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风雨欲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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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坐下,没过一会儿,演唱会还没开始,就看到有四五个人突然出现在左侧,而且全是熟人。
老谭、金虎、三拐子、强叔......还有鬼影安插在翻海龙身边的女孩——欣儿。
我皱起眉头,连明更是一惊,他们怎么会也来看演唱会,而且座位就在我们的左侧,未免也太巧了吧。
“朋友,换个座位。”正在我凝望左侧时,一道冰冷的声音传入耳中。
我和连明齐齐转头,只见一个浑身缠着绷带,脸上带着纯黑色面具的人站在我们面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对连明示意。
“鬼影!”
戚雅下意识的搂住我的胳膊,略微恐惧的看着面前奇形怪状的人。
“老公,这是谁啊?”
我撇撇嘴,道:“他是你父亲的朋友。”
戚雅听罢松了口气:“爸爸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吓死人了。”
“乖,没事的。”
说着我对连明眼神示意,他若有所思点点头,起身走向金虎他们旁边的座位,几位牡市大佬客气的给连明让开座位,几人彼此寒暄着。
鬼影坐在我的旁边,面孔朝着台上安排布景的人员,没有说话,我依稀能够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寒气......这个温度,就像是一具刚刚从停尸房内抬出的尸体。
“你怎么来了?”我当先问道。
鬼影机械般的回答道:“接到邀请,当然过来看看。”
“看来你和蓝溪的关系果然不一般,聂晓森全身残废,你下手够狠的。”
“我说过,他被捕仅仅是个开始。”
我不禁冷笑:“翻海龙还说他离开牡市是开始呢。”
“所以呢?”鬼影不屑的说:“成王败寇,他若是安心苟活则罢,不然再回牡市,就别想离开了。”
“林晓军的死,跟翻海龙有没有关系?”
“或许吧。”
“......”
我见他不跟我说实话,也自知探听不到什么消息,索性不再理会他,跟戚雅望着演唱会台上的开场,八名穿着火辣的女子在雨中伴随着音乐走到台前,开始一段极度激情的热舞。
戚雅神情欣喜,没有哪个女孩不盼望有一天能够在大众面前展现自己,戚雅亦是如此,只不过她的性格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人群鼎沸,现场开始了一场狂欢!
蓝溪穿着一身银色的长袍被热舞的女孩们拥簇而出,怀中抱着一把吉他,双眼炯炯有神站在麦克风前,望着台下的众人,她一把将身上的银袍扯下!
妙美的身段和摇滚风格的服装瞬间点燃全场,一首出道时的“再见江湖”重温热血。
“老公,你快看!好帅啊!”戚雅如同迷妹一般,激动的伸着手指喊道。
我见戚雅开心,心情自然而然也好了许多,白飞燕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直视着台上,面色凝重。
“不错。”鬼影赞赏道。
我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愣,喧嚣的音乐声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转眼好奇的看着他。
“怎么?你不喜欢她的歌声吗?”
这次可以确定是鬼影发出的声音,我回应道:“你到底和蓝溪是什么关系?”
“不管你信不信,我和她真的没有关系,若非要说,可能和她的姐姐比较熟悉。”
“蓝溪的姐姐?”
鬼影没有在说话,缓缓站起身,他的装扮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在他起身的同时,金虎等人也随之站起,等待示意。
“这就要离开了?”我喊道。
鬼影回过头,纯黑色的面具什么都看不到,却给人一种强大的威压“面子给过了,其实我对音乐没有兴趣。”
说罢,鬼影穿过廊口,金虎等人跟在他的身后一起离去,前排瞬间空出了四五个座位,而同时,连明的身影也消失了。
我眼神扫过,四下搜索着连明的身影。
白飞燕突然坐到我的左面,也就刚刚鬼影的位置,对我道:“别找了,连明今晚有他的大事情。”
“嗯?”我微微惊讶,略有所思的低下头。
戚雅依然激动的看着台上,双手抱着我的胳膊,不时跟着台上的蓝溪哼几句歌曲,笑容不止。
蓝溪挥汗如雨,衣服换了一件又是一件,整个演唱会足足四个小时,我甚至都在怀疑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又唱又跳,真的不容易。
直到快午夜时分,雨势渐渐变大,已经有观众纷纷离去,因为戚雅,我没有选择离开,已经很久没看到戚雅像今天这么开心,我不会扫她的兴。
蓝溪唱完一首歌后,浑身已经湿透,整个舞台上就剩下她一个人,只见她将麦克风拿到手中,带着哭腔说道。
“各位,感谢大家今天能够来参加我的演唱会,我在这座城市八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儿,一步步爬到这座舞台上,这是我的第一场演唱会,也将会是最后一场......所以,在最后的时刻,我想唱一首最初来到牡市时写的歌,送给你们,送给帮助过我的人,送给...一个傻瓜。”
台下的人群突然寂静,只剩下大雨瓢泼,电闪雷鸣!
