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你会等我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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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钊站在门口,踌躇着进去还是不进去,那日卫霜吐血昏厥后,旧伤一并爆发出来,还是靠着皇上赐的九转丹才回过气来,今日这消息也不知道他听后受不受得了。
“卫钊,进来。”屋子里低沉的声音让卫钊下了决心,说不定他听了后能死心呢?
虽然已经开春,这两日却越发冷了些,屋子里火炕烧得滚烫,让那满屋子的药味都变成一种沉腻。
一如卫钊的话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已经核实了,尸体都已经找到,身上的特征也对了,还有这几样东西,是在尸体身上找到的,将军,”扫了眼卫霜那一丝血色都无一点表情也没有的脸,卫钊低头道:“将军,她已经死了,您就别再想了……”
卫霜拿过他手上的东西,一块玉佩,一条项链,还有一条手链……
那手链上的宝石只是粗糙的打磨过,却一颗颗的按照大小颜色排列整齐,记得当年为了将这些宝石打磨得更光滑些,自己忙活了一夜,手都磨破掉了,她早上进营帐的时候看到,心痛的直接拿了自己的手含在嘴里,怒中含嗔的说,是那个破手链重要还是自个的身体重要,只要你好好的呆在身边,不比什么都好嘛?
现在,我终于可以来接你,为何你却不在了?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早知道是这样……
“将军!”卫钊惊骇的叫了一声,看着鲜血从卫霜的眼角流淌出来,回头叫道:“快叫大夫!”
“不用,”卫霜挡住了卫钊,抹了下眼角,看着手掌心里的鲜血,淡淡而笑,抬头道:“将这玉佩和项链送去京中,传令下去,整兵三日,三日后,我们进军大漠,这次,必然要全歼阿森纳之部!”
“将军!”卫钊惊然叫了一声,在看到卫霜起身拿起盔甲之时哑了声,低头道:“是!”
***
林家小院。
“这里一共是两百两银子,”将一个个的小银锭放在油漆还未干的桌上,林朝手指在最后一个银锭上面摸了摸,下了狠心般的深吸一口气,道:“这个屋子我已经跟营里买了下来,这些钱,你省着点用,也应该能过上个几十年。”
看了看桌上的银锭,再看了看已经穿好盔甲,受伤的手支架也已经去掉的林朝,萧凌风托着下巴道:“这屋子要了你多少钱?”
呃!林朝愣了下,然后在怀里掏了半天,拿出张房契出来,道:“十两。说是优惠价。”
从林朝手里将房契抽,抽,抽,用力的抽了过来,萧凌风叹了口气道:“我听斜对面的刘嫂子说,这屋子一直风水不好,不管谁住进来,三个月之内准要阵亡,后来便没人敢住这个院子,空置了只怕有几年了,后来分配给了啥都不知道的从国都来的傻瓜校尉,听军需官说,要是能撑过三个月不阵亡,那这院子他送给那傻瓜校尉都成。”
林朝脸色一黑,萧凌风瞟了他一眼,接着道:“我还听说,西北新军这次被漠北军抢了风头,还好有一人把面子给赚了点回来,那人在漠北军最精锐的前锋面前,干掉了一整队匈奴骑兵,我记得,匈奴军制,一整队是一百人吧?十两一人,怎么才两百十两?你算数不成?还是……?”
那满含怀疑的小眼神在自个身上上下扫视,让林朝的脸又黑又红,将腰带和胸甲一解,道:“你若是不信,自个来搜,我怎么知道上面怎么算的,就只给了这么多,一个铜板我都没留,全给你了!”
