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番外第五章
推荐阅读:永生之狱、全能卡王、往生之灵、萨诺亚舰娘领域、不说再见的梦、顶级教练之执教林书豪、游戏降临异世界、网游三国之无双、逍遥梦路、狩魔领主
一秒记住【一品小说网 www.epxs.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令狐冲:
有的人活了半辈子也不曾感悟到一个道理, 那就是命运始终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受人摆布还觉得无所畏惧的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二十多岁的令狐冲曾觉得自己活的潇洒, 虽说不能恣意人生,但侠胆柔肠、豪气干云,好友遍及四方, 无论到哪里能都有可以称兄道弟的朋友,有好酒喝个酩酊大醉, 即是无比的快活了。
等到遭师父陷害,成了武林人人唾骂的小人、伪君子, 往日称兄道弟的朋友纷纷避之不及, 连钟情的小师妹也说自己不再是个男人的时候,那时候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生无可恋, 才明白, 以往二十多年的日子才是浑浑噩噩,自以为的潇洒不羁、快意人生不过是一场笑话, 临了, 一出事,便什么都不剩下了。
如果喝酒可以让人忘记烦恼,他可以每日醉生梦死,可惜醒了之后不过更痛苦罢了,所谓一醉解千愁, 都是自欺欺人,都是拿来骗人的,如何骗得了自己的心?
短短几个月, 二十几岁的人,竟然生了华发,斑斑驳驳,夹杂在黑发之间,说不出的刺眼。
醒了喝,喝了睡,如此往复,他的心早已千仓百孔,人往风里一站,宽大的衣衫,整个人摇摇晃晃,几乎风一吹便倒了。记不清了,有多少次,他站在崖边,既不看深深的高崖,也不看辽阔的苍穹,大概只是想让风吹一吹,不管吹乱的花白头发迷了眼,再往前一步,人就掉下去了。每次都是六师弟背着他往回走,帮他脱鞋除衣,洗澡净身,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六师弟而已,这个残破的身躯,丑陋的身子,六师弟不嫌弃,还诸多照顾,他就该笑了。
等过了很久,他被任盈盈一鞭子抽醒,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到了黑木崖,日月神教的圣地。那又怎么样呢?他向来觉得众生都是一样的,魔教里面有好人,白道里面更是有坏人,可惜,他还是高估了白道的正义。
日月神教是不养闲人的,可是天地之大,竟然除了这里便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他还记得那日在封禅台上,那些人的嘲弄之声,就因为他再做不得男人。他心里有恨,可是更多的是无力,报仇又如何,再也回不去了。
再后来,做了日月神教的右护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炼了吸星大法,纵使岳不群,也不再是他的对手,可惜,岳不群已经死了。任盈盈成亲了,夫家是个江湖后起之秀,潇洒不羁像他年轻时的样子。
白天他总是很忙,因为日月神教早已不再是往日的日月神教,在江湖中人看来,日月神教往日是黑的,现在就是不白不黑,不管你是黑道白道,只要你坏了武林的规矩,做了杀人越货、欺男霸女之事,日月神教就会插一脚。魔教不再令人闻风丧胆,当然好人敬它,坏人怕它,魔教成了法一样的纯在。
于是,他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可是,到了晚上,孤独便像潮水一样,袭击了他整个灵魂。和六师弟,已经两年不见了。
曾经觉得是可怜、怜悯的目光,如今却想念的要命。夜晚抱着被子,心里的思念如海决堤。
一纸调令,六师弟又回到身边,成了神教的总管。仿佛什么都没变,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
可是,心里早已不满足,不满足师弟只是帮他磨墨、铺被、端茶倒水,有什么东西早已变了。
不知是谁先开始,在漆黑的夜晚,两具身体纠缠在一起,火一样的热情,把两人淹没了。次日清晨,但觉神清气爽,早先的郁闷一去不复返。
如此过了几十年,等到花白的头发全白了,留在身边的还是那个原本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后来却沉稳内敛风度翩翩的六师弟。