蓝溪在雨中轻轻弹起吉他,转瞬间猛地爆起高速度,狂野的音乐,唱道。
漆黑的午夜,是谁徘徊无名的街角。
你是否像我,淋着大雨狂乱的舞蹈。
霓虹璀璨的城市,多少人放弃了自己的骄傲。
风雪交加的世界,黑暗与光明彼此不停的嘲笑。
寂静的天空,半道闪电划破梦想。
试问天上神仙,哪个敢来人间走一遭。
我不想苟活在这里,死去无人知晓。
没有希望的日子,不如对夜当空,嘶吼嚎叫。
十指鲜血,拼命撕扯逃出禁锢缠绕。
坎坷荆棘,我自无惧走向你的怀抱。
遍体鳞伤,只能让我的热血沸腾燃烧。
苟延残喘,哪怕无数次的跌倒,也要站起身来立旗为矛!
你笑我痴心妄想。
我就站在这里,耳语苍天祷告。
没有梦想的时候。
不如赐我死亡,长眠红尘,地狱再唱一首——
风华正茂!
蓝溪沙哑的嗓子在泪雨重叠中喊出最后一句,将吉他重重的摔在台上,跪了下去......
戚雅已是泪流满面。
人群嘶喊,给这场大雨中的演唱会最后一个高潮。
白飞燕抿着嘴唇,倔强的忍着泪水。
我掏出一根烟叼进口中,未等点燃便已湿透,心中仿佛有一颗星星缓缓坠落。
正在大家都感慨哭闹之时,我看到舞台上,连明捧着一束硕大的玫瑰花缓缓走向蓝溪,蓝溪捂着脸依然跪倒哭泣,并没有看见。
“老公...连明!连明!”戚雅摇晃着我的胳膊,娇声喊道。
我点点头,嘴角划过一丝微笑,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此刻,连明一步步靠近蓝溪,单膝跪在了她的身边。
蓝溪抬起头,看到连明的动作顿时不知所措,捂着嘴巴惊愕的站起身。
连明拿起地上的麦克风,两人四目相对。
“蓝溪,我这个人嘴笨,昨晚想了好久,希望能够写出一篇长话来表达我的心,可你也知道,我没有什么文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我青哥说过,爱一个女人就像是冬天的暖阳,不止要融化她,还要融化自己。
我的心已经揉碎了放在这里,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用后半生所有的时光来融化你,陪伴你,好吗?”
连明郑重其事的伸展双臂,将花递到蓝溪的胸前,双眼散发着期待的光芒,我看到他的双手都在颤抖。
“答应他!”
不知道谁喊了第一句,瞬间整个现场都同时嘶喊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白飞燕和戚雅也在喊叫的人群之中。
我不禁心里也随之紧张起来,看着自己最好的兄弟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兴奋不已,牙齿咬着烟嘴,目光不敢有丝毫移动。
蓝溪捂着嘴,重重的点了点头。
玫瑰接到她的手中,两人拥抱。
全场再一次沸腾!