这人干掉的不止一整队骑兵,还将匈奴骑兵给阻挡在了山口,让卫霜的前锋能追击上来,如此功绩居然只升了一品,还只有两百银,是该说这人倒霉,还是说这人不会做人,还是说这人笨,还是说,这个将所有财产都留给自己的男人愚蠢呢?不过就是在他做噩梦的时候奉献了下自己那温暖的怀抱,顺便享受了下他那年轻强壮的身体……
见她眼神游离,嘴角的笑意若隐若现,林朝脸上的红色盖过了黑色,拉了拉自己单薄的内衣,将胸甲腰带重新扣好,低头道:“这次出战,我争取多杀点人头,要是我回不来了,我这个官职的抚恤金听说有一百两,你带着钱,回去关内吧,找个好男人嫁了。”
“我说,你为啥对我这么好?”托着下巴抬头望着面前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萧凌风笑意浅浅的问道。
我要是不弄钱来给你修房子买家具,你可以用凄婉哀怨的目光盯我整天,我要是不把钱留给你,你可以在屋角哭上一整宿,最可恶的就是,若是不答应你养你,你就可以掐住我那不让我释放。
林朝腹诽着,说出口的话却是:“你是铁头的遗孀,铁头是我的部下,照顾部下的遗孀是我的职责。”
呃!他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看着萧凌风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大,最后几乎要爆笑出来般,恼羞成怒的道:“啰嗦!到底要不要?!”
“要要要!怎么能不要!”萧凌风到底还是爆笑了两声,然后起身拉了他坐在了屋子里唯二之一的椅子上,脱了他的手甲,手顺着他手臂上骨裂受伤的地方轻轻拿捏着,轻笑着说道:“别想着拿人头,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我听刘嫂子说,这次打头阵的是漠北军,西北军主要是负责打探和粮草,你们西北新军只是压阵,不过匈奴人擅长突击,就算是压阵也少不得会碰上敌军,出了红海子便是大漠,休息用的绿洲是容易受袭的地方,还有,这个季节,正是黑旋风猖獗的时候,风来的时候,一定要找背风的沙包,千万不要乱跑。”
她的手指圆润有肉,按在筋脉上力道刚好,让林朝很是舒服,微眯了眼好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你怎知道这么多?”
在林朝背后,萧凌风的眼神悠远,轻笑着柔声道:“你忘记我是做什么的了?那些军爷在事后最喜欢的就是说些这种事情,听得多了,便也记住了。”
林朝的肩头一僵,粗声道:“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现在你已经脱了籍,已经是良家女子,那些事情,不要去想了。”
良家女子啊……
萧凌风笑容浅浅,将他手甲带上,蹲下身子,将他腿甲解开,拿出一双新靴子出来给他换上,道:“我做了一些干粮,味道不怎么好,可是能顶饿,你也带着吧。”
她低垂着的头颈白皙带着圆润的肉感,让林朝不觉又吞了口口水,下腹便热了起来,让他赶紧偷偷的在她头顶上掐了自己一把。
十七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热血上涌的年纪,出战之前听得铁头他们几个在教育几个少年新兵,若是连女人都没碰过就战死,这一辈子也太亏了,很是赞同此话的他偷偷摸摸的去找了那个铁头赞不绝口的女人。
兵营里天黑无事,兵卒们就喜欢侃大山,有铁头那些兵油子在,话题自然就会往那事上转,每次说完后,铁头就会感慨道,女人啊,还是要身上有肉摸起来才舒服做起来才快活,若是性子再温和柔软些,那便是最好的媳妇人选,就像那凌娘子一般。
她的身体的确柔软温暖,让他那第一次就得到了无上的欢悦,冲动之下将自己所有的银钱都给了她。
对那次出战一开始就抱持不看好的态度,却没想到自己能活着逃出来,没有想到居然在那种地方碰到她,更加没想到的是为了脱籍她可以那样义无反顾的滚了下去……
这个女人就像块琢磨不透的琉璃石,装哭装傻装可怜,精于算计,绵里藏针,你擦了一面,就会发现还有另外一面,让他觉得满目炫彩眼花得紧。
可是,这半个月,虽然说是自个出的钱自个出的力自个找的人甚至连火都是自个点的,但是看到这个小院刷好了墙平整了地添置了家具种上了花草,回到院子里,便有人用温和开朗的声调喊一声回来了,随之是热水热毛巾和热茶,到了饭点还有热饭,他手不方便,她便打来热水帮他擦身洗脚,连晚上梦到那战场上的满目血色之时,都有人用温柔的声音唤醒他,用自己的身体安慰他。
一点点的,林朝觉得自己开始依恋起这种感觉,就算他向来不喜欢看不透的人和事,也开始习惯和这个女人相处。
若是这次能回来……
“喂!想什么呢?我说的你听到没有?”啪的一声拍在林朝肩头,萧凌风眉头微蹙的大声道。看那神思恍惚的模样,想的定然不是什么好事!
