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初见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一品小说网 www.epxs.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宋明珠是典型在投胎这门技术活中获胜的那一小波。宋父宋母本是机关干部,早年跟随下海潮下海,并且一路顺畅,后来涉足地产业,成为江城颇有名望的土豪家族。从宋明珠记事起,她就是个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孩子。
宋父宋母因为年轻时忙着奋斗,三十好几才生下宋明珠,又因为工作忙碌,陪伴孩子时间不多,对他们这唯一的女儿,可以说是百般溺爱,所有陪伴的缺失,都靠物质来弥补,以至于后来宋明珠被宠成了一个骄纵任性只会吃喝玩乐的脑残傻叉。
宋明珠打小不爱学习,好在家里钱多,今天送她学这个,明天送她学那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也留下了一两门半吊子的特长,美术算得上其一。她凭着这个特长和她老爸的钱,上了江城本地一所重点大学的美术系。
混到大四,同班同学都出去实习找工作。宋明珠也装模作样去了自家公司实习,还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心挂了个执行董事的名头,只不过依旧是三天打鱼两天上网。一个星期五天工作日,能有两天出现在公司已经算是奇迹。
她第一次遇见向怀远,就是在那个奇迹的一周。
宋家的宝木地产是美欣广告的客户,而向怀远当时还只是美欣创意部的一名普通职员,当时跟着他们的总监来谈新楼盘广告创意的工作。
那天宋明珠因为头天晚上跟狐朋狗友喝酒唱歌到凌晨才回家,醒来已是大中午,本来没打算去上班,但又实在无所事事,便顶着宿醉后的倦容,去了公司。
浑浑噩噩进电梯时,恰好遇到向怀远一行人出来。那是宋明珠长那么大,第一次体会什么叫做一见钟情。总之就是当她看到那个人,心里仿佛瞬间千树万树梨花开。
宋明珠自小生长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得也漂亮,是别人口中典型的白富美,英俊的男人,当然见过不少。实际上向怀远也并没有好看到惊天动地。宋明珠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在以貌取人。
偏偏当她目光落在向怀远脸上,就被这个年轻的男人莫名其妙吸引。也许人与人之间都有种特别的磁场,向怀远的磁场恰好对上了宋明珠。
她本来浑浑噩噩的脑子,顿时清醒。视线毫不遮掩地看着向怀远。
送向怀远他们下楼的人,是宝木地产广告部经理陈茜,她是公司老员工,自然认得宋明珠这个大小姐。
陈茜道:“明珠,你来上班了?”
“嗯,茜姐,这两位是?”宋明珠点点头,眼睛仍旧看着向怀远,
陈茜难得看到不学无术的老板千金关心业务上的来往,忙不迭介绍:“这两位是美欣广告的王总监和向先生,来公司谈我们新楼盘的广告推广。”
宋明珠笑着点点头,从自己那只价格不菲的名牌包里,掏出两张名片递过去,假装职场中人的模样:“两位好!希望美欣和我们宝木地产合作愉快。”
王总监对眼前过于年轻的女孩的身份有些费解,尤其是看到名片上执行董事四个字,更是不可思议,但是后面的宋明珠三个字,他又立刻茅塞顿开,笑了笑道:“原来是宋总的千金,幸会幸会。”
宋明珠接过他递过来的名片,敷衍地看了一眼,又去看他身旁的向怀远。只见向怀远面无表情瞥了眼手中的名片,便随手放了进了文件袋中。不过碍于社交场合,他还是将自己的名片交换给了宋明珠。
