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七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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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竟然是叔侄关系?
除了顾晓晓外,大家都有些唏嘘,一个是如花似玉的娇俏姑娘,一个是面目丑陋的侏儒,说句不当的话,他们着实不像一家人。
李寻欢也有些诧异,他没想到一进门就快人快语的小姑娘,和孙驼子竟是这等渊源。
虽然印证了他的猜测,却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孙驼子神情唏嘘,目露追忆之色,孙小红爽利的说了下去:“说起王前辈,他的一生亦正亦邪,后来被知己好友感化改邪归正,一起扬帆出海,但在离开前他将记载了自己一生所学的《怜花宝典》留了下来。”
说书之人常卖关子,孙小红虽是给众人解密,但仍习惯性的抛出几个包袱来。
林诗音已经将此事告诉了李寻欢,故而他听完之后,恍然道:“此事大嫂曾提过,王前辈当初来李园托书时不在家,她将《怜花宝典》收了十几年,如今为了给我治病,这才拿了出来。”
若论起不解风情来,李寻欢恐怕是头一个,明明该捧哏的时候,他却提前掀了底,孙小红明亮的大眼睛看了他一眼,也不生气继续笑着说:“李大侠说的没错,但王老前辈当初将《怜花宝典》送来时,你不在李园,他担心有人听到消息前来夺书,所以让二叔守在这里。”
李寻欢再看向孙驼子时,眼中已经全是敬意了,他****买醉时,每日闲的无聊常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消耗脑力,比如孙驼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屈居在这样的小店中。
当突然得到答案之后,他对孙驼子充满了钦佩。
这个世上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挂在嘴上的人不少,可又有谁能真正的一诺千金,又有谁能为了一个承诺,在一个小店中待上十几年。
他,实在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怕大家看不到,哇,谢谢大家的打赏,感觉好喜庆,陵子爱你们,么么么!)
李寻欢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孙前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晚辈该请孙前辈喝酒才对。”
孙驼子开口了,他的嗓子意外的有些哑,难道是想起了往事?
“这只是老朽该做的,当初林姑娘没有将《怜花宝典》交给你,在你出关之后,老朽放心不下,才会在此处守候。”
阿飞也忍不住挑起眉毛,充满敬意的说:“孙前辈重信重义,让人敬仰。”
顾晓晓没有说话,她只是同样投以赞许的目光。
孙驼子干瘪一笑,丑陋寻常的模样,在众人眼中却像生出了光来。
孙小红看了看李寻欢,又看了看阿飞,手抓着油亮的辫子说:“我二叔来这里,却不是为了听大侠们道谢,最近金钱帮猖獗,他心中担忧,故而前来希望能助几位一臂之力。”
孙驼子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探花郎如今名震天下,老朽本该放心,只是受人之托终究不敢忘怀,只希望能出绵薄之力罢了。”
“孙前辈千万莫要这样说,您大恩大义,晚辈感激不尽。”
一想到孙二侠曾在兴云庄外守了十几年,李寻欢心情格外激荡。他只在庄外守了一年,便知那是如何的寂寞和枯燥,他却一连守了十几年。
