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第77章

作者:假面的盛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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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v章订阅, 可无视防盗, 否则需等三天看。见谅  陆耀还是低估了杜甄的能量, 他以为杜先生投资的生意大多都在海外, 没想到在中国也有。

    而他竟是飞腾科技的股东之一。

    飞腾科技在中国曾被誉为互联网的奇迹, 借着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构架起一个以网络为主的商业帝国。

    创始人郑威是年轻一代的梦想, 无数年轻人自主创业就是受到他的事迹激励。

    而在十几年前, 郑威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因为超人一等的眼光, 抓住了最好的时机,一跃成了中国首富,已蝉联多次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一名。

    人人都传颂着他的发家事迹, 甚至电视里、杂志上、互联网等等, 都报道过无数次他的传奇。

    可没人知道当年郑威组建飞腾科技,最起初的启动资金,不过是一个从美国来的年轻人, 将一大半身家都投资给了他。

    这就是‘杜先生’作为一个 Angel Investor, 也就是所谓的天使投资人的起源。

    风险投资行业大概分为三种,天使投资、VC 以及 PE。

    三者大体相同, 都是有资金的一方向看中的项目进行投资。要是细分, 大概也就是入场的阶段不同,和资金来源不同。

    天使投资是处于种子阶段,可能是一个idea被资本方看中, 也可能是创始人本身的闪光点被人看中, 进行的最初期的投资。

    资金来源为个人。

    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太多, 失败的例子也太多,能转化为可盈利的不可预计,所以这种投资人又被称之为Angel,也就是天使。

    当项目经过重重困难,终于筹建起来,又在市场显露其巨大的利益价值,但本身实力已不足以支撑其继续发展扩大,这时就需要有外来资金介入了。

    这时入场的资金投入,又称Venture Capital,也就是风险投资。

    而PE,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投资。则是对一个成熟期的企业进行投资,为的是让企业迈向更高的台阶,瓜分到更多的蛋糕。

    后两者的资金大多来自募集基金。

    要说天使投资是爱情,我喜欢你,那就是你了。

    VC和PE更要功利一些。

    天使投资失败率最高,但同样回报也是最大的。

    例如杜甄,随着飞腾科技在纽交所上市,前期的VC早已退场。经过各种交涉和协商,PE投资机构也正渐渐实施退出机制。

    明明后两者对飞腾科技能发展到如今地步,起到的帮助最大,郑威却从不感激他们。哪怕过去了十多年,他依旧记得当他孤注一掷下海时,是一个叫杜的少年帮了他。

    当然这也可能和杜甄只管分红,从不管企业如何管理有关。

    “不用,你每年红利给得很丰厚。”杜甄说。

    很显然他是个不会客套的,幸亏郑威早在多年前就熟知他古怪的性格,倒也没有生气。

    “既然杜先生无意,那就不勉强了。要知道在中国,东道主是无论如何都得做东以尽地主之谊,才是待客之道。虽然这次杜先生拒绝了,但还是要说,有机会我做东,请杜先生。”

    “好。”

    到了门口,郑威还要再送,却被杜甄拒绝了。

    他和陆耀一同走出这座私家别墅。

    陆耀取了车,杜甄坐在后座。

    开车离开这片别墅群的路上,陆耀一直有意无意地通过后视镜看杜甄,眼神有些激动。

    可杜甄却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手机。

    他突然想起离开美国前,陈皓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中国的文化习俗是十分繁琐的,当别人做东请你吃饭,你势必要回请,这样才不算失礼。

    杜甄并不介意吃郑威的那顿饭,问题是他和别人一同进餐,恐怕对对方来说是一项很不好的体验。

    而且他不想麻烦地回请对方,他不喜欢一切麻烦的事情!

    “杜先生,不知道晚上您想吃什么?”

    听到这话,杜甄心中淡淡的无奈。

    这个新助理可能真把陈皓的话放在心上了,每天最多问他的事,就是吃什么。

    问题是,杜甄也不知道吃什么。

    他这两天吃了什么?

    补充营养的药片、面包、水。

    他对吃并不感兴趣,甚至觉得吃不吃都可以,只是长时间不吃,他会头晕。为了阻止头晕带来的不适,他会尝试性吃一点东西。

    但也仅仅是这样。

    很多时候,杜甄知道自己应该吃东西,可实在没有食欲。只是以前告诉他该吃东西了,是眩晕感。而现在,是感觉到了饿。

    他揉了揉眉心,打开手机,点开那只企鹅。

    消息栏里,胖兔子的头像亮红了五条消息。

    打开看,最后一条是晚上发的,问他在做什么。

    【我饿了。】

    *

    夕阳的余晖顺着玻璃窗照射进来,将四处晕染上一层橘红色。

    图书馆里很安静,临着窗边坐着两个女生。

    “丸子,你真不考虑考虑?胡伟都跟我说了几次,王晓宇想约你出来吃饭。你不看僧面看佛面,总要看看我的面子吧。刚好我们一起去,带着梅子,晚上也不用吃食堂了。”袁小冬低声劝道。