他一辈子都不需要担心背叛,一辈子都不曾想到师弟会爱上别人。是啊,不知什么时候,在两人之间,已经是爱这样的情愫了,来的悄无声息,好在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才是人生罢,做一件对武林百姓有益的事业,和相爱的人白头到老,或许平平淡淡,但相濡以沫,累了可以靠在师弟怀里,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茶,盖同一条被子,老了死了埋进同一个棺材里便是了。
彦清:
彦清这辈子只羡慕过两个人,一个唐弟的爱人方东,一个是神教的右护法令狐冲。即便是后来遇到命里那个克星,在很多年里,对唐明睿依然不能忘怀。不能忘,便不忘吧。
自从和唐明睿分手,他游历过很多的地方,给很多人医过病,有要饭的叫花子,有富可敌国的商人,也有位高权重的王侯,得过很多赏赐,救济过很多人,过着清修一样的清苦生活。仿佛只有身体受了折磨,心里才会轻松。
他医术不算绝顶高明,但胜在他好学,不怕吃苦,或者说吃苦对他来说才是快乐的,他也不怕艰险,即便是医不好可能脑袋落地的病,他也愿意尝试,于是,不久之后,便得了一个‘菩萨神医’的称号。
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的时候,除了觉得尴尬羞赧之外,还觉得好笑,他的医术比唐明睿还有不及,那个人总是低调的厉害,不然这神医的称号哪里会由得他来做。好像是占了那人的东西,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高兴。
后来,便习惯了。习惯被人这么称呼,习惯被很多人千方百计的找去,医那些千奇百怪的疑难杂症。他早已不是跟着唐明睿的时候,那个笨手笨脚的他,绝大多数的病症都不能难倒他,甚至有一次,做了一个小小的植皮手术。
有时候,人不得不信命,若不是遇到唐明睿,他怎么会学会植皮这样大胆而异想天开的手术,若是没有见识过,又如何会在帮侯府的小侯爷张琛治病的时候,禁不住他抱怨脸上那道疤太难看,便答应尝试一番。不如此,这份孽缘便不会开始吧。
大概是他太孤单,太渴望爱了吧,这么长的岁月,他总是一个人,家永远是在客栈里,有时候还会在不知名的荒郊野外,能有一个宽阔的胸膛给他依靠,能有一个称之为家的地方,想想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他不为那些甜言蜜语、金银珠宝所动,单单就因为张琛的一句‘以后不要在四处漂泊,我带你回家。’而不能自拔的陷了进去。
还是他太天真,不是所有自诩深情的男人都像那个人,能够在所有人面前,大声说:“这是我的爱人。”尽管那个爱人是个男人。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因为爱而唯一,他怎么忘记了,张琛是个小侯爷。
小侯爷不仅有明媒正娶的妻子,还有七七八八的娈童小妾,而他不过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家,不过是另辟出来的一座小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有一两个伺候的仆人,所谓的爱,不过是一月里面大半夜宿于此罢了。
当所有的期冀都被现实打破,他发现自己也没有原来以为的那般心伤心冷,大概潜意识中早就明白,最无情的莫不是王侯家吧。
只是,面对张琛的时候,他不再说话,除了还睡在一张床上,他拒绝他提供的所有照顾,自己做饭、自己洗衣、自己打扫,除了不得已要用的睡觉的床,还有那张磨药用的桌子,他不想用他的一样东西,连衣服也是穿自己的旧衣。他过着比原来还要清苦的生活,可是他心安,因为没有期望,因为不贪婪,所以连原本可以感动的爱也可以摒弃,何况,那也不见得是爱。
不管张琛如何的柔情以待,又或者如何的生气发火,他都不再为其所动,因为张琛给的爱,不及他所期望的十分之一,又或者说,他压根不期望这样的爱,所以,可以不在乎,但心在他人不知的角落,还是伤了。
张琛说拿他没办法,可是还是喜欢他,还是放不下他,但是他要的张琛给不了,又或者就算张琛愿意给了,他也不愿意要了。于是,两个人只能越走越远,直到他离开的时候。
其实日子不算难过,如果一天有七八个时辰都是要磨药配药,逼着自己心无旁骛,累了倒头就睡,即便是三年过去,回头看看,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罢了。
