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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血气方刚

作者:记忆在泛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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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在书院,吴争越发的无聊起来。墨寒已经学会骑马了,而且是自己的好哥们落尘教会了。现如今,吴争连墨寒的马腿都追不上,每日只得骑着自己那不争气的小马驹跟在后面瞎转悠。

    最近几日,小花却是一直在躲躲藏藏,有时候干脆上课也不去了,找地方去清闲去。书院的学员众多,开设的科目却也都不尽相同。碰到有趣的,小花就干脆做一个旁观者,听得倒也津津有味。

    只不过,小花此举却把大胡子给急了个够呛。每日骑马,他所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寻自己的老对手。如果要是发现人今日没来,那这一上午就都没了好脸色。尤其是对于那些个没有碰过马的读书人,他的脾气更是不好。

    他对着那些读书人吆五喝六的训斥着,手里掐着马鞭,如果要是有人再胆小害怕马匹,他便上去狠狠的抽打几下。这种做法虽是有些狠,但效果却还是不错的,最起码,这群书生不再害怕马了。或者说,他们害怕大胡子更甚害怕马匹。

    坠马的事件时常发生着,大胡子对比不屑一顾,仿佛见多了一般。但是这情况看在小矮子的眼中却分外可怕,他的手紧紧的攥着马的缰绳,生怕一个不小心绳子脱了手,然后自己在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转体最后完美落地。

    不过神奇的是,他座下的马儿倒是异常的温顺,自从落尘接管他之后,马儿就再没有暴动。想来,这是偶像的功劳吧。他对他的偶像小花有着谜一般的自信,他坚信自己是受到小花庇佑的人。

    最近两日,黄大仙没了什么动静,也没再敢出来卖假货。吴争心里却是想着,没了这老头子搞事情,书院反倒是有些寂静起来。现在吴争才明白,原来这黄大仙才是这书院的灵魂。有了他在,这书院才充满了生命气息。

    一晃到了宴会这天的下午,小花挑选了一身粉红色长袍。为此,老管家还特意从府里赶了过来,一路的舟车劳顿,差点被颠簸吐血。他带来的不仅是小花一个人的衣裳,总共有四套。有吴争和落尘两人的,另外还有一套,却是女装。

    吴争与落尘的衣服没有小花的这般标新立异,他们的看起来要规矩许多。给落尘准备的是一席黑衣,小花觉得,其他颜色这货真不一定喜欢。索性,就让管家挑选了一身黑衣。

    至于吴争的,小花就对管家扔下了一句话:“你看着选吧。”于是乎,这套衣服反倒是成为了老管家最难以选择的。如果他选的好了,小花不会夸奖。但是一旦选的不合小花心意,那挨骂就肯定了。不过,老管家显然是想多了,小花才不会管吴争穿什么。要不是他感觉吴争如果不穿好点会丢他的脸,他才懒得给吴争准备衣服。

    吴争换上了新衣服,得意洋洋的在铜镜之前照了照,自己很帅呀。衣服是黄色的,上面还有些花纹装饰。吴争对此很满意,笑得合不拢嘴。他一边整理着,一边对着小花与落尘说:“我好看吗?”

    落尘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随后就不再理会。

    倒是小花,颇为赞许的说:“衣服不错。”

    “是吧。”吴争一听便乐了。

    然而,小花竟然还有后话:“就是这人有点。”说到这,小花面露纠结之态,皱眉摇了摇头。

    吴争用鼻子出气,瞪了一眼小花,他就知道,小花一日不打击自己一下,那便不是小花了。他不再跟小花搭话,自己欣喜的在屋子里走了起来。

    老管家立侍旁边,见吴争很是喜欢,才擦了擦头上的汗,长舒了一口气。事实上,他为吴争可是准备了不止一套衣服,生怕吴争不满意。

    落尘的衣服也很是合身,一席黑衣,跟他的气质很符合。穿上衣服,他没有着急去镜子前照一照,反而是率先背上了自己的长剑。

    小花有些难以启齿,他看着那长剑,淡淡的说:“咱今晚可不可以不带这柄剑。”

    “不行。”小花甚至还没说完,落尘就冷着脸给拒绝了,很是干脆呀。这就有点伤脑筋了,也不知道这宴会可不可以带兵器之类的东西去。

    老管家见三人没有其他吩咐,便恭敬的开口道:“少爷,老奴就先退下了,少夫人那边还等着呢。”说罢,又是行了一礼,缓缓退出了门。

    “哦。”小花下意识的应了一声,不过下一刻,他好似听到了什么似的,立即叫住管家说:“等会,你刚才说什么?”