宋明珠如获至宝地拿过他的名片,跟两人道别:“二位慢走。”
回到自己办公室,她爱不释手地看着拿着那张名片左看右看。其实名片设计很简单,就是公司统一印刷的工作名片,除了美欣的标志,就是创意部专员向怀远五个字。下方是邮件地址和两个电话,一个座机一个手机。
因为从小太优渥的生活环境和过度的被溺爱,宋明珠极度忠于自己的内心,想要的就要得到,不想要的就赶紧滚蛋。她从十六岁开始,也有过好几次恋爱,但都因为她认为不是自己想要找的感觉,每一次时间短短就无疾而终。
在宋明珠深受言情小说和偶像剧荼毒的年龄,她认为爱情就应该是一种火星撞地球天崩地裂的感觉。
而见到向怀远的第一眼,她就觉得这个男人给了她这种梦想的感觉。
事实上,两年后,向怀远确实给了宋明珠天崩地裂的感觉。
宋明珠不仅忠于自己的内心,还是个行动派。物质上的过于充实,以及精神上的严重缺失,导致宋明珠从青春期开始,就有一种扭曲的自信,并且不知矜持为何物。让她觉得只要自己想要,就一定可以得到。就好比小时候想要的洋娃娃,长大后想要的高跟鞋,以及各种夸奖和恭维。一切的一切都理所当然。
所以她觉得自己对这个叫向怀远的男人一见钟情后,他也会喜欢上自己,也必然是理所当然。
后来宋明珠才知道,自己那种扭曲的自信,还有一个称呼,叫做公主病。而且还是最傻逼的一种。
但当时的她对此浑然不觉,并很快开始了自己人生中最愚蠢的一段时光。
宋明珠很容易就查到了向怀远的信息。生于西南山区,江大毕业的高材生,进入美欣两年,如今是美欣冉冉升起的新星。
两人初见后的第三天,宋明珠开着自己今年收到的生日礼物,两百万的红色保时捷,去了美欣楼下。
广告公司加班是常态,尤其是美欣这种大公司,通常更加惨绝人寰。宋明珠打听到的消息,向怀远下班时间大多在九点之后。
她从九点开始在楼下等待。即使是夜色正盛的时候,她这辆车子也显得十分拉风,许多从大楼里出来晚归的人们,都会看向这边,猜测里面的主人是什么样子。
宋明珠等到自己要等的人出现,已经是九点半。
向怀远提着一个文件包,手上搭着一件外套,白色衬衣的领子,闲闲散散松开,本来一丝不苟的发型,也微微有些凌乱,整个人看起来有种慵懒的魅力。
但这只是在宋明珠眼中。她并不知道,经过一天繁忙工作的向怀远,已经累得像一条丧家之犬。实际上对于二十四岁的向怀远来说,在这个偌大的繁华都市里,他确实只是一个像是蝼蚁一样的漂泊者。他跟那些想要出人头地,但仍旧在现实中苦苦挣扎的底层年轻人,没有任何两样。
而这些对于宋明珠来说,完全是不能理解的问题。
她看到向怀远从大楼里出来,立刻按了按喇叭。向怀远没有反应,她又拉下车窗,伸出头叫了一声向怀远的名字。
向怀远闻声转过头看向这个豪车里的女孩。他看起来已经不记得宋明珠,但职场养成的良好素养使然,他走近车边,彬彬有礼问:“小姐,你叫我?”
宋明珠拿下大晚上还戴着的用来装逼的太阳镜,抬头看他:“你不认得我了?”
向怀远眉心微微蹙眉,似是在回想。他记忆力绝佳,其实第一眼就已经想起这个年轻地过分却也奢靡地过分的女孩是谁,她是宝木地产名义上的执行董事,但实际上大概还只是个学生。
在距离出人头地尚有一段距离的向怀远,跟大部分出生贫寒的草根青年一样,都有着一点偏执的愤世嫉俗心态,所以他向来看不上这些骄奢的富二代,抑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嫉妒,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
向怀远思忖片刻,开口问道:“您是宝木地产的执行董事宋小姐?”
宋明珠很高兴地笑开:“是我,有空吗?我请你去喝一杯?”