三年里,大概张琛已经耗尽了所有的热情,总是面对一个不开口,没有任何要求的人,给予的宠爱也从来不放在眼里,像个冷冰冰的冰块,任谁都会失去兴致吧。
可是,他自己呢?对自己和别人都冷酷了三年,压抑了三年,等到真离开了,心里的伤口再也不用拼命压制,于是,在无人的角落,泛滥成灾。
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那个叫唐明睿的人已经有了爱人,可是,那个人从来不曾骗他不曾欺他,那个人的爱光明正大,毫无保留的都给了另外一个人,所以他虽然心痛,但是从不后悔。他也不恨那个叫方东的男子,因为他看的明白,他们两人相爱,中间再插不进另外一个人。
第二次,那是经历了千山万水,经历了不止一次的自我否定,才下定决心接受的感情,即便刚开始的时候仍无法全心投入,可是,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亏欠,才会在后来的日子倾其所有。伤口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化脓流血,他的心再也经不起期待和爱。
他继续以前的日子,在很多地方走走停停,刻意不去打听张琛的消息,所以也不知道那个人在他偷偷的离开之后,不顾侯爷张庭玉的痛斥,到处找他,甚至夜夜宿在他曾经睡过的那张床上,喝的酩酊大醉的时候抱着他的一件旧衣服喃喃自语。
在张琛的生命中,再也不会遇到一个人像彦清那样,不期待他身外的任何东西,只是期待他这个人,只是期待他所给予的爱。为什么很多人和事,一定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会明白和珍惜?
被张琛找到的时候,他正在一间破旧的屋子里给人看病,寻常的发热而已,他开了三服药,象征性的收了三个铜板。
起身离开的时候,腰被人狠狠的搂住,头被人按在一个温热的胸膛上,闻到的是熟悉的气息,他整个人僵住了。
接着被拉到屋外,然后是劈天盖地的吻,因为吻的人太急迫,他的嘴唇都磕破了,满嘴的血腥味,牙齿被顶开,舌被纠缠住,整个人被紧紧的箍在温热的怀里,他仍是愣愣的,忘记身在哪里,忘记自己是谁,甚至忘记呼吸。
清醒过来的时候,心疼的滴血,拼命的想要挣开,使劲的踢使劲的捶打,连嘴巴都用上了,可是那人不松开一点半点,所有道歉的话他都听不到,他不想听。不过是想要过平静的生活罢了,为什么老天连这点小小的愿望都不满足他?
张琛似乎变了,跟他一起住便宜的客栈,吃几个铜板的面汤和烧饼,虽然有时候会因为难吃而蹙着眉头,却从来没有向他抱怨过,还巴巴的跟在他后面帮他提药箱,专注的看着他的样子,让他以为这个人或许真的爱他。
拼命将这种想法甩出去,这个人怎么可能?不能再被他骗了,一次的教训还不够吗?
可是,张琛仿佛是铁了心,怎么赶都赶不走,哪怕是他说了‘不要像条癞皮狗’一样的难听话,张琛也不过是低着头握了握拳,然后依然任他骂任他冷眼相对。
小侯爷没吃过这样的苦,身边没人照顾,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就知道脱,于是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
他本来冷着心肠,忍住不让自己去管,可是到底忍不住,当看到这个冤家烧的满脸通红,滚烫的能煮鸡蛋,人昏沉的不知道东南西北,嘴里却不停的念着他名字的时候,他就再也走不动了。
不眠不休的守着,亲自熬药,张琛喝不进去,嘴对嘴的喂,晚上实在太累,趴在床头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是在他怀里,竟然一夜睡的安稳。
张琛的烧终于退了,可是,张琛也要走了。张琛说:“等我,我很快回来,以后你去哪里我都陪你,只陪你。”
他笑笑,他不信,可还是等了。有时候,给自己一个希望,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张琛果然回来了,带着一个孩子,是个女孩,才两个月大的样子,取名叫彦黎。
彦清什么也没问,张琛也什么都不说,日子慢悠悠的过。因为彦黎,也因为走累了,于是找了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停下,这么一停就是几十年……
很久以后,彦清再次到黑木崖,给一个叫陆大有的看病,认识了令狐冲,知道了很多之前不知道的事情,明白只要有爱,一切都还不晚。回来的时候,彦清问张琛,他走了,侯府怎么办?
