和你交代什么吗?按这个势头,如果晚上再没有援军赶到,我们都要交代在这里了。”
萧品拙摇摇头道:“大王只是让我过来协助守城,其他什么都没说。”
“哎,那你们武威侯府有援军的详细情报吗?透露一点啊!”
“现在几乎所有军团都在参与作战,基本上来说应该没有援军。不过要求左武卫回援的命令已经发出很久,我相信老三是一个有办法的人。”
“可具可靠消息,二十天前萧逸飞还在西线和精灵对峙,能在五天后到就不错了,翔国马上就要跟我们死磕了,你说我们怎么能够守到他赶到?”
萧品拙淡淡地道:“守得住要守,守不住也要守。”
高飞瞪大了眼睛:“你说话怎么和你爹一样。守得住当然守,守不住了怎么守?你有病啊?”
“你有药啊?”
高飞有点生气地回答:“我是问你有精神病啊?”
萧品拙平静地道:“你能治啊?”
高飞感觉再和萧品拙说下去自己非呕血不可,抬头一看,大吃一惊:“草泥马啊,连号称不败的狮鹫骑士星落军团都出动来攻城了。我得先回去把遗嘱写好,我决定把我所有的财产……”顿了一下,如乡下土财主考虑自己有多少钱一样,“总额二百五十个银币交给敬爱的祖国作为抗击翔国的军费。”
萧品拙没有理他,只是抬头看着远方如遮天蔽日而来的狮鹫军团。
在夕阳最后一点光辉没入群山的时候,翔国的总攻开始了。
没有呐喊,没有口令,有的只是沉重的脚步声,这是一只沉默中走向死亡的军队,但是其中表达出来的决心,却让人心颤。
龙武军也保护着工兵团退出了墙上守城弓弩的射程,站住等待大军的到来,之前攻城的队伍已经退下休整作为预备队。
城上的武军也冷冷地注视着前方黑压压的军队,仿佛看到了天空中挥着镰刀的死神在狞笑,只能将手中的刀握紧了几分。
杀,杀,杀!
“扑哧“一声,高飞一刀砍入敌将的胸口,一脚将挂在长刀上的尸体踢开,反手一刀,再将边上逼过来的两名敌人断头,向后一跃,避出了翔**士的攻击范围,这才有时间听取传令官的报告。
“什么事?”
“驻守城墙西段的第五团和第三团阵亡人数超过半数,人人带伤,请求长官派兵支援。”传令官胸口和肋下正汩汩的流着血,但是他依然站的笔直,眼神清亮,字正腔圆。
“哦。”高飞这次难得没有露出平常他嬉皮笑脸的表情,相反倒是一脸严肃,只是看着传令官年轻俊朗的面庞。
记得他是一个平民寡妇的独子,出征的时候他的母亲还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竟然找到了他。因为知道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妇人要见一位显赫的将军是多么的困难,所以他接见了她。
她是为了她刚入伍的儿子来送礼的,希望高飞能照顾一下她的独子,礼物是一个平时他根本不会多看一眼的粗制花瓶。但根据她的衣着打扮,这个花瓶可能已是她家里能承受的极限。
礼物他收下了,至今放在家里的客厅里,往往插花的价格都是花瓶的数倍,但花瓶的价值却是远远胜过花朵,因为里面盛着的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无尽的爱。
随后他发现她的儿子确实是作战勇敢,头脑灵活,因此越级提拔他做了自己的一个传令官。
传令官直面死亡的概率相对小一些,而且晋升的也比其他的职位来的快。
为此她的母亲又特意来见他,激动地哭着向他下跪表示感谢。
刚开始,这个固执的小伙子因为要离开前线还发牢骚,但在自己细心开导下终于慢慢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传令官,但是现在……高飞的眼里闪过一丝沉痛:“没有增援了,战死吧。”
传令官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道:“是,将军。”便踉跄着跑开了。
已经坚守了六个小时了,看样子援军还是赶不及了,城里所有能作战的青壮都参与了守城,连老弱妇孺都帮忙照顾伤员,运送物资,但是对方三十万人不眠不休,不计损失的攻城实在太过强悍,如果不是禁魔的城墙和完备的守城器械,也许要塞早就陷落了。
现在,守城的将士已经拿出了所有的努力,已耗尽了最后一滴血,守到这分上,大王,我高飞也对得起你了。
高飞仰天长啸,“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注一)。弟兄们,一起死了吧。”
守城将士轰然应诺,刀砍嘴咬,每个人的红着眼睛拼命的想致对方于死地,一方喊着:“血与荣耀。”另一方喊着:“天佑翔国。”
盾击声,刀剑对砍声,利刃刺入身体与骨头摩擦发出的吱吱声,鲜血激射而出的嘶嘶声,惨叫声,汇成了一首惨烈的地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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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上亦飘起众神时代流传下来的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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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武国要让四方来贺
士兵们一边咯血一边唱着军歌和敌军互砍,一时间城墙上的悲歌四处飘扬。
歌声惊醒了城内一座民房里沉睡的小女孩,睁开眼睛正看到妈妈正拿着剪刀坐在床边。她爬起来依偎在妈妈的怀里,黑亮的眼睛忽闪忽闪,轻声地问道:“妈妈,我们也要死了么?死了之后我们是不是就能见到爸爸和哥哥了?”
看着孩子天真的眼神,妈妈的眼里一下充满了泪水:“不,不会的,孩子,你还会活很久很久,把爸爸和哥哥没有享受的生命都活过来,你要代替他们好好活下去。不,大王一定会派人来救我们的,大王一直守护在我们身边!”
小女孩懂事地“嗯”了一声,躺在了妈妈的怀里。
神灵会听见了年轻妈妈的祈祷么?
李默一上城墙就找上了萧品拙,两人每招都是以命搏命,在铁血的战场上任何技巧都是花招,谁更勇敢,谁更强硬,谁的运气更好,谁就能活下来。
两人身上都有了不轻的伤痕,萧品拙已经将刀交左手,右手在刚才一击中几乎被砍成两截;而李默也不好受,胸口的铠甲也有一道斩痕在慢慢渗出血来,虽然两个人的斗气在自动恢复伤口,对方留在伤口的精神力却是一次次的将伤口重新撕裂。
两人的装备、实力在伯仲之间,甚至个人经历也是大同小异。谁胜谁负,都在一线之间。
此时,两个人都死死的盯住对方,每一次的攻势都雷霆万钧,为了不招鱼池之殃,边上兵士尽量远离了两人的战场。
一个物体突然从天而降,重重的砸在城墙上,摔落在两人之间,其中不断扬起的翅膀激起了满地的烟尘,嘴里发出一阵阵的悲鸣声,正是一匹星落军团的狮鹫。它的胸口和腹部有碗口大了一道血洞,只是凭借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徒劳的挣扎着。
(注一:陈毅《梅岭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