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四爷最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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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伙计麻溜地将金子收入怀中,竖起了大拇哥,道:“这位客人您虽然是头一回出海,但一看就做大事的人。”
“行了,我自个儿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你快说说这金四爷的事儿吧。”
“是嘞,您听我慢慢说。”那伙计道:“从咱们石桥镇出海的,总共有三种船。头一种船,只收船资,不带自个儿的货物。想必您最初想坐的就是这种船。这种船的船老大,只要收钱就好,根本就不管客人内部的争执,像你这样的老实人最容易吃亏。”
“那第二种呢?”
“第二种,就是自己的船,或者几个相熟之人或买或租了一艘船。这种船您想上也上不了。金四爷的船是第三种,人家有四艘大船,自家的货物,差不多就能装满。揽客能多挣点儿,不揽客也没关系。所以,客人到了金四爷的船上,必须得按照金四爷的规矩来。”
顿了顿,那伙计继续道:“你们这些散商,要是能上金四爷的船,那可就算享了福了。没人敢欺负不说,连船资都比其他的船少一些。若是货物不好卖,还能求金四爷帮忙转卖呢。”
崔耕道:“既然如此,想必很多散商想登金四爷的船喽。还请小二哥说说,怎样才能让金四爷准许在下登船呢?
“您只要把握两点,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其一,金四爷仰慕咱们大唐的文学之士,您得装成一个读书人。第二,金四爷最喜佛法,您就算是崇道之人,也得在表现得信佛。”
“信佛?”
崔耕有贺娄傲晴护卫,其实不担心受人欺负,并不一定非要坐金四爷的船出海不可。他之所以跟这伙计闲聊,主要还是想探听一下这海商出海的消息,看看有什么可资利用之处。
在听到金四爷崇佛的消息之后,崔耕不由得心中一动。
这金四爷是新罗人,颇有势力,又喜欢佛法,会不会跟新罗寺有什么关系?如果能借他的关系,打入新罗寺,把所谓的佛祖指骨偷出来,这次前往新罗的任务,岂不就完成了一半么?
想到这里,崔耕又问道:“听说新罗的新罗寺甚是灵验,这金四爷既然信佛,是不是经常去新罗寺参拜呢?”
“还真被这位客人您说着了。”那伙计介绍道:“新罗寺是咱们唐人的叫法,新罗人称之为法流寺。相传,这座寺庙是新罗侍中金大城为了超度前世父母所建,对于祈求父母安康最是灵验。金四爷为了父母安康,经常去法流寺布施,还与法流寺的主持玄光相交甚笃哩。”
崔耕听到这里,忍不住一拍大腿,道:“太好了!”
“嗯,好什么?”
“呃……某是说,这新罗寺能为父母祈福实在太好了,我也想去新罗寺一游,为父母祈福哩。”
……
……
第二天一早,崔耕就和吴知、贺娄傲晴一起,往所谓“金四爷”的宅子而来。
昨日崔耕已经打听清楚了,这位金四爷的真明叫金慕华,今年四十多岁,长期在新罗和大唐之间贸易,攒下了偌大的家资,就在这石桥镇上建起了一族豪宅,占地十余亩,雕梁画栋,富贵异常。
崔耕猜测,这金慕华很可能是个大走私商,要不然,他为何那么多大港口不去,非得在石桥镇安家立业呢。
石桥镇不大,一行三人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
贺娄傲晴举目望去,低声道:“二郎,要想上金家的船,可没伙计说得那么容易呢。”
崔耕一看,可不是吗?但见从金家大门开始,排出了一条几十丈长的队伍,粗略算去,竟是有上百人。
看这些人衣服料子,都不是什么有钱人。那就只能是和崔耕的伪装身份一样,是为了发财,铤而走险的普通人了。
队伍的末尾,是一个五短身材的青年人,大概十八九岁,光着膀子,不断地将胳膊屈伸,展示着虬结的肌肉。
现在不过四月光景,能不冷吗?
崔耕看着好笑,走上前来,道:“诶,这位小哥,你这是干啥呢?”
那年轻人一瞪眼,瓮声瓮气地道:“没看出来吗?俺这是让你们这些人知难而退。”
“知难而退?什么意思?”
“你是新来的吧?”那年轻人把脖子一梗,道:“今天金四爷就要把这次带的散商定下来。总共才八个名额,现在来了这么多人,那肯定要挑挑拣拣的了。我这么干,就是让你们这些不可能选上的,趁早滚蛋。”
“哦?是吗?瞧你这意思,这金四爷是喜欢有力气的的人喽?”