从此以后,蓝溪退出音乐圈,再也没有人听过她在舞台上唱歌。
这晚的最后一首歌“风光正茂”,在牡市家喻户晓,广为流传。
连明,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
第一个女人。
第一个家。
我们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坐下,没过一会儿,演唱会还没开始,就看到有四五个人突然出现在左侧,而且全是熟人。
老谭、金虎、三拐子、强叔......还有鬼影安插在翻海龙身边的女孩——欣儿。
我皱起眉头,连明更是一惊,他们怎么会也来看演唱会,而且座位就在我们的左侧,未免也太巧了吧。
“朋友,换个座位。”正在我凝望左侧时,一道冰冷的声音传入耳中。
我和连明齐齐转头,只见一个浑身缠着绷带,脸上带着纯黑色面具的人站在我们面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对连明示意。
“鬼影!”
戚雅下意识的搂住我的胳膊,略微恐惧的看着面前奇形怪状的人。
“老公,这是谁啊?”
我撇撇嘴,道:“他是你父亲的朋友。”
戚雅听罢松了口气:“爸爸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吓死人了。”
“乖,没事的。”
说着我对连明眼神示意,他若有所思点点头,起身走向金虎他们旁边的座位,几位牡市大佬客气的给连明让开座位,几人彼此寒暄着。
鬼影坐在我的旁边,面孔朝着台上安排布景的人员,没有说话,我依稀能够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寒气......这个温度,就像是一具刚刚从停尸房内抬出的尸体。
“你怎么来了?”我当先问道。
鬼影机械般的回答道:“接到邀请,当然过来看看。”
“看来你和蓝溪的关系果然不一般,聂晓森全身残废,你下手够狠的。”
“我说过,他被捕仅仅是个开始。”
我不禁冷笑:“翻海龙还说他离开牡市是开始呢。”
“所以呢?”鬼影不屑的说:“成王败寇,他若是安心苟活则罢,不然再回牡市,就别想离开了。”
“林晓军的死,跟翻海龙有没有关系?”
“或许吧。”
“......”
我见他不跟我说实话,也自知探听不到什么消息,索性不再理会他,跟戚雅望着演唱会台上的开场,八名穿着火辣的女子在雨中伴随着音乐走到台前,开始一段极度激情的热舞。
戚雅神情欣喜,没有哪个女孩不盼望有一天能够在大众面前展现自己,戚雅亦是如此,只不过她的性格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人群鼎沸,现场开始了一场狂欢!
蓝溪穿着一身银色的长袍被热舞的女孩们拥簇而出,怀中抱着一把吉他,双眼炯炯有神站在麦克风前,望着台下的众人,她一把将身上的银袍扯下!
妙美的身段和摇滚风格的服装瞬间点燃全场,一首出道时的“再见江湖”重温热血。
“老公,你快看!好帅啊!”戚雅如同迷妹一般,激动的伸着手指喊道。
我见戚雅开心,心情自然而然也好了许多,白飞燕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直视着台上,面色凝重。
“不错。”鬼影赞赏道。
我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愣,喧嚣的音乐声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转眼好奇的看着他。
“怎么?你不喜欢她的歌声吗?”
这次可以确定是鬼影发出的声音,我回应道:“你到底和蓝溪是什么关系?”
“不管你信不信,我和她真的没有关系,若非要说,可能和她的姐姐比较熟悉。”
“蓝溪的姐姐?”
鬼影没有在说话,缓缓站起身,他的装扮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在他起身的同时,金虎等人也随之站起,等待示意。
“这就要离开了?”我喊道。
鬼影回过头,纯黑色的面具什么都看不到,却给人一种强大的威压“面子给过了,其实我对音乐没有兴趣。”
说罢,鬼影穿过廊口,金虎等人跟在他的身后一起离去,前排瞬间空出了四五个座位,而同时,连明的身影也消失了。
我眼神扫过,四下搜索着连明的身影。
白飞燕突然坐到我的左面,也就刚刚鬼影的位置,对我道:“别找了,连明今晚有他的大事情。”
“嗯?”我微微惊讶,略有所思的低下头。
戚雅依然激动的看着台上,双手抱着我的胳膊,不时跟着台上的蓝溪哼几句歌曲,笑容不止。
蓝溪挥汗如雨,衣服换了一件又是一件,整个演唱会足足四个小时,我甚至都在怀疑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又唱又跳,真的不容易。
直到快午夜时分,雨势渐渐变大,已经有观众纷纷离去,因为戚雅,我没有选择离开,已经很久没看到戚雅像今天这么开心,我不会扫她的兴。
蓝溪唱完一首歌后,浑身已经湿透,整个舞台上就剩下她一个人,只见她将麦克风拿到手中,带着哭腔说道。
“各位,感谢大家今天能够来参加我的演唱会,我在这座城市八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儿,一步步爬到这座舞台上,这是我的第一场演唱会,也将会是最后一场......所以,在最后的时刻,我想唱一首最初来到牡市时写的歌,送给你们,送给帮助过我的人,送给...一个傻瓜。”
台下的人群突然寂静,只剩下大雨瓢泼,电闪雷鸣!