张琛搂着他,坐在药房外的石磨上,深深的望了一眼侯府的方向,轻声说:“侯爷不只有我一个儿子,可是你却只有我,而我也只想和你过一辈子。”
彦清更向他怀里靠了靠,抬头亲了亲他的下巴,柔声道:“我记得侯爷只有你一个儿子,哪里来的别的儿子?”
张琛更紧的抱住他,仿佛叹了口气:“那个孩子很小的时候便被遗弃了,父亲大概会找他回来,清儿不要担心。”
清清蹙眉,他想不通一个父亲会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遗弃自己的孩子。轻易的看出他的疑惑,张琛抚开他的眉,接着说;“那个孩子是父亲在外风流时留下的种,本来是要收在府里的,因为生下来就是个怪胎,都说是个不祥之人,父亲怎么会要,那风尘女子不久之后就去了,孩子也不知道流落在哪里,不知是生是死,要找起来也不容易。”
彦清眉蹙的更紧,他心肠软,心里替那个没见过面得孩子觉得难过,“到底是怎么个孩子,怎样也该念着些父子情分,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
张琛就是爱他这点,不过有时候也会拿他没办法,什么人都能拿来让自己伤感一回,不过想想,父亲那般的做法,确实是太过绝情了,就是收在府里,给个吃食不要理也就算了,何苦一定要丢弃在外面?那样一个孩子,在外面又怎么生活呢?
“就是不男不女,生下来便有男子和女子的器官,人人都说恐怖,是个不吉之人。”
“那也不是他的错。”彦清叹口气。
“是啊,不是他的错,可是不是谁都像清儿这般好心。”
命运的际遇真的很难料,很久很久之后,彦黎长大了,张庭玉也不再为难儿子,他们偶尔会回一趟侯府,以为再没有什么烦心之事的时候,却不料功夫学了半瓶子水的女儿也学会了离家出走。
出走也就罢了,竟然喜欢上了那个人的儿子。
于是,很久不曾交汇的命运再次交汇了,好在,他们都足够的幸福和幸运,有个人可以陪着走一辈子。
林平之:
林平之这辈子最倒霉的一件事就是:被强迫着强x别人。好在那个人已经玩完了,不然他一辈子也逃不出那个人的魔爪,人生将漆黑一片,想想都觉得恐怖,甚至连回忆也觉得恶心。
自从卖消息给他,说岳不群偷了他家的辟邪剑谱,而爹爹一直不肯拿出来给他练之后,他就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瞒着爹妈,偷偷的去了封禅大会,发誓要揭穿岳不群的阴谋。
结果阴谋是揭穿了,人也被岳不群挟持的跳了崖,那一会真觉得自己要死了,一紧张就昏了过去,再醒过来,是在一个狭小的山洞里面。
借着昏暗的光线,他看见岳不群就坐在他对面,用鹰隼一般犀利阴沉的眼神看他,仿佛要将他吃了一般,他吓的往后退,可惜背后就是冰冷的山壁,退无可退。
他以为岳不群会杀了他,要么用严厉的刑罚折磨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岳不群只是点了他的穴道,然后坐在那里练功。
他搞不清岳不群到底要干什么,那个时候他紧张的脑袋里只剩下逃出去,可惜他逃不掉,只能盼着爹妈或者方证大师他们能早点找到他,不然他早晚会死在岳不群手里。
不过,他什么人也没等到。他们在山洞里待了两天,等搜索的人到远处去了,岳不群抓着他飞到崖底,然后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村落,将他锁在屋里,一天就给两碗水喝。
过了四五天,他都觉得自己快死了,岳不群却发疯了。
他绝对不要回忆那天的事情,岳不群那个老杂碎,竟然,竟然把他绑起来,然后扒光他的衣服,用他的老嘴巴添他那个地方!要命的是,他竟然有感觉!他硬了!
这不是最悲惨的事情,最悲惨的是,岳不群竟然用手插自己的后-穴,然后对着他发硬的那处,一屁股坐了下去!
天哪,那就是一场噩梦,噩梦的最后他竟然泄在了老东西的里面!