“那是自然。你知道这次为什么这么多人求金四爷关照吗?一是大战将起,大唐和新罗两国水陆不通,往常有一分利的买卖,都成了十分。不知多少生手,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发笔大财呢。二就是,这水路上做没本钱买卖的,也越来越多了。小船不安全,大家都想求金四爷照应。你瞅瞅,俺这身子骨多壮实。俺能帮着金四爷杀贼,他不选俺选谁?”
扑哧~~
吴知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年轻人道:“你笑啥?你没机会登船了,怎么还笑呢?”
“我啊……是笑你太傻!谁告诉你金四爷需要人帮着杀贼的?”吴知往前面一指,道:“难不成普天下就你聪明?你瞅瞅,别人都是什么装扮?你自个儿又是什么装扮?”
“我……”
那年轻人只是智商不高而已,却不是傻子。
经吴知一提点,他也明白过来了。怎么就那么巧,现场除了自己之外,所有人都穿了一身文生公子衫。甚至有些人,满脸横肉,手上有着厚厚的老茧,都努力装出一副文人范儿。
“擦!难道我被骗了?”
“你把那个“难道”去喽。”吴知说道:“你已经被骗了,赶紧地,趁着金家还没出来人,找一身文生公子装换上。告诉你,今日就算要比,肯定也是比文才,你那身腱子肉不好使。”
“啊?比文才?完喽!完喽!”
那年轻人先是脸色骤变,随即失声痛哭起来,道:“这回算是完喽!娘啊,孩儿对不起你啊……”
他越哭越是伤心,挥起拳头,重重地往旁边一块大青石上砸去。
吭吭吭!
十来拳下去,拳头上已经鲜血淋漓。这还算正常,血肉之躯怎能和石头比硬度?
可是,与此同时,那如水一般光滑的大青石,也被这个年轻人砸了几个大坑。
这就不大正常了。
“哎呦呵,好大的力气!”
事到如今,崔耕对这年轻人开始刮目相看起来,道:“这位小哥别着急,你跟我说说,这不能上金四爷的船怎么就完了呢?难道就你这身本事……还怕人欺负不成?”
那伙计麻溜地将金子收入怀中,竖起了大拇哥,道:“这位客人您虽然是头一回出海,但一看就做大事的人。”
“行了,我自个儿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你快说说这金四爷的事儿吧。”
“是嘞,您听我慢慢说。”那伙计道:“从咱们石桥镇出海的,总共有三种船。头一种船,只收船资,不带自个儿的货物。想必您最初想坐的就是这种船。这种船的船老大,只要收钱就好,根本就不管客人内部的争执,像你这样的老实人最容易吃亏。”
“那第二种呢?”
“第二种,就是自己的船,或者几个相熟之人或买或租了一艘船。这种船您想上也上不了。金四爷的船是第三种,人家有四艘大船,自家的货物,差不多就能装满。揽客能多挣点儿,不揽客也没关系。所以,客人到了金四爷的船上,必须得按照金四爷的规矩来。”
顿了顿,那伙计继续道:“你们这些散商,要是能上金四爷的船,那可就算享了福了。没人敢欺负不说,连船资都比其他的船少一些。若是货物不好卖,还能求金四爷帮忙转卖呢。”
崔耕道:“既然如此,想必很多散商想登金四爷的船喽。还请小二哥说说,怎样才能让金四爷准许在下登船呢?
“您只要把握两点,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其一,金四爷仰慕咱们大唐的文学之士,您得装成一个读书人。第二,金四爷最喜佛法,您就算是崇道之人,也得在表现得信佛。”
“信佛?”
崔耕有贺娄傲晴护卫,其实不担心受人欺负,并不一定非要坐金四爷的船出海不可。他之所以跟这伙计闲聊,主要还是想探听一下这海商出海的消息,看看有什么可资利用之处。
在听到金四爷崇佛的消息之后,崔耕不由得心中一动。
这金四爷是新罗人,颇有势力,又喜欢佛法,会不会跟新罗寺有什么关系?如果能借他的关系,打入新罗寺,把所谓的佛祖指骨偷出来,这次前往新罗的任务,岂不就完成了一半么?
想到这里,崔耕又问道:“听说新罗的新罗寺甚是灵验,这金四爷既然信佛,是不是经常去新罗寺参拜呢?”