    胡伟是袁小冬的男朋友,隔壁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大三的学生,和袁小冬谈了一年多,两人感情一直不错。

    余纨纨犹豫地看她一眼:“圆子,你就别为难我了,我真不想去。既然对人家没意思,何必去吃别人的饭。”

    “你又没和王晓宇接触过,怎么知道不合适?谈恋爱,不就是谈出来的嘛……”

    但余纨纨真的没心情啊。

    要是前几天袁小冬这么跟自己说,看在好友的面子,她肯定会去的。可这两天她给小杜发了好几条消息,他一直没有回。她还专门去了一趟医院,医院里的人说那个病房的人当天就出院了。

    其实余纨纨能感觉出小杜对自己的冷淡,可她想两人毕竟刚认识,只要她主动些应该没什么。

    她主动了,他却一直不理她,余纨纨觉得世界一下子就灰暗了。

    难道真要动用最后一招——保温饭盒?

    就在这时,余纨纨的手机响了。

    是企鹅提示音。

    她懒懒地下拉通知栏,只当是谁找她,却没想到是小杜的消息。

    【我饿了。】

    余纨纨根本来不及多想,就啪啦啪啦打出一段话。

    【你身体好些了吗?我发信息,你也没回我。晚上我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

    过了一会儿,对方才回消息。

    【好。】

    好?这是说她请他吃饭的好?

    袁小冬还没见过好友这样,就好像突然从阴天到了晴天。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我来找你。】

    *

    “你是不是谈男朋友了,是不是?是不是?”

    袁小冬跟在余纨纨身边不停地念叨,像一只嗡嗡嗡的苍蝇。

    把位置发给小杜,余纨纨才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没有谈男朋友,就是和人约着去吃饭。”

    “男的女的?肯定是男的,你看你刚才那脸色变的。”

    “哎呀,我不跟你说了,回宿舍拿包。”

    因为袁小冬太缠人,余纨纨连头发都来不及梳一下,拿了包就匆匆离开宿舍。

    等快到校门时才想起,她不光没梳头,连衣服都没换。

    不过来不及了,她已经看见小杜了。

    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细亚麻的西装,里面是白色衬衫。没有考究地打上领带,领口松了颗扣子。

    白皙的脸庞,一种棱角分明的冷俊,却又因鼻梁上挂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多了几分儒雅与禁欲的气质。

    余纨纨还是第一次见小杜戴眼镜,第一时间没敢认。

    还是他高瘦的个子,与穿西装的样子太扎眼,才认出来。

    她已经看见有不少路过的女孩都在看他,还有人小声议论说那边那个男人长得真帅,是不是哪来的明星。

    等她反应过来,她已经跑过去了,还拉着对方的衣袖。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隐隐有感叹声,似乎在感叹这么帅的男人,怎么是找这么平凡的女孩。

    “我刚到。”

    冲动过后,余纨纨就颓了。

    想起她明天要不想在学校大出风头,最好赶紧走。

    “我们先离开。”

    ……

    离海大校区远了,余纨纨才松了口气。

    感觉自己像做贼一样。

    她看着自己拉着对方衣袖的手,有些不好意思,松了开。

    “你出院怎么不说一声,我发消息,你也不回。你近视么,怎么戴着眼镜?你从哪儿来的啊,怎么穿了这么一身,我都不敢认了。”

    面对着一连串、让人耳不暇接的问话,杜甄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不近视,眼镜是平光的。”

    他取下眼镜,别在西装左上的口袋里。

    这样的他,俊得让人不敢直视。余纨纨根本没提防,就感觉自己已经窒息了。

    感觉是过去了一分钟,还是两分钟,她听见杜甄说话。

    “我饿了。”

    长长的、密密的睫毛。

    在夕阳的照耀下,仿佛被染了色,看起来毛茸茸的。衬着他有些无辜的表情,让余纨纨有种一只大金毛正对自己摇着尾巴,等着投喂的感觉。

    她忘了一切疑问。

    “你想吃什么?这附近有条美食街,我们去那里吃吧。”

    “好。”

    ……

    美食街是条步行街,里面是不通车的。

    很长,左右两边全是吃饭的店面。

    五颜六色的招牌,各种奇形怪状的字,让人看花了眼。

    在美食街里走了一会儿,见杜甄也不说话,余纨纨问:“你吃不吃火锅?或者川菜?”