然后呢,老东西不知怎么了,开始满脸通红,好像走火入魔了一样,浑身开始往外冒烟,还掐着他的脖子,差点把他掐死。
老东西真的走火入魔了,在掐死他之前七窍流血而亡。
他歇了半天,积攒了力气挣脱绳子,逃了出来。
从此他看见老男人就觉得恶心,可是他竟然开始逛南风馆了……
令狐冲:
有的人活了半辈子也不曾感悟到一个道理, 那就是命运始终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受人摆布还觉得无所畏惧的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二十多岁的令狐冲曾觉得自己活的潇洒, 虽说不能恣意人生,但侠胆柔肠、豪气干云,好友遍及四方, 无论到哪里能都有可以称兄道弟的朋友,有好酒喝个酩酊大醉, 即是无比的快活了。
等到遭师父陷害,成了武林人人唾骂的小人、伪君子, 往日称兄道弟的朋友纷纷避之不及, 连钟情的小师妹也说自己不再是个男人的时候,那时候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生无可恋, 才明白, 以往二十多年的日子才是浑浑噩噩,自以为的潇洒不羁、快意人生不过是一场笑话, 临了, 一出事,便什么都不剩下了。
如果喝酒可以让人忘记烦恼,他可以每日醉生梦死,可惜醒了之后不过更痛苦罢了,所谓一醉解千愁, 都是自欺欺人,都是拿来骗人的,如何骗得了自己的心?
短短几个月, 二十几岁的人,竟然生了华发,斑斑驳驳,夹杂在黑发之间,说不出的刺眼。
醒了喝,喝了睡,如此往复,他的心早已千仓百孔,人往风里一站,宽大的衣衫,整个人摇摇晃晃,几乎风一吹便倒了。记不清了,有多少次,他站在崖边,既不看深深的高崖,也不看辽阔的苍穹,大概只是想让风吹一吹,不管吹乱的花白头发迷了眼,再往前一步,人就掉下去了。每次都是六师弟背着他往回走,帮他脱鞋除衣,洗澡净身,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六师弟而已,这个残破的身躯,丑陋的身子,六师弟不嫌弃,还诸多照顾,他就该笑了。
等过了很久,他被任盈盈一鞭子抽醒,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到了黑木崖,日月神教的圣地。那又怎么样呢?他向来觉得众生都是一样的,魔教里面有好人,白道里面更是有坏人,可惜,他还是高估了白道的正义。
日月神教是不养闲人的,可是天地之大,竟然除了这里便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他还记得那日在封禅台上,那些人的嘲弄之声,就因为他再做不得男人。他心里有恨,可是更多的是无力,报仇又如何,再也回不去了。
再后来,做了日月神教的右护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炼了吸星大法,纵使岳不群,也不再是他的对手,可惜,岳不群已经死了。任盈盈成亲了,夫家是个江湖后起之秀,潇洒不羁像他年轻时的样子。
白天他总是很忙,因为日月神教早已不再是往日的日月神教,在江湖中人看来,日月神教往日是黑的,现在就是不白不黑,不管你是黑道白道,只要你坏了武林的规矩,做了杀人越货、欺男霸女之事,日月神教就会插一脚。魔教不再令人闻风丧胆,当然好人敬它,坏人怕它,魔教成了法一样的纯在。
于是,他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可是,到了晚上,孤独便像潮水一样,袭击了他整个灵魂。和六师弟,已经两年不见了。
曾经觉得是可怜、怜悯的目光,如今却想念的要命。夜晚抱着被子,心里的思念如海决堤。
一纸调令,六师弟又回到身边,成了神教的总管。仿佛什么都没变,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
可是,心里早已不满足,不满足师弟只是帮他磨墨、铺被、端茶倒水,有什么东西早已变了。
不知是谁先开始,在漆黑的夜晚,两具身体纠缠在一起,火一样的热情,把两人淹没了。次日清晨,但觉神清气爽,早先的郁闷一去不复返。
如此过了几十年,等到花白的头发全白了,留在身边的还是那个原本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后来却沉稳内敛风度翩翩的六师弟。
他一辈子都不需要担心背叛,一辈子都不曾想到师弟会爱上别人。是啊,不知什么时候,在两人之间,已经是爱这样的情愫了,来的悄无声息,好在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才是人生罢,做一件对武林百姓有益的事业,和相爱的人白头到老,或许平平淡淡,但相濡以沫,累了可以靠在师弟怀里,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茶,盖同一条被子,老了死了埋进同一个棺材里便是了。
彦清:
彦清这辈子只羡慕过两个人,一个唐弟的爱人方东,一个是神教的右护法令狐冲。即便是后来遇到命里那个克星,在很多年里,对唐明睿依然不能忘怀。不能忘,便不忘吧。
自从和唐明睿分手,他游历过很多的地方,给很多人医过病,有要饭的叫花子,有富可敌国的商人,也有位高权重的王侯,得过很多赏赐,救济过很多人,过着清修一样的清苦生活。仿佛只有身体受了折磨,心里才会轻松。