顾晓晓这时终于开口,未语先笑:“多谢孙前辈仗义相助,晚辈有个建议,金钱帮作恶多端,擅用诡计。我们怕届时到金钱帮赴会之时,他们再釜底抽薪,将诗音姐抓走要挟我们。”
说完之后,顾晓晓顿了下,见大家都在看她,这才继续道:“所以晚辈有个不情之请,当日我们前去金钱帮赴会之时,请您在兴云庄上保护诗音姐母子平安。”
她话一出,阿飞先看了过来,眸中露出不赞同之色。
金钱帮无异狼窝虎穴,他不想林仙儿前去冒险,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说出了这样话,是非要去冒险不可了。
李寻欢闻言颔首,附和到:“仙儿姑娘说的没错,孙前辈,还有小红姑娘,孙老前辈,李寻欢在此恳请几位暂时在庄中做客。待我从金钱帮回来之后,定当答谢几位。”
孙小红明朗一笑,辫子在手里打着转,模样娇俏的看向了蓝衫老人,又咬着唇略带羞怯的看了李寻欢一眼。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人,他的魅力是不会受岁月侵蚀的,李寻欢文武双全,小李探花之名传遍江湖,孙小红几乎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说书人对于自己常说的对象,当然是好奇的,孙小红原以为李寻环久经风霜,气度大约重回年轻之时。
但如今见面,她才知何谓风度何谓气质,他的眉眼如春风拂面,连他眼角的皱纹,都似乎藏着无限的故事,绝不会让人厌烦。
孙小红随着爷爷走南闯北,见过太多英雄豪杰,结交过许多江湖儿女。
但在今天,她终于见到了武林第一美人,果真的美的名不虚传美的连她一个女人看了,都要脸红心跳。
快剑阿飞也很好,人如其名锐利如剑,但他太过年轻,李寻欢的实在是一个太有魅力的人。
孙小红头一次在说书时,希望听书的人能认真看着她。
面对林仙儿和李寻欢的请求,孙驼子只犹豫了片刻,便点头应道:“如此也好,只是要叨扰几位了。”
李寻欢轻咳了一声,含笑说:“晚辈要多谢前辈出手相助才对,谈何叨扰,中午粗茶淡饭莫要嫌弃,待到晚上李某再摆酒席。”
他素来豪爽,对待前来帮忙的客人就更加豪爽了。自从少喝酒,多吃药食补药浴联合治疗后,李寻欢咳嗽的次数少了,脸色也多了几分红润,不像先前那般苍白了。
孙小红愈发觉得李寻欢此人有趣,但想到他心心念念全是林诗音不由有些失落。
但又想到李寻欢方才还称林诗音为大嫂,她心中忽的就要高兴起来。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变化,孙小红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爷爷旁边,低头玩着辫子没再吭声。
自从李寻欢等人入住之后,他雇了人,将庄子上破旧的地方修缮一新,这里终于不像几人刚来时那么破败了,虽仍不复当年荣光。
孙小红三人就此在兴云庄住下,晚上李寻欢果然从外面酒楼定了一桌上好的酒菜,林诗音也带着龙小云出席了。
大约是碍于娘亲在场,在新来的客人面前龙小云都是规规矩矩的,嘴巴甜的厉害,一口一个小红姐姐的叫着。
孙小红被他叫的有些尴尬,让他改阿姨,只因她说时不小心看了李寻欢一眼,被龙小云瞧见。
接下来,龙小云眼珠子咕噜一转,立马亲亲热热的叫起了小红阿姨。
顾晓晓瞧着他殷勤的样子,总觉得龙小云又在酝酿什么阴谋,趁着众人不注意时瞪了他一眼。
龙小云唇角微弯,装作没看到,继续亲热的和孙小红搭话。
蓝衫老人十分健谈,说起江湖事来格外引人入胜,他从王怜花说起,不知不觉谈到了沈浪和熊猫儿,还有当年作恶多端的快活王。
阿飞听的入迷,几乎忘记了吃饭,林诗音久居深闺,听起故事来宛若天方夜谭。
顾晓晓一边分神听蓝衫老人讲那些武林前辈的故事,一面还要留心着龙小云,免得他又作怪。
龙小云一直攀着孙小红说话,又全是恭维之语,她虽早就听闻龙小云事迹对其敬谢不敏,但也不好在主人家里露出厌烦来。
正当蓝衫来人,刚说了一段故事喝茶休息时,龙小云突然喊到:“李叔叔,你觉得小红阿姨漂亮么?”