“啊?你说帮我准备了吃的。”
“还有呢?”
“不要强出头,打头阵的自然有更厉害的人,不要缺胳膊少腿的回来,到时候这点钱连治伤都不够。”
“……还有呢?”
“你给我准备了伤药,是从慈仁堂买回来的,花了一两多银子,对我的伤有好处,还有那些伤药,花了二两银子,带在身上备着,还有那边的绷带,是你用棉布做的,别给别人用,棉布也要花钱买的。”
“…………还有呢?”
“你买了匹老马,要我带着去,要是像云校尉他们那样迷路了,就换上那老马自然找得着路,要是碰到粮食全部吃光了,还可以吃肉顶顶,嗯,那马你花了十两银子,我说凌娘子啊,你上当了吧?老马哪里值得那么多钱?”
啪的一声,脑袋上被猛敲了一下,林朝委屈的看了一脸阴笑的萧凌风一眼,老实的将药袋在腰间系好,拿起那大包装干粮的袋子,跺了跺脚,感受一下新靴子那暖和合脚的舒适感,道:“那我走了啊。”
“嗯,走吧走吧!”
走到院门口,牵着老马的缰绳,林朝回头问道:“你会等我回来吧?”
卫钊站在门口,踌躇着进去还是不进去,那日卫霜吐血昏厥后,旧伤一并爆发出来,还是靠着皇上赐的九转丹才回过气来,今日这消息也不知道他听后受不受得了。
“卫钊,进来。”屋子里低沉的声音让卫钊下了决心,说不定他听了后能死心呢?
虽然已经开春,这两日却越发冷了些,屋子里火炕烧得滚烫,让那满屋子的药味都变成一种沉腻。
一如卫钊的话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已经核实了,尸体都已经找到,身上的特征也对了,还有这几样东西,是在尸体身上找到的,将军,”扫了眼卫霜那一丝血色都无一点表情也没有的脸,卫钊低头道:“将军,她已经死了,您就别再想了……”
卫霜拿过他手上的东西,一块玉佩,一条项链,还有一条手链……
那手链上的宝石只是粗糙的打磨过,却一颗颗的按照大小颜色排列整齐,记得当年为了将这些宝石打磨得更光滑些,自己忙活了一夜,手都磨破掉了,她早上进营帐的时候看到,心痛的直接拿了自己的手含在嘴里,怒中含嗔的说,是那个破手链重要还是自个的身体重要,只要你好好的呆在身边,不比什么都好嘛?
现在,我终于可以来接你,为何你却不在了?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早知道是这样……
“将军!”卫钊惊骇的叫了一声,看着鲜血从卫霜的眼角流淌出来,回头叫道:“快叫大夫!”
“不用,”卫霜挡住了卫钊,抹了下眼角,看着手掌心里的鲜血,淡淡而笑,抬头道:“将这玉佩和项链送去京中,传令下去,整兵三日,三日后,我们进军大漠,这次,必然要全歼阿森纳之部!”
“将军!”卫钊惊然叫了一声,在看到卫霜起身拿起盔甲之时哑了声,低头道:“是!”