    老管家被少爷的叫声吓了一跳,立即杵在了原地不敢动弹。他显得有些战战兢兢,竟然开始瑟瑟发抖起来。他心说,自己也没有说错话呀,难不成少爷要打死自己?

    即便如此,他还是强装镇定,笑着说:“老奴就先退下了。”

    小花摇了摇头,“不对,再下一句”

    再下一句?老管家思索了片刻,随即说:“少夫人那边还在等着。”

    “对,就这句。”小花一拍手,赶忙冲到老管家面前,指着对方鼻子便问:“你去找我媳妇干嘛?”小花的语气很霸道,颇有一种狗子护食的气势。他的老婆,别人哪能随便染指。

    老管家一听,懵了。这啥情况呀?自己发誓,跟少夫人绝对一点关系都没有啊。他好冤枉,好冤枉啊!

    小花貌似也感觉自己的口气有些不对,于是他干咳了一声,转而换了比较平和的语气重新说:“本少爷就是想问问你去干嘛?”

    老管家听罢,松了一口气。少爷呀少爷,您能不能别吓唬小人,人老了不禁吓唬呀。他踟蹰了一下,随后说:“去送衣服。”

    “送衣服?”小花闻言,一种不好的念头涌上心头。难不成,自己媳妇也要跟着去宴会不成?于是他较忙问管家:“她也去宴会?”

    “少爷是说少夫人?”老管家狐疑的盯着自家少爷,他感觉少爷马上就要发火了。

    “我问你是不是?”小花憋着气,直

    勾勾的盯着老管家。

    老管家被看得有些心惊,连忙回答一个“是。”

    下一刻,小花的心里炸开了锅。该死的皇太子,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把自己叫过去也就算了,竟然把自己媳妇也给叫了过去。这样,算不算是惦记自己的媳妇呢?

    南耀使团,在下午十分进了北凉城。顿时,北凉国都沸腾了。围观的人很多,几乎挤满了整个北凉城主干道。当然了,他们不是来欢迎南耀使团的。对于南人,他们是深恶痛绝的,从小便被灌输了南人蛮横无理的认知。所以,他们来此也仅仅是为了看个热闹,留下一点饭后的谈资。

    南耀太子还是那般的嚣张,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样子。他临行之前,他的父王便嘱咐他,要给北凉人看看他们南人的气势。于是乎,他在进城之前,特意让那群没用的使者进了马车。按他的话说,这帮文官屁用没有,丢人倒是会一套。

    “快看,那就是所谓的南人太子。”人群之中,不时有此等言论产生。

    “人长的倒是不错,就是穿的有些少,他不冷吗?还真是血气方刚啊!”又有人附和。

    其实,倒也不怪众人这么说,实在是对方穿的确实少了些。这南人太子这一路行来,不时总会有异样的眼光投射过去。这太子,可真抗冻啊,大冷天就穿一件坎肩。

    那南人太子,此刻努力保持着骄傲。他自然很冷,对于北凉的气候他还有些没有适应。但是为了彰显所谓的气势,他一意孤行的选择穿少一点。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肌肉,才能彰显血气方刚。至于众人那异样的目光,在他看来,仿佛是充满了崇拜。

    傍晚,天色接近昏暗,四个人走上了赴宴之路。至于为何有四个人,相比大家也已经知道了。这第四个人,便是花家的少夫人。

    不得不说,此女子无论穿什么衣服,都会给小花耳目一新的感觉,是天然的衣服架。当然了,白衣除外。今日,他穿着的是紫色旗袍,两条大白腿在小花眼前晃了又晃,好显眼呀。小花看得有些想流哈喇子,但是最终还是坚持忍住了。

    “好看吗?”女子面无表情,冷冷的看向小花。

    小花有些尴尬,收回了热烈的目光,撇嘴说:“谁稀罕似的,本公子可没有看。”说着,自顾自的吹口哨。

    女子不为所动,语气冷冷的威胁:“你要是再敢看一眼,把你眼睛给抠出来。”

    吴争跟在小花与女子后面,他不敢近前,他总感觉在小花与女子之间充满了杀气。此刻听到女子说要抠眼睛,立即吓得腿都软了。他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甚至昨晚就吃的很少。他在等待着,为这场盛大的宴会做准备。

    对此,小花自然看得出其中的意思。无非就是嘲笑吴争一番,说他没出息罢了。吴争的这种操作,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习惯了。毕竟吴争是不要脸的人,你还能说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