蓝溪在雨中轻轻弹起吉他,转瞬间猛地爆起高速度,狂野的音乐,唱道。
漆黑的午夜,是谁徘徊无名的街角。
你是否像我,淋着大雨狂乱的舞蹈。
霓虹璀璨的城市,多少人放弃了自己的骄傲。
风雪交加的世界,黑暗与光明彼此不停的嘲笑。
寂静的天空,半道闪电划破梦想。
试问天上神仙,哪个敢来人间走一遭。
我不想苟活在这里,死去无人知晓。
没有希望的日子,不如对夜当空,嘶吼嚎叫。
十指鲜血,拼命撕扯逃出禁锢缠绕。
坎坷荆棘,我自无惧走向你的怀抱。
遍体鳞伤,只能让我的热血沸腾燃烧。
苟延残喘,哪怕无数次的跌倒,也要站起身来立旗为矛!
你笑我痴心妄想。
我就站在这里,耳语苍天祷告。
没有梦想的时候。
不如赐我死亡,长眠红尘,地狱再唱一首——
风华正茂!
蓝溪沙哑的嗓子在泪雨重叠中喊出最后一句,将吉他重重的摔在台上,跪了下去......
戚雅已是泪流满面。
人群嘶喊,给这场大雨中的演唱会最后一个高潮。
白飞燕抿着嘴唇,倔强的忍着泪水。
我掏出一根烟叼进口中,未等点燃便已湿透,心中仿佛有一颗星星缓缓坠落。
正在大家都感慨哭闹之时,我看到舞台上,连明捧着一束硕大的玫瑰花缓缓走向蓝溪,蓝溪捂着脸依然跪倒哭泣,并没有看见。
“老公...连明!连明!”戚雅摇晃着我的胳膊,娇声喊道。
我点点头,嘴角划过一丝微笑,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此刻,连明一步步靠近蓝溪,单膝跪在了她的身边。
蓝溪抬起头,看到连明的动作顿时不知所措,捂着嘴巴惊愕的站起身。
连明拿起地上的麦克风,两人四目相对。
“蓝溪,我这个人嘴笨,昨晚想了好久,希望能够写出一篇长话来表达我的心,可你也知道,我没有什么文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我青哥说过,爱一个女人就像是冬天的暖阳,不止要融化她,还要融化自己。
我的心已经揉碎了放在这里,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用后半生所有的时光来融化你,陪伴你,好吗?”
连明郑重其事的伸展双臂,将花递到蓝溪的胸前,双眼散发着期待的光芒,我看到他的双手都在颤抖。
“答应他!”
不知道谁喊了第一句,瞬间整个现场都同时嘶喊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白飞燕和戚雅也在喊叫的人群之中。
我不禁心里也随之紧张起来,看着自己最好的兄弟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兴奋不已,牙齿咬着烟嘴,目光不敢有丝毫移动。
蓝溪捂着嘴,重重的点了点头。
玫瑰接到她的手中,两人拥抱。
全场再一次沸腾!
从此以后,蓝溪退出音乐圈,再也没有人听过她在舞台上唱歌。
这晚的最后一首歌“风光正茂”,在牡市家喻户晓,广为流传。
连明,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
第一个女人。
第一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