他冷不丁问了这么一句话,众人都是一愣,李寻欢更是尴尬,女孩子的容貌岂是男子可以随意点评的。
还不等李寻欢开口,林诗音先训斥到:“小云,你又调皮了,小红阿姨是你的长辈,不得无礼。”
场中最尴尬的当属孙小红,好在她天性开朗,抿唇一笑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打圆场到:“童言无忌,大家还是继续听爷爷讲故事吧。”
龙小云扁了扁嘴巴,眼神中流露出一些委屈嗫嚅着说:“李大叔孤单了那么久,我只是好意……”
他声音极小,但在场之后除了孙小红和林诗音外,哪个不是耳力过人,如何听不见他说的什么。
再加上孙小红与龙小云位置紧挨着,自然也能听到他说的什么。
气氛更加尴尬,尤其是孙小红心中刚对李寻欢生出一些仰慕之心来,就被龙小云乱点鸳鸯谱,她为人再开朗也难免有些羞怯。
林诗音没听清龙小云说了什么,但感觉到桌上气氛变得异样,顿时动了干活叱到:“小云,你若在胡言乱语一个人下去吃饭。”
“娘亲不要生气,小云不再多说就是。”
龙小云说完后,果然老老实实的吃了饭菜,不再插嘴。
只是他弄了这么一处,李寻欢和孙小红之间平添了些不自在,天机老人也看出了孙女儿的异样,大家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晚宴还没结束,龙小云提前离席,走之前还朝顾晓晓挑衅一笑。
龙小云今天举动的目地,顾晓晓一下子就猜了出来,他就是不想李寻欢和林诗音在一起,所以打起了让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的鬼主意。
顾晓晓简直懒得理他了,这段日子,李寻欢和林诗音一同治病,脾性都收敛了许多。
李寻欢不像往常那样,每次见到林诗音都是一副充满歉疚的样子,林诗音也不再是苦大仇深一脸怨恨的模样。
两人的真心一直冰封在心灵深处,虽然他们现在没有亲昵的举止,两个人之间依旧相敬如宾,但顾晓晓能感觉到包裹在他们心上的寒冰正在不断的融化。
对此,顾晓晓只能对孙小红说声抱歉了,因为在小说里,在孙小红的明朗还有热情下,李寻欢最后终于接纳了她。
但那是两人在共同经历了许多事之后,而且顾晓晓也不觉得李寻欢就真正适合李寻欢。
她还年轻,像一团热情的火焰,坚定、明朗、有勇气、有信心,敢爱也敢恨,这样的女人是连李寻欢这样的坚冰都可以融化的。
但李寻欢漫长的人生中,林诗音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他为她远走关外为她念念不忘,为她酗酒如狂。
李寻欢这一生所有的热情,一半消耗在了江湖,另一半则消耗在了林诗音身上。
无论在何时,李寻欢总归是放不下林诗音的,即使书中当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时,他仍然放不下林诗音的安危。
每个人都值得拥有倾心相待的爱人,顾晓晓不讨厌孙小红,很欣赏她的性格,她会遇到更好的人。
所以对于龙小云的撮合,顾晓晓只是笑他自诩聪明,却终究看不透大人的世界。
这一场酒宴,孙小红看了李寻欢三次,李寻欢看了林诗音五次,只有在龙小云说话时,才单独看了孙小红一次。
有时候,眼神比话语更容易出卖一个人,龙小云被保护的太好,又太过自我,他的小聪明在真正聪明的人面前,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离正月十五越来越近了,兴云庄多了三个人,人气旺了不少,这要归功于快人快语的孙小红。
顾晓晓能感觉到,一开始孙小红和她相处时,带着审视的意味,对她疏离客气,没什么好感。
后来孙小红得知顾晓晓学了《怜花宝典》之后,她这才对顾晓晓有所改观,特地到冷香小筑中拜访,向她了解一些冷门知识。
顾晓晓倒是对孙小红没什么意见,她的确是个好姑娘,龙小云这几天挖空了心思,想将孙小红和李寻欢凑成一对儿,她都没有理会他。
这样三观正的好姑娘哪里找,要是孙小红真的在看出了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正在融化的隔阂,还要横插一脚的话,那才真叫人不喜。
龙小云到底还是怕了顾晓晓,不敢做出大动作,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闹了一通后,渐渐收敛了些,没刚开始那么明显的将孙小红和李寻欢拉郎配了。
李寻欢的态度,也是耐人寻味的,他在龙小云撮合时,一改往日不羁刻意与孙小红来开了距离。
(哇……谁能告诉我,今天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陵子多了那么多打赏……捧着星星眼看着大家,爱你们的心停不下来!)(未完待续。)
他们竟然是叔侄关系?