他医术不算绝顶高明,但胜在他好学,不怕吃苦,或者说吃苦对他来说才是快乐的,他也不怕艰险,即便是医不好可能脑袋落地的病,他也愿意尝试,于是,不久之后,便得了一个‘菩萨神医’的称号。
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的时候,除了觉得尴尬羞赧之外,还觉得好笑,他的医术比唐明睿还有不及,那个人总是低调的厉害,不然这神医的称号哪里会由得他来做。好像是占了那人的东西,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高兴。
后来,便习惯了。习惯被人这么称呼,习惯被很多人千方百计的找去,医那些千奇百怪的疑难杂症。他早已不是跟着唐明睿的时候,那个笨手笨脚的他,绝大多数的病症都不能难倒他,甚至有一次,做了一个小小的植皮手术。
有时候,人不得不信命,若不是遇到唐明睿,他怎么会学会植皮这样大胆而异想天开的手术,若是没有见识过,又如何会在帮侯府的小侯爷张琛治病的时候,禁不住他抱怨脸上那道疤太难看,便答应尝试一番。不如此,这份孽缘便不会开始吧。
大概是他太孤单,太渴望爱了吧,这么长的岁月,他总是一个人,家永远是在客栈里,有时候还会在不知名的荒郊野外,能有一个宽阔的胸膛给他依靠,能有一个称之为家的地方,想想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他不为那些甜言蜜语、金银珠宝所动,单单就因为张琛的一句‘以后不要在四处漂泊,我带你回家。’而不能自拔的陷了进去。
还是他太天真,不是所有自诩深情的男人都像那个人,能够在所有人面前,大声说:“这是我的爱人。”尽管那个爱人是个男人。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因为爱而唯一,他怎么忘记了,张琛是个小侯爷。
小侯爷不仅有明媒正娶的妻子,还有七七八八的娈童小妾,而他不过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家,不过是另辟出来的一座小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有一两个伺候的仆人,所谓的爱,不过是一月里面大半夜宿于此罢了。
当所有的期冀都被现实打破,他发现自己也没有原来以为的那般心伤心冷,大概潜意识中早就明白,最无情的莫不是王侯家吧。
只是,面对张琛的时候,他不再说话,除了还睡在一张床上,他拒绝他提供的所有照顾,自己做饭、自己洗衣、自己打扫,除了不得已要用的睡觉的床,还有那张磨药用的桌子,他不想用他的一样东西,连衣服也是穿自己的旧衣。他过着比原来还要清苦的生活,可是他心安,因为没有期望,因为不贪婪,所以连原本可以感动的爱也可以摒弃,何况,那也不见得是爱。
不管张琛如何的柔情以待,又或者如何的生气发火,他都不再为其所动,因为张琛给的爱,不及他所期望的十分之一,又或者说,他压根不期望这样的爱,所以,可以不在乎,但心在他人不知的角落,还是伤了。
张琛说拿他没办法,可是还是喜欢他,还是放不下他,但是他要的张琛给不了,又或者就算张琛愿意给了,他也不愿意要了。于是,两个人只能越走越远,直到他离开的时候。
其实日子不算难过,如果一天有七八个时辰都是要磨药配药,逼着自己心无旁骛,累了倒头就睡,即便是三年过去,回头看看,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罢了。
三年里,大概张琛已经耗尽了所有的热情,总是面对一个不开口,没有任何要求的人,给予的宠爱也从来不放在眼里,像个冷冰冰的冰块,任谁都会失去兴致吧。
可是,他自己呢?对自己和别人都冷酷了三年,压抑了三年,等到真离开了,心里的伤口再也不用拼命压制,于是,在无人的角落,泛滥成灾。
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那个叫唐明睿的人已经有了爱人,可是,那个人从来不曾骗他不曾欺他,那个人的爱光明正大,毫无保留的都给了另外一个人,所以他虽然心痛,但是从不后悔。他也不恨那个叫方东的男子,因为他看的明白,他们两人相爱,中间再插不进另外一个人。
第二次,那是经历了千山万水,经历了不止一次的自我否定,才下定决心接受的感情,即便刚开始的时候仍无法全心投入,可是,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亏欠,才会在后来的日子倾其所有。伤口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化脓流血,他的心再也经不起期待和爱。
他继续以前的日子,在很多地方走走停停,刻意不去打听张琛的消息,所以也不知道那个人在他偷偷的离开之后,不顾侯爷张庭玉的痛斥,到处找他,甚至夜夜宿在他曾经睡过的那张床上,喝的酩酊大醉的时候抱着他的一件旧衣服喃喃自语。
在张琛的生命中,再也不会遇到一个人像彦清那样,不期待他身外的任何东西,只是期待他这个人,只是期待他所给予的爱。为什么很多人和事,一定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会明白和珍惜?