***
林家小院。
“这里一共是两百两银子,”将一个个的小银锭放在油漆还未干的桌上,林朝手指在最后一个银锭上面摸了摸,下了狠心般的深吸一口气,道:“这个屋子我已经跟营里买了下来,这些钱,你省着点用,也应该能过上个几十年。”
看了看桌上的银锭,再看了看已经穿好盔甲,受伤的手支架也已经去掉的林朝,萧凌风托着下巴道:“这屋子要了你多少钱?”
呃!林朝愣了下,然后在怀里掏了半天,拿出张房契出来,道:“十两。说是优惠价。”
从林朝手里将房契抽,抽,抽,用力的抽了过来,萧凌风叹了口气道:“我听斜对面的刘嫂子说,这屋子一直风水不好,不管谁住进来,三个月之内准要阵亡,后来便没人敢住这个院子,空置了只怕有几年了,后来分配给了啥都不知道的从国都来的傻瓜校尉,听军需官说,要是能撑过三个月不阵亡,那这院子他送给那傻瓜校尉都成。”
林朝脸色一黑,萧凌风瞟了他一眼,接着道:“我还听说,西北新军这次被漠北军抢了风头,还好有一人把面子给赚了点回来,那人在漠北军最精锐的前锋面前,干掉了一整队匈奴骑兵,我记得,匈奴军制,一整队是一百人吧?十两一人,怎么才两百十两?你算数不成?还是……?”
那满含怀疑的小眼神在自个身上上下扫视,让林朝的脸又黑又红,将腰带和胸甲一解,道:“你若是不信,自个来搜,我怎么知道上面怎么算的,就只给了这么多,一个铜板我都没留,全给你了!”
这人干掉的不止一整队骑兵,还将匈奴骑兵给阻挡在了山口,让卫霜的前锋能追击上来,如此功绩居然只升了一品,还只有两百银,是该说这人倒霉,还是说这人不会做人,还是说这人笨,还是说,这个将所有财产都留给自己的男人愚蠢呢?不过就是在他做噩梦的时候奉献了下自己那温暖的怀抱,顺便享受了下他那年轻强壮的身体……
见她眼神游离,嘴角的笑意若隐若现,林朝脸上的红色盖过了黑色,拉了拉自己单薄的内衣,将胸甲腰带重新扣好,低头道:“这次出战,我争取多杀点人头,要是我回不来了,我这个官职的抚恤金听说有一百两,你带着钱,回去关内吧,找个好男人嫁了。”
“我说,你为啥对我这么好?”托着下巴抬头望着面前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萧凌风笑意浅浅的问道。
我要是不弄钱来给你修房子买家具,你可以用凄婉哀怨的目光盯我整天,我要是不把钱留给你,你可以在屋角哭上一整宿,最可恶的就是,若是不答应你养你,你就可以掐住我那不让我释放。
林朝腹诽着,说出口的话却是:“你是铁头的遗孀,铁头是我的部下,照顾部下的遗孀是我的职责。”
呃!他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看着萧凌风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大,最后几乎要爆笑出来般,恼羞成怒的道:“啰嗦!到底要不要?!”
“要要要!怎么能不要!”萧凌风到底还是爆笑了两声,然后起身拉了他坐在了屋子里唯二之一的椅子上,脱了他的手甲,手顺着他手臂上骨裂受伤的地方轻轻拿捏着,轻笑着说道:“别想着拿人头,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我听刘嫂子说,这次打头阵的是漠北军,西北军主要是负责打探和粮草,你们西北新军只是压阵,不过匈奴人擅长突击,就算是压阵也少不得会碰上敌军,出了红海子便是大漠,休息用的绿洲是容易受袭的地方,还有,这个季节,正是黑旋风猖獗的时候,风来的时候,一定要找背风的沙包,千万不要乱跑。”
她的手指圆润有肉,按在筋脉上力道刚好,让林朝很是舒服,微眯了眼好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你怎知道这么多?”