除了顾晓晓外,大家都有些唏嘘,一个是如花似玉的娇俏姑娘,一个是面目丑陋的侏儒,说句不当的话,他们着实不像一家人。
李寻欢也有些诧异,他没想到一进门就快人快语的小姑娘,和孙驼子竟是这等渊源。
虽然印证了他的猜测,却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孙驼子神情唏嘘,目露追忆之色,孙小红爽利的说了下去:“说起王前辈,他的一生亦正亦邪,后来被知己好友感化改邪归正,一起扬帆出海,但在离开前他将记载了自己一生所学的《怜花宝典》留了下来。”
说书之人常卖关子,孙小红虽是给众人解密,但仍习惯性的抛出几个包袱来。
林诗音已经将此事告诉了李寻欢,故而他听完之后,恍然道:“此事大嫂曾提过,王前辈当初来李园托书时不在家,她将《怜花宝典》收了十几年,如今为了给我治病,这才拿了出来。”
若论起不解风情来,李寻欢恐怕是头一个,明明该捧哏的时候,他却提前掀了底,孙小红明亮的大眼睛看了他一眼,也不生气继续笑着说:“李大侠说的没错,但王老前辈当初将《怜花宝典》送来时,你不在李园,他担心有人听到消息前来夺书,所以让二叔守在这里。”
李寻欢再看向孙驼子时,眼中已经全是敬意了,他****买醉时,每日闲的无聊常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消耗脑力,比如孙驼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屈居在这样的小店中。
当突然得到答案之后,他对孙驼子充满了钦佩。
这个世上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挂在嘴上的人不少,可又有谁能真正的一诺千金,又有谁能为了一个承诺,在一个小店中待上十几年。
他,实在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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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孙前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晚辈该请孙前辈喝酒才对。”
孙驼子开口了,他的嗓子意外的有些哑,难道是想起了往事?
“这只是老朽该做的,当初林姑娘没有将《怜花宝典》交给你,在你出关之后,老朽放心不下,才会在此处守候。”
阿飞也忍不住挑起眉毛,充满敬意的说:“孙前辈重信重义,让人敬仰。”
顾晓晓没有说话,她只是同样投以赞许的目光。
孙驼子干瘪一笑,丑陋寻常的模样,在众人眼中却像生出了光来。
孙小红看了看李寻欢,又看了看阿飞,手抓着油亮的辫子说:“我二叔来这里,却不是为了听大侠们道谢,最近金钱帮猖獗,他心中担忧,故而前来希望能助几位一臂之力。”
孙驼子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探花郎如今名震天下,老朽本该放心,只是受人之托终究不敢忘怀,只希望能出绵薄之力罢了。”
“孙前辈千万莫要这样说,您大恩大义,晚辈感激不尽。”
一想到孙二侠曾在兴云庄外守了十几年,李寻欢心情格外激荡。他只在庄外守了一年,便知那是如何的寂寞和枯燥,他却一连守了十几年。
顾晓晓这时终于开口,未语先笑:“多谢孙前辈仗义相助,晚辈有个建议,金钱帮作恶多端,擅用诡计。我们怕届时到金钱帮赴会之时,他们再釜底抽薪,将诗音姐抓走要挟我们。”
说完之后,顾晓晓顿了下,见大家都在看她,这才继续道:“所以晚辈有个不情之请,当日我们前去金钱帮赴会之时,请您在兴云庄上保护诗音姐母子平安。”
她话一出,阿飞先看了过来,眸中露出不赞同之色。
金钱帮无异狼窝虎穴,他不想林仙儿前去冒险,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说出了这样话,是非要去冒险不可了。
李寻欢闻言颔首,附和到:“仙儿姑娘说的没错,孙前辈,还有小红姑娘,孙老前辈,李寻欢在此恳请几位暂时在庄中做客。待我从金钱帮回来之后,定当答谢几位。”
孙小红明朗一笑,辫子在手里打着转,模样娇俏的看向了蓝衫老人,又咬着唇略带羞怯的看了李寻欢一眼。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人,他的魅力是不会受岁月侵蚀的,李寻欢文武双全,小李探花之名传遍江湖,孙小红几乎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说书人对于自己常说的对象,当然是好奇的,孙小红原以为李寻环久经风霜,气度大约重回年轻之时。
但如今见面,她才知何谓风度何谓气质,他的眉眼如春风拂面,连他眼角的皱纹,都似乎藏着无限的故事,绝不会让人厌烦。
孙小红随着爷爷走南闯北,见过太多英雄豪杰,结交过许多江湖儿女。
但在今天,她终于见到了武林第一美人,果真的美的名不虚传美的连她一个女人看了,都要脸红心跳。
快剑阿飞也很好,人如其名锐利如剑,但他太过年轻,李寻欢的实在是一个太有魅力的人。
孙小红头一次在说书时,希望听书的人能认真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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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轻咳了一声,含笑说:“晚辈要多谢前辈出手相助才对,谈何叨扰,中午粗茶淡饭莫要嫌弃,待到晚上李某再摆酒席。”
他素来豪爽,对待前来帮忙的客人就更加豪爽了。自从少喝酒,多吃药食补药浴联合治疗后,李寻欢咳嗽的次数少了,脸色也多了几分红润,不像先前那般苍白了。
