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一路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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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女人,似乎被叫做韦慧云吧?
苏舞有些闹不明白了,她也不认识我表姐的具体模样,问道:“乐乐,这里哪位是你表姐?”
我低声回了一句:“哪位都不是,这里没有。”
这时,那男子也走上来了,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同志啊,盼这么久,可把你给盼来了,真是太高兴了。”
这个叫李志的男子,三十来岁的年纪,戴着一副浅褐色眼镜,头发胡子,因为长期不理,显得有点邋遢,不过这人骨子里还是有一份儒雅气质的,这我看得出来。
我不自觉地跟他握了握手,然后道:“不是……你们……你们是不是把我当救援队的人了?”
李志一怔:“你们……难道不是吗?”
我苦笑一笑:“这位大哥,你看我俩像吗?”
李志扶了扶眼镜,看了看我和苏舞,也是一副落魄的样子,丝毫不像整顿而来的救援队,不由道:“那你们?”
我道:“我俩都是与你们同乘一条船,落难于此的啊。”
李志一听,慨叹一声,同时也有些失落,道:“原来是一同遭难的同胞啊,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不过能见到你们,我也很开心的。”
这时双方还没开始互相介绍,我心里已经感觉不对劲了,这些人看着都挺友好的,但自从上回吃过汪剑光兄弟的亏后,让我多了一份戒心,此时找不见我表姐的身影,我焦急之中又带着警觉,于是旁敲侧击起来:“你们,你们这个队伍,就你们这么几位吗?”
李志不知我为什么要这样询问,正要开口回答,旁边那个之前大声呐喊的年长女人却抢着答道:“这里就我们这几个啊,这不开午饭了嘛,这都从山上回来了。呐,这位李志李大哥,是我们队伍的主心骨。这位韦慧云,这位吴青兰,这位郭碧妍,我叫沈娟。人都在这儿了。两位又怎么称呼呢?”
我一听更加心焦,没有回答这个叫沈娟的女人,再问道:“除了你们几个,没别的人了?”
我明明是跟着我表姐的信号,一路追上来的,可到了这一看,却没有我表姐?我表姐哪去了?除了她,这里这些人,还有别人懂得刻我的名字?
李志叹了一声:“原本还有两个女人的,不过前几天,她们离开了。”
还有两个女人?离开了?
我惊道:“离……离开了?”
我不知道他这‘离开’是什么意思!直听得我心里直发慌。
李志道:“是啊,一个要找儿子,一个要找什么表弟,就相约一起离开了。我们也劝不住。”
听到这样,我倒是又带起一丝希望,原来是相约出去找人去了,还有找表弟的,这找表弟的,岂不就是我表姐?于是急忙又问道:“那么她们叫什么名字?”
李志道:“找儿子的那个,叫孔莉晴,找表弟那个,叫陆琳。你们……打听这个干什么?”
找表弟的陆琳!
还真是她嘛!
我回李志道:“我叫余乐。”
我这一说,李志连着那几上女人,都一同吃惊起来。
“你叫余乐?你就是陆琳的表弟余乐?”
看来我的大名,在这些人中也挺熟悉的了,我表姐跟她们生活这么长时间,肯定经常说起我这失联的表弟,还一路刻我的名字,她们想不熟悉都难。
我道:“是的,我就是陆琳的表弟,我是跟着我表姐留下的记号,一路找上来的。”
那沈娟一拍大腿,大叹道:“可惜啊可惜!那小陆她不听劝呀,跟那位找儿子的孔大姐,硬是凑和着一起走了,你看这……这不闹笑话吗,你人找上来了,结果她却离开了这里。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这沈大姐,看来也是一个挺热心肠的人儿。
我观察这些人的说话与反应,应该不是做假,我表姐,确实已经离开了这里。
我也挺郁闷的,这女人,搞什么名堂,好好的呆在这里不好,非要出去找我……现在好了,弄得又见不上面,这不瞎折腾吗。
我问道:“我表姐她们离开这里多久了?”
李志回忆起来:“三天,算上这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我们迁移到这里,决定安顿下来后,才第二天,搭好了两个房子,然后她俩就说呆不住了,要出去找人。我当时劝过她们,说这丛林危险,她两个女人走不了的,可她们没有听,最后执意走了。”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又问:“那她们往哪个方向走了呢?”
李志道:“这个……就挺难说了。当时她们问我意见,我就说,她们的亲人,就是小余你了,若是还活着的话,这时应该也进了丛林,因为外面那片盐碱化荒滩又长又深,根本就活不了人嘛。所以她们八成听从我的意见,会在丛林里寻找。她们走的时候,是向西边的方向的。”
向西!
我与苏舞对望一眼,已经彼此领会,看来接下来,我们还得继续出发!
但是不急于一时,好不容易遇到了人,我们得多打听点事儿,顺道在此弄顿饭吃。我表姐她们,现在离开已经有三天,我们一时半会是赶不上的,所以赶这片刻工夫没有意义。
我的名字算是介绍过了,苏舞站在我旁边,我一直关心我表姐的事,却是没有顾及到她,这时也才想起将她介绍出来。
一说出她的名字,对方一个二十岁出头,叫郭碧妍的女孩,便张大了眼睛看上了苏舞,指着道:“苏舞,你真是影星苏舞啊,刚才我看了半天,都不太敢认,我在船上可见过你的。我可是你的粉丝呢,你拍的电影我每一部都看!”
看来……这女人还真挺有名的,到哪都能有人认识,这不,连粉丝都闹出来了。
只是她这段时间在荒野与我一起生存,环境恶劣,形象改变了不少,身上已经没有那种胭脂水粉的装扮,一副素颜,虽然也很美丽,但有些疲倦与不修饰,这才让人一时不敢相认。
可这女人,似乎被叫做韦慧云吧?