    “都行。”

    “那我们去吃火锅吧,我很久没吃火锅了。你能不能吃辣?你别看我是海市人,其实我很能吃辣的,你要是不能吃辣,我们就点鸳鸯锅。”

    到了火锅店。

    这个点还没有几桌客,但空气里已经弥漫着一股辛辣的、独属火锅店才有的味道。

    余纨纨找了个靠里面的位置坐下。

    其实她更喜欢坐临窗的位置,可出于某种隐晦的心思,她还是选择了里面。

    菜是她点的,小杜对吃什么,似乎没有意见。

    怕他不能吃辣,余纨纨特意点了鸳鸯锅。

    酱料碗是自选的,她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蒜泥耗油韭菜花和香油的料碗。

    换到小杜,多加了一味芝麻酱。

    吃清汤锅,加芝麻酱合适,红汤锅加芝麻酱,就有些油腻了。

    “虽然蒜不好闻,但有火锅没蒜差了一味。”

    服务员上好了菜,锅里的汤底也煮沸了。

    看着面前那咕噜咕噜泛着泡泡的锅,杜甄无从下手。还是余纨纨夹着一块毛肚,在锅里烫了烫,放进他的碗里。

    “尝尝,看好不好吃。”

    其实这里的老房子早就说要拆了,可从余纨纨小学拆到她上大学,还是没能拆掉。

    眼见着海市的房价一年一年高涨,一直等着动迁后再换新房的居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高居不下的房价,望而却步。

    心里想着要是拆了房,自己也能是×百万富翁,实际上住的还是房龄都在五十年以上的老房子。

    这种房子逼仄狭小,甚至没有独立的卫生间。早些年弄堂里的居民,都是挤公厕,还是近些年有些住户在老房的基础上,进行了装修和改造,才一改这种窘态。

    以前弄堂里的路灯,坏掉的时候占多数,后来出了两次晚上有人被抢的事情,市政才重视路灯问题,并在弄堂里装了摄像头。

    所以弄堂里虽是昏暗,但只要时间不太晚,余纨纨还是敢一个人走这条路的。

    路刚走到一半,从前方冲出一个人影。

    “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小杜没送你?”

    是林芬,身后站着满脸无奈的余建国。

    “我让他只送到路口。”

    林芬拉着女儿往回走:“怎么了呀?你是不是嫌弃这里太破了?不是妈妈说,这里的房子可是老值钱的,不是太值钱,也不会一直动迁不了。”

    这倒是实话,老房子看着逼仄狭小,实际上人口密集。住户们为了挣动迁款,家家户户都是挂了十几个户口。

    这种情况下,谁也拆不起,于是就成了僵局。

    “不是,我就是觉得路黑,怕他等下走不出去。”

    其实出于少女的虚荣心,余纨纨并不想让小杜知道自己住在这种地方。虽然她明知道对方可能已经知道,或者迟早知道。

    这大抵是女孩们在中意男生面前都会有的心态。

    很快,就到了余家所在的房子。

    是一栋老式的洋房。

    要是在几十年前,能住在洋房里,也算是非常体面了。可现在这种老式洋房,代表着老破小。

    五十多平的面积,楼高三层,一共住了三户。

    一楼姓周,二楼就是刘家,余家在三楼。

    楼梯又窄又陡,踩上去嘎吱嘎吱响。

    不过余家人都走习惯了,闭着眼睛都能上去,就是回来的太晚,会影响其他住户。

    走到二楼时,刘家的门从里面打开了。

    “林芬呀,这是从哪儿回来了呀?一晚上就听你家里上楼下楼,来回折腾了这么多次。”

    余建国是个老好人,歉意地对王美琴笑了笑。

    林芬瞪了她一眼:“我上楼下楼管你什么事。”

    “你吵到我睡觉了呀,都像你这么办事,还能不能行。”从门里伸出一双手,将王美琴拉了进去。

    刘文兵的脸从里面露出来,对着余家人笑了笑,才关上家门。

    ……

    其实余家的房子在这条弄堂里,算是比较大的。

    老房子没有公摊,五十平都是实用面积。

    三房一厅,有厨房和卫生间。

    房子是两年前刚装修过的,当初林芬是下了狠心的,也是余艳艳到了适婚年龄,王美琴嫌贫爱富,一直嫌弃余家太破,可惜最后房子装了,婚事没成。

    回到家,余纨纨就赶紧进了自己房间。

    狭小的房间,只摆了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紧紧凑凑,却布置的温馨少女化,以粉色为基础色调。

    余纨纨是心存躲避的想法,可惜不如林芬道行高深。在女儿关上门前,林芬挤了进来,问:“你和小杜相处的怎么样?”

    能怎么样?她能说没说上几句话吗?

    “行了,纨纨也累了,时间不早了,刚才安慧妈妈还说吵到她睡觉,这房子的隔音可不好。”余建国在门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