被张琛找到的时候,他正在一间破旧的屋子里给人看病,寻常的发热而已,他开了三服药,象征性的收了三个铜板。
起身离开的时候,腰被人狠狠的搂住,头被人按在一个温热的胸膛上,闻到的是熟悉的气息,他整个人僵住了。
接着被拉到屋外,然后是劈天盖地的吻,因为吻的人太急迫,他的嘴唇都磕破了,满嘴的血腥味,牙齿被顶开,舌被纠缠住,整个人被紧紧的箍在温热的怀里,他仍是愣愣的,忘记身在哪里,忘记自己是谁,甚至忘记呼吸。
清醒过来的时候,心疼的滴血,拼命的想要挣开,使劲的踢使劲的捶打,连嘴巴都用上了,可是那人不松开一点半点,所有道歉的话他都听不到,他不想听。不过是想要过平静的生活罢了,为什么老天连这点小小的愿望都不满足他?
张琛似乎变了,跟他一起住便宜的客栈,吃几个铜板的面汤和烧饼,虽然有时候会因为难吃而蹙着眉头,却从来没有向他抱怨过,还巴巴的跟在他后面帮他提药箱,专注的看着他的样子,让他以为这个人或许真的爱他。
拼命将这种想法甩出去,这个人怎么可能?不能再被他骗了,一次的教训还不够吗?
可是,张琛仿佛是铁了心,怎么赶都赶不走,哪怕是他说了‘不要像条癞皮狗’一样的难听话,张琛也不过是低着头握了握拳,然后依然任他骂任他冷眼相对。
小侯爷没吃过这样的苦,身边没人照顾,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就知道脱,于是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
他本来冷着心肠,忍住不让自己去管,可是到底忍不住,当看到这个冤家烧的满脸通红,滚烫的能煮鸡蛋,人昏沉的不知道东南西北,嘴里却不停的念着他名字的时候,他就再也走不动了。
不眠不休的守着,亲自熬药,张琛喝不进去,嘴对嘴的喂,晚上实在太累,趴在床头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是在他怀里,竟然一夜睡的安稳。
张琛的烧终于退了,可是,张琛也要走了。张琛说:“等我,我很快回来,以后你去哪里我都陪你,只陪你。”
他笑笑,他不信,可还是等了。有时候,给自己一个希望,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张琛果然回来了,带着一个孩子,是个女孩,才两个月大的样子,取名叫彦黎。
彦清什么也没问,张琛也什么都不说,日子慢悠悠的过。因为彦黎,也因为走累了,于是找了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停下,这么一停就是几十年……
很久以后,彦清再次到黑木崖,给一个叫陆大有的看病,认识了令狐冲,知道了很多之前不知道的事情,明白只要有爱,一切都还不晚。回来的时候,彦清问张琛,他走了,侯府怎么办?
张琛搂着他,坐在药房外的石磨上,深深的望了一眼侯府的方向,轻声说:“侯爷不只有我一个儿子,可是你却只有我,而我也只想和你过一辈子。”
彦清更向他怀里靠了靠,抬头亲了亲他的下巴,柔声道:“我记得侯爷只有你一个儿子,哪里来的别的儿子?”