“还真被这位客人您说着了。”那伙计介绍道:“新罗寺是咱们唐人的叫法,新罗人称之为法流寺。相传,这座寺庙是新罗侍中金大城为了超度前世父母所建,对于祈求父母安康最是灵验。金四爷为了父母安康,经常去法流寺布施,还与法流寺的主持玄光相交甚笃哩。”
崔耕听到这里,忍不住一拍大腿,道:“太好了!”
“嗯,好什么?”
“呃……某是说,这新罗寺能为父母祈福实在太好了,我也想去新罗寺一游,为父母祈福哩。”
……
……
第二天一早,崔耕就和吴知、贺娄傲晴一起,往所谓“金四爷”的宅子而来。
昨日崔耕已经打听清楚了,这位金四爷的真明叫金慕华,今年四十多岁,长期在新罗和大唐之间贸易,攒下了偌大的家资,就在这石桥镇上建起了一族豪宅,占地十余亩,雕梁画栋,富贵异常。
崔耕猜测,这金慕华很可能是个大走私商,要不然,他为何那么多大港口不去,非得在石桥镇安家立业呢。
石桥镇不大,一行三人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
贺娄傲晴举目望去,低声道:“二郎,要想上金家的船,可没伙计说得那么容易呢。”
崔耕一看,可不是吗?但见从金家大门开始,排出了一条几十丈长的队伍,粗略算去,竟是有上百人。
看这些人衣服料子,都不是什么有钱人。那就只能是和崔耕的伪装身份一样,是为了发财,铤而走险的普通人了。
队伍的末尾,是一个五短身材的青年人,大概十八九岁,光着膀子,不断地将胳膊屈伸,展示着虬结的肌肉。
现在不过四月光景,能不冷吗?
崔耕看着好笑,走上前来,道:“诶,这位小哥,你这是干啥呢?”
那年轻人一瞪眼,瓮声瓮气地道:“没看出来吗?俺这是让你们这些人知难而退。”
“知难而退?什么意思?”
“你是新来的吧?”那年轻人把脖子一梗,道:“今天金四爷就要把这次带的散商定下来。总共才八个名额,现在来了这么多人,那肯定要挑挑拣拣的了。我这么干,就是让你们这些不可能选上的,趁早滚蛋。”
“哦?是吗?瞧你这意思,这金四爷是喜欢有力气的的人喽?”
“那是自然。你知道这次为什么这么多人求金四爷关照吗?一是大战将起,大唐和新罗两国水陆不通,往常有一分利的买卖,都成了十分。不知多少生手,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发笔大财呢。二就是,这水路上做没本钱买卖的,也越来越多了。小船不安全,大家都想求金四爷照应。你瞅瞅,俺这身子骨多壮实。俺能帮着金四爷杀贼,他不选俺选谁?”
扑哧~~
吴知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年轻人道:“你笑啥?你没机会登船了,怎么还笑呢?”
“我啊……是笑你太傻!谁告诉你金四爷需要人帮着杀贼的?”吴知往前面一指,道:“难不成普天下就你聪明?你瞅瞅,别人都是什么装扮?你自个儿又是什么装扮?”
“我……”
那年轻人只是智商不高而已,却不是傻子。
经吴知一提点,他也明白过来了。怎么就那么巧,现场除了自己之外,所有人都穿了一身文生公子衫。甚至有些人,满脸横肉,手上有着厚厚的老茧,都努力装出一副文人范儿。
“擦!难道我被骗了?”
“你把那个“难道”去喽。”吴知说道:“你已经被骗了,赶紧地,趁着金家还没出来人,找一身文生公子装换上。告诉你,今日就算要比,肯定也是比文才,你那身腱子肉不好使。”
“啊?比文才?完喽!完喽!”
那年轻人先是脸色骤变,随即失声痛哭起来,道:“这回算是完喽!娘啊,孩儿对不起你啊……”
他越哭越是伤心,挥起拳头,重重地往旁边一块大青石上砸去。
吭吭吭!
十来拳下去,拳头上已经鲜血淋漓。这还算正常,血肉之躯怎能和石头比硬度?
可是,与此同时,那如水一般光滑的大青石,也被这个年轻人砸了几个大坑。
这就不大正常了。
“哎呦呵,好大的力气!”
事到如今,崔耕对这年轻人开始刮目相看起来,道:“这位小哥别着急,你跟我说说,这不能上金四爷的船怎么就完了呢?难道就你这身本事……还怕人欺负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