苏舞有些闹不明白了,她也不认识我表姐的具体模样,问道:“乐乐,这里哪位是你表姐?”
我低声回了一句:“哪位都不是,这里没有。”
这时,那男子也走上来了,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同志啊,盼这么久,可把你给盼来了,真是太高兴了。”
这个叫李志的男子,三十来岁的年纪,戴着一副浅褐色眼镜,头发胡子,因为长期不理,显得有点邋遢,不过这人骨子里还是有一份儒雅气质的,这我看得出来。
我不自觉地跟他握了握手,然后道:“不是……你们……你们是不是把我当救援队的人了?”
李志一怔:“你们……难道不是吗?”
我苦笑一笑:“这位大哥,你看我俩像吗?”
李志扶了扶眼镜,看了看我和苏舞,也是一副落魄的样子,丝毫不像整顿而来的救援队,不由道:“那你们?”
我道:“我俩都是与你们同乘一条船,落难于此的啊。”
李志一听,慨叹一声,同时也有些失落,道:“原来是一同遭难的同胞啊,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不过能见到你们,我也很开心的。”
这时双方还没开始互相介绍,我心里已经感觉不对劲了,这些人看着都挺友好的,但自从上回吃过汪剑光兄弟的亏后,让我多了一份戒心,此时找不见我表姐的身影,我焦急之中又带着警觉,于是旁敲侧击起来:“你们,你们这个队伍,就你们这么几位吗?”
李志不知我为什么要这样询问,正要开口回答,旁边那个之前大声呐喊的年长女人却抢着答道:“这里就我们这几个啊,这不开午饭了嘛,这都从山上回来了。呐,这位李志李大哥,是我们队伍的主心骨。这位韦慧云,这位吴青兰,这位郭碧妍,我叫沈娟。人都在这儿了。两位又怎么称呼呢?”
我一听更加心焦,没有回答这个叫沈娟的女人,再问道:“除了你们几个,没别的人了?”
我明明是跟着我表姐的信号,一路追上来的,可到了这一看,却没有我表姐?我表姐哪去了?除了她,这里这些人,还有别人懂得刻我的名字?
李志叹了一声:“原本还有两个女人的,不过前几天,她们离开了。”
还有两个女人?离开了?
我惊道:“离……离开了?”
我不知道他这‘离开’是什么意思!直听得我心里直发慌。
李志道:“是啊,一个要找儿子,一个要找什么表弟,就相约一起离开了。我们也劝不住。”
听到这样,我倒是又带起一丝希望,原来是相约出去找人去了,还有找表弟的,这找表弟的,岂不就是我表姐?于是急忙又问道:“那么她们叫什么名字?”
李志道:“找儿子的那个,叫孔莉晴,找表弟那个,叫陆琳。你们……打听这个干什么?”
找表弟的陆琳!
还真是她嘛!
我回李志道:“我叫余乐。”
我这一说,李志连着那几上女人,都一同吃惊起来。
“你叫余乐?你就是陆琳的表弟余乐?”
看来我的大名,在这些人中也挺熟悉的了,我表姐跟她们生活这么长时间,肯定经常说起我这失联的表弟,还一路刻我的名字,她们想不熟悉都难。
我道:“是的,我就是陆琳的表弟,我是跟着我表姐留下的记号,一路找上来的。”
那沈娟一拍大腿,大叹道:“可惜啊可惜!那小陆她不听劝呀,跟那位找儿子的孔大姐,硬是凑和着一起走了,你看这……这不闹笑话吗,你人找上来了,结果她却离开了这里。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这沈大姐,看来也是一个挺热心肠的人儿。
我观察这些人的说话与反应,应该不是做假,我表姐,确实已经离开了这里。
我也挺郁闷的,这女人,搞什么名堂,好好的呆在这里不好,非要出去找我……现在好了,弄得又见不上面,这不瞎折腾吗。
我问道:“我表姐她们离开这里多久了?”
李志回忆起来:“三天,算上这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我们迁移到这里,决定安顿下来后,才第二天,搭好了两个房子,然后她俩就说呆不住了,要出去找人。我当时劝过她们,说这丛林危险,她两个女人走不了的,可她们没有听,最后执意走了。”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又问:“那她们往哪个方向走了呢?”
李志道:“这个……就挺难说了。当时她们问我意见,我就说,她们的亲人,就是小余你了,若是还活着的话,这时应该也进了丛林,因为外面那片盐碱化荒滩又长又深,根本就活不了人嘛。所以她们八成听从我的意见,会在丛林里寻找。她们走的时候,是向西边的方向的。”
向西!
我与苏舞对望一眼,已经彼此领会,看来接下来,我们还得继续出发!
但是不急于一时,好不容易遇到了人,我们得多打听点事儿,顺道在此弄顿饭吃。我表姐她们,现在离开已经有三天,我们一时半会是赶不上的,所以赶这片刻工夫没有意义。
我的名字算是介绍过了,苏舞站在我旁边,我一直关心我表姐的事,却是没有顾及到她,这时也才想起将她介绍出来。
一说出她的名字,对方一个二十岁出头,叫郭碧妍的女孩,便张大了眼睛看上了苏舞,指着道:“苏舞,你真是影星苏舞啊,刚才我看了半天,都不太敢认,我在船上可见过你的。我可是你的粉丝呢,你拍的电影我每一部都看!”
看来……这女人还真挺有名的,到哪都能有人认识,这不,连粉丝都闹出来了。
只是她这段时间在荒野与我一起生存,环境恶劣,形象改变了不少,身上已经没有那种胭脂水粉的装扮,一副素颜,虽然也很美丽,但有些疲倦与不修饰,这才让人一时不敢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