张琛更紧的抱住他,仿佛叹了口气:“那个孩子很小的时候便被遗弃了,父亲大概会找他回来,清儿不要担心。”
清清蹙眉,他想不通一个父亲会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遗弃自己的孩子。轻易的看出他的疑惑,张琛抚开他的眉,接着说;“那个孩子是父亲在外风流时留下的种,本来是要收在府里的,因为生下来就是个怪胎,都说是个不祥之人,父亲怎么会要,那风尘女子不久之后就去了,孩子也不知道流落在哪里,不知是生是死,要找起来也不容易。”
彦清眉蹙的更紧,他心肠软,心里替那个没见过面得孩子觉得难过,“到底是怎么个孩子,怎样也该念着些父子情分,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
张琛就是爱他这点,不过有时候也会拿他没办法,什么人都能拿来让自己伤感一回,不过想想,父亲那般的做法,确实是太过绝情了,就是收在府里,给个吃食不要理也就算了,何苦一定要丢弃在外面?那样一个孩子,在外面又怎么生活呢?
“就是不男不女,生下来便有男子和女子的器官,人人都说恐怖,是个不吉之人。”
“那也不是他的错。”彦清叹口气。
“是啊,不是他的错,可是不是谁都像清儿这般好心。”
命运的际遇真的很难料,很久很久之后,彦黎长大了,张庭玉也不再为难儿子,他们偶尔会回一趟侯府,以为再没有什么烦心之事的时候,却不料功夫学了半瓶子水的女儿也学会了离家出走。
出走也就罢了,竟然喜欢上了那个人的儿子。
于是,很久不曾交汇的命运再次交汇了,好在,他们都足够的幸福和幸运,有个人可以陪着走一辈子。
林平之:
林平之这辈子最倒霉的一件事就是:被强迫着强x别人。好在那个人已经玩完了,不然他一辈子也逃不出那个人的魔爪,人生将漆黑一片,想想都觉得恐怖,甚至连回忆也觉得恶心。
自从卖消息给他,说岳不群偷了他家的辟邪剑谱,而爹爹一直不肯拿出来给他练之后,他就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瞒着爹妈,偷偷的去了封禅大会,发誓要揭穿岳不群的阴谋。
结果阴谋是揭穿了,人也被岳不群挟持的跳了崖,那一会真觉得自己要死了,一紧张就昏了过去,再醒过来,是在一个狭小的山洞里面。
借着昏暗的光线,他看见岳不群就坐在他对面,用鹰隼一般犀利阴沉的眼神看他,仿佛要将他吃了一般,他吓的往后退,可惜背后就是冰冷的山壁,退无可退。
他以为岳不群会杀了他,要么用严厉的刑罚折磨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岳不群只是点了他的穴道,然后坐在那里练功。
他搞不清岳不群到底要干什么,那个时候他紧张的脑袋里只剩下逃出去,可惜他逃不掉,只能盼着爹妈或者方证大师他们能早点找到他,不然他早晚会死在岳不群手里。
不过,他什么人也没等到。他们在山洞里待了两天,等搜索的人到远处去了,岳不群抓着他飞到崖底,然后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村落,将他锁在屋里,一天就给两碗水喝。
过了四五天,他都觉得自己快死了,岳不群却发疯了。
他绝对不要回忆那天的事情,岳不群那个老杂碎,竟然,竟然把他绑起来,然后扒光他的衣服,用他的老嘴巴添他那个地方!要命的是,他竟然有感觉!他硬了!
这不是最悲惨的事情,最悲惨的是,岳不群竟然用手插自己的后-穴,然后对着他发硬的那处,一屁股坐了下去!
天哪,那就是一场噩梦,噩梦的最后他竟然泄在了老东西的里面!
然后呢,老东西不知怎么了,开始满脸通红,好像走火入魔了一样,浑身开始往外冒烟,还掐着他的脖子,差点把他掐死。
老东西真的走火入魔了,在掐死他之前七窍流血而亡。
他歇了半天,积攒了力气挣脱绳子,逃了出来。
从此他看见老男人就觉得恶心,可是他竟然开始逛南风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