向怀远一副办公的语气道:“是要谈广告上的事吗?今天有些太晚,我们可以约个合适的时间,我到时去你们宝木地产办公室详谈。”
宋明珠歪头似笑非笑看他:“不是公事你就不愿意跟我谈吗?我请你喝酒,又不要你花钱。”
她的直白让向怀远稍稍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脸上浮上一丝压抑的羞辱和怒意,但语气仍旧平淡:“宋小姐如果是有公事找我,我一定尽力而为让您满意。但若是工作之外的事,不好意思我真的很累,没有宋小姐这样的闲心。”
说完,便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礼貌客气的言语里,有着拒人千里的冷意。
只是宋明珠当时是典型的很傻很天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一个有着强烈自尊心,却还一无所有的年轻人,造成了多大的羞辱。
她被众心捧月惯了,头一回遇到这种对她主动的殷勤视而不见的男生,简直就像是发现奇妙的新大陆。
所以她不仅没有因为向怀远的拒绝而生气,相反她觉得自己对这个男人不仅一见钟情,而且二见就直接倾心了。
宋明珠是典型在投胎这门技术活中获胜的那一小波。宋父宋母本是机关干部,早年跟随下海潮下海,并且一路顺畅,后来涉足地产业,成为江城颇有名望的土豪家族。从宋明珠记事起,她就是个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孩子。
宋父宋母因为年轻时忙着奋斗,三十好几才生下宋明珠,又因为工作忙碌,陪伴孩子时间不多,对他们这唯一的女儿,可以说是百般溺爱,所有陪伴的缺失,都靠物质来弥补,以至于后来宋明珠被宠成了一个骄纵任性只会吃喝玩乐的脑残傻叉。
宋明珠打小不爱学习,好在家里钱多,今天送她学这个,明天送她学那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也留下了一两门半吊子的特长,美术算得上其一。她凭着这个特长和她老爸的钱,上了江城本地一所重点大学的美术系。
混到大四,同班同学都出去实习找工作。宋明珠也装模作样去了自家公司实习,还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心挂了个执行董事的名头,只不过依旧是三天打鱼两天上网。一个星期五天工作日,能有两天出现在公司已经算是奇迹。
她第一次遇见向怀远,就是在那个奇迹的一周。
宋家的宝木地产是美欣广告的客户,而向怀远当时还只是美欣创意部的一名普通职员,当时跟着他们的总监来谈新楼盘广告创意的工作。
那天宋明珠因为头天晚上跟狐朋狗友喝酒唱歌到凌晨才回家,醒来已是大中午,本来没打算去上班,但又实在无所事事,便顶着宿醉后的倦容,去了公司。
浑浑噩噩进电梯时,恰好遇到向怀远一行人出来。那是宋明珠长那么大,第一次体会什么叫做一见钟情。总之就是当她看到那个人,心里仿佛瞬间千树万树梨花开。
宋明珠自小生长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得也漂亮,是别人口中典型的白富美,英俊的男人,当然见过不少。实际上向怀远也并没有好看到惊天动地。宋明珠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在以貌取人。
偏偏当她目光落在向怀远脸上,就被这个年轻的男人莫名其妙吸引。也许人与人之间都有种特别的磁场,向怀远的磁场恰好对上了宋明珠。
她本来浑浑噩噩的脑子,顿时清醒。视线毫不遮掩地看着向怀远。
送向怀远他们下楼的人,是宝木地产广告部经理陈茜,她是公司老员工,自然认得宋明珠这个大小姐。
陈茜道:“明珠,你来上班了?”
“嗯,茜姐,这两位是?”宋明珠点点头,眼睛仍旧看着向怀远,
陈茜难得看到不学无术的老板千金关心业务上的来往,忙不迭介绍:“这两位是美欣广告的王总监和向先生,来公司谈我们新楼盘的广告推广。”
宋明珠笑着点点头,从自己那只价格不菲的名牌包里,掏出两张名片递过去,假装职场中人的模样:“两位好!希望美欣和我们宝木地产合作愉快。”
王总监对眼前过于年轻的女孩的身份有些费解,尤其是看到名片上执行董事四个字,更是不可思议,但是后面的宋明珠三个字,他又立刻茅塞顿开,笑了笑道:“原来是宋总的千金,幸会幸会。”
宋明珠接过他递过来的名片,敷衍地看了一眼,又去看他身旁的向怀远。只见向怀远面无表情瞥了眼手中的名片,便随手放了进了文件袋中。不过碍于社交场合,他还是将自己的名片交换给了宋明珠。
宋明珠如获至宝地拿过他的名片,跟两人道别:“二位慢走。”