孙小红愈发觉得李寻欢此人有趣,但想到他心心念念全是林诗音不由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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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李寻欢等人入住之后,他雇了人,将庄子上破旧的地方修缮一新,这里终于不像几人刚来时那么破败了,虽仍不复当年荣光。
孙小红三人就此在兴云庄住下,晚上李寻欢果然从外面酒楼定了一桌上好的酒菜,林诗音也带着龙小云出席了。
大约是碍于娘亲在场,在新来的客人面前龙小云都是规规矩矩的,嘴巴甜的厉害,一口一个小红姐姐的叫着。
孙小红被他叫的有些尴尬,让他改阿姨,只因她说时不小心看了李寻欢一眼,被龙小云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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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晓瞧着他殷勤的样子,总觉得龙小云又在酝酿什么阴谋,趁着众人不注意时瞪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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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小云一直攀着孙小红说话,又全是恭维之语,她虽早就听闻龙小云事迹对其敬谢不敏,但也不好在主人家里露出厌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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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小云扁了扁嘴巴,眼神中流露出一些委屈嗫嚅着说:“李大叔孤单了那么久,我只是好意……”
他声音极小,但在场之后除了孙小红和林诗音外,哪个不是耳力过人,如何听不见他说的什么。
再加上孙小红与龙小云位置紧挨着,自然也能听到他说的什么。
气氛更加尴尬,尤其是孙小红心中刚对李寻欢生出一些仰慕之心来,就被龙小云乱点鸳鸯谱,她为人再开朗也难免有些羞怯。
林诗音没听清龙小云说了什么,但感觉到桌上气氛变得异样,顿时动了干活叱到:“小云,你若在胡言乱语一个人下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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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小云今天举动的目地,顾晓晓一下子就猜了出来,他就是不想李寻欢和林诗音在一起,所以打起了让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的鬼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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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不像往常那样,每次见到林诗音都是一副充满歉疚的样子,林诗音也不再是苦大仇深一脸怨恨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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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寻欢漫长的人生中,林诗音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他为她远走关外为她念念不忘,为她酗酒如狂。
李寻欢这一生所有的热情,一半消耗在了江湖,另一半则消耗在了林诗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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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龙小云的撮合,顾晓晓只是笑他自诩聪明,却终究看不透大人的世界。
这一场酒宴,孙小红看了李寻欢三次,李寻欢看了林诗音五次,只有在龙小云说话时,才单独看了孙小红一次。
有时候,眼神比话语更容易出卖一个人,龙小云被保护的太好,又太过自我,他的小聪明在真正聪明的人面前,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离正月十五越来越近了,兴云庄多了三个人,人气旺了不少,这要归功于快人快语的孙小红。
顾晓晓能感觉到,一开始孙小红和她相处时,带着审视的意味,对她疏离客气,没什么好感。
后来孙小红得知顾晓晓学了《怜花宝典》之后,她这才对顾晓晓有所改观,特地到冷香小筑中拜访,向她了解一些冷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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