在林朝背后,萧凌风的眼神悠远,轻笑着柔声道:“你忘记我是做什么的了?那些军爷在事后最喜欢的就是说些这种事情,听得多了,便也记住了。”
林朝的肩头一僵,粗声道:“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现在你已经脱了籍,已经是良家女子,那些事情,不要去想了。”
良家女子啊……
萧凌风笑容浅浅,将他手甲带上,蹲下身子,将他腿甲解开,拿出一双新靴子出来给他换上,道:“我做了一些干粮,味道不怎么好,可是能顶饿,你也带着吧。”
她低垂着的头颈白皙带着圆润的肉感,让林朝不觉又吞了口口水,下腹便热了起来,让他赶紧偷偷的在她头顶上掐了自己一把。
十七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热血上涌的年纪,出战之前听得铁头他们几个在教育几个少年新兵,若是连女人都没碰过就战死,这一辈子也太亏了,很是赞同此话的他偷偷摸摸的去找了那个铁头赞不绝口的女人。
兵营里天黑无事,兵卒们就喜欢侃大山,有铁头那些兵油子在,话题自然就会往那事上转,每次说完后,铁头就会感慨道,女人啊,还是要身上有肉摸起来才舒服做起来才快活,若是性子再温和柔软些,那便是最好的媳妇人选,就像那凌娘子一般。
她的身体的确柔软温暖,让他那第一次就得到了无上的欢悦,冲动之下将自己所有的银钱都给了她。
对那次出战一开始就抱持不看好的态度,却没想到自己能活着逃出来,没有想到居然在那种地方碰到她,更加没想到的是为了脱籍她可以那样义无反顾的滚了下去……
这个女人就像块琢磨不透的琉璃石,装哭装傻装可怜,精于算计,绵里藏针,你擦了一面,就会发现还有另外一面,让他觉得满目炫彩眼花得紧。
可是,这半个月,虽然说是自个出的钱自个出的力自个找的人甚至连火都是自个点的,但是看到这个小院刷好了墙平整了地添置了家具种上了花草,回到院子里,便有人用温和开朗的声调喊一声回来了,随之是热水热毛巾和热茶,到了饭点还有热饭,他手不方便,她便打来热水帮他擦身洗脚,连晚上梦到那战场上的满目血色之时,都有人用温柔的声音唤醒他,用自己的身体安慰他。
一点点的,林朝觉得自己开始依恋起这种感觉,就算他向来不喜欢看不透的人和事,也开始习惯和这个女人相处。
若是这次能回来……
“喂!想什么呢?我说的你听到没有?”啪的一声拍在林朝肩头,萧凌风眉头微蹙的大声道。看那神思恍惚的模样,想的定然不是什么好事!
“啊?你说帮我准备了吃的。”
“还有呢?”
“不要强出头,打头阵的自然有更厉害的人,不要缺胳膊少腿的回来,到时候这点钱连治伤都不够。”
“……还有呢?”
“你给我准备了伤药,是从慈仁堂买回来的,花了一两多银子,对我的伤有好处,还有那些伤药,花了二两银子,带在身上备着,还有那边的绷带,是你用棉布做的,别给别人用,棉布也要花钱买的。”
“…………还有呢?”
“你买了匹老马,要我带着去,要是像云校尉他们那样迷路了,就换上那老马自然找得着路,要是碰到粮食全部吃光了,还可以吃肉顶顶,嗯,那马你花了十两银子,我说凌娘子啊,你上当了吧?老马哪里值得那么多钱?”
啪的一声,脑袋上被猛敲了一下,林朝委屈的看了一脸阴笑的萧凌风一眼,老实的将药袋在腰间系好,拿起那大包装干粮的袋子,跺了跺脚,感受一下新靴子那暖和合脚的舒适感,道:“那我走了啊。”
“嗯,走吧走吧!”
走到院门口,牵着老马的缰绳,林朝回头问道:“你会等我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