回到自己办公室,她爱不释手地看着拿着那张名片左看右看。其实名片设计很简单,就是公司统一印刷的工作名片,除了美欣的标志,就是创意部专员向怀远五个字。下方是邮件地址和两个电话,一个座机一个手机。
因为从小太优渥的生活环境和过度的被溺爱,宋明珠极度忠于自己的内心,想要的就要得到,不想要的就赶紧滚蛋。她从十六岁开始,也有过好几次恋爱,但都因为她认为不是自己想要找的感觉,每一次时间短短就无疾而终。
在宋明珠深受言情小说和偶像剧荼毒的年龄,她认为爱情就应该是一种火星撞地球天崩地裂的感觉。
而见到向怀远的第一眼,她就觉得这个男人给了她这种梦想的感觉。
事实上,两年后,向怀远确实给了宋明珠天崩地裂的感觉。
宋明珠不仅忠于自己的内心,还是个行动派。物质上的过于充实,以及精神上的严重缺失,导致宋明珠从青春期开始,就有一种扭曲的自信,并且不知矜持为何物。让她觉得只要自己想要,就一定可以得到。就好比小时候想要的洋娃娃,长大后想要的高跟鞋,以及各种夸奖和恭维。一切的一切都理所当然。
所以她觉得自己对这个叫向怀远的男人一见钟情后,他也会喜欢上自己,也必然是理所当然。
后来宋明珠才知道,自己那种扭曲的自信,还有一个称呼,叫做公主病。而且还是最傻逼的一种。
但当时的她对此浑然不觉,并很快开始了自己人生中最愚蠢的一段时光。
宋明珠很容易就查到了向怀远的信息。生于西南山区,江大毕业的高材生,进入美欣两年,如今是美欣冉冉升起的新星。
两人初见后的第三天,宋明珠开着自己今年收到的生日礼物,两百万的红色保时捷,去了美欣楼下。
广告公司加班是常态,尤其是美欣这种大公司,通常更加惨绝人寰。宋明珠打听到的消息,向怀远下班时间大多在九点之后。
她从九点开始在楼下等待。即使是夜色正盛的时候,她这辆车子也显得十分拉风,许多从大楼里出来晚归的人们,都会看向这边,猜测里面的主人是什么样子。
宋明珠等到自己要等的人出现,已经是九点半。
向怀远提着一个文件包,手上搭着一件外套,白色衬衣的领子,闲闲散散松开,本来一丝不苟的发型,也微微有些凌乱,整个人看起来有种慵懒的魅力。
但这只是在宋明珠眼中。她并不知道,经过一天繁忙工作的向怀远,已经累得像一条丧家之犬。实际上对于二十四岁的向怀远来说,在这个偌大的繁华都市里,他确实只是一个像是蝼蚁一样的漂泊者。他跟那些想要出人头地,但仍旧在现实中苦苦挣扎的底层年轻人,没有任何两样。
而这些对于宋明珠来说,完全是不能理解的问题。
她看到向怀远从大楼里出来,立刻按了按喇叭。向怀远没有反应,她又拉下车窗,伸出头叫了一声向怀远的名字。
向怀远闻声转过头看向这个豪车里的女孩。他看起来已经不记得宋明珠,但职场养成的良好素养使然,他走近车边,彬彬有礼问:“小姐,你叫我?”
宋明珠拿下大晚上还戴着的用来装逼的太阳镜,抬头看他:“你不认得我了?”
向怀远眉心微微蹙眉,似是在回想。他记忆力绝佳,其实第一眼就已经想起这个年轻地过分却也奢靡地过分的女孩是谁,她是宝木地产名义上的执行董事,但实际上大概还只是个学生。
在距离出人头地尚有一段距离的向怀远,跟大部分出生贫寒的草根青年一样,都有着一点偏执的愤世嫉俗心态,所以他向来看不上这些骄奢的富二代,抑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嫉妒,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
向怀远思忖片刻,开口问道:“您是宝木地产的执行董事宋小姐?”
宋明珠很高兴地笑开:“是我,有空吗?我请你去喝一杯?”
向怀远一副办公的语气道:“是要谈广告上的事吗?今天有些太晚,我们可以约个合适的时间,我到时去你们宝木地产办公室详谈。”
宋明珠歪头似笑非笑看他:“不是公事你就不愿意跟我谈吗?我请你喝酒,又不要你花钱。”
她的直白让向怀远稍稍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脸上浮上一丝压抑的羞辱和怒意,但语气仍旧平淡:“宋小姐如果是有公事找我,我一定尽力而为让您满意。但若是工作之外的事,不好意思我真的很累,没有宋小姐这样的闲心。”
说完,便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礼貌客气的言语里,有着拒人千里的冷意。
只是宋明珠当时是典型的很傻很天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一个有着强烈自尊心,却还一无所有的年轻人,造成了多大的羞辱。
她被众心捧月惯了,头一回遇到这种对她主动的殷勤视而不见的男生,简直就像是发现奇妙的新大陆。
所以她不仅没有因为向怀远的拒绝而生气,相反她觉得自己对这个男人不仅一见钟情,而且二见就直接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