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暗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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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悦娣赶到董事长王颖办公室的时候,办公室里已经坐了四个人,有王东、王英和赵律师,他们也正热聊着关于王二杰的事情,看到悦娣进来,董事长招呼悦娣赶快入座,她大体上讲了讲几个人讨论的内容,大体意思是,今天下午法院要对王二杰与九天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做出庭审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九天公司法人代表王颖和九天剧场的责任主管出庭,现在他们四个正在讨论是否出庭的问题,如果不出庭,公司也可以委派其他人出庭。
王颖认为九天剧场虽然责任主管是李悦娣,但是悦娣是演员,是公众人物,不便出庭,他想让王东代替李悦娣出庭,问李悦娣的意思,悦娣知道,这是九天公司在保护自己的形象,她表达了感谢之意,同意由王东代替自己出庭。
讨论的第二项是:关于赔偿问题,确定在100万还是200万。王颖认为:王东,王瑛和李悦娣虽然给了他一份书面报告。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但是她认为,100万元不足以对王二杰产生惩戒作用,她坚持认为,王二杰应该赔偿九天公司200万元。
李悦娣在这个问题上再次发表了意见。悦娣说:“各位董事,赵律师,我的观点不变,我认为王二杰能赔偿100万元,已经是很高了。第一,王二杰与九天公司合同金额是20万元,就算人家违约加倍赔偿,也应该是40万元,现在我们要求人家赔偿100万元。已经是五倍的处罚了,这个处罚无论怎么讲?已经是很重了,第二,九天剧场的运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需要外聘演员,我们的外聘率高达70%,如果我们对王二杰过错行为处罚太重,势必会造成其他演员不敢与我们合作,因为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第三,我坚持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是中国的古训,这句古话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把人家逼的太狠,搞得太过火,反而会物极必反”。
王颖董事长认为:李悦娣的三条理由,看似很有道理。但是都存在瑕疵。合同虽然是20万元,但是我们实际支出不是20万,实际支出中,应当包含王二杰车旅费用,还应该包括剧场收入的退赔费用,演职人员的工资开销,剧场物品的消耗费用等等,所以我们实际开销已经达到了将近100万元。如果王二杰赔偿100万元。正好抵消了我们的开销。这就不足以对王二杰构成惩戒,我们剧场确实是外聘演员很多,但是如果一个演员犯了错误,我们原谅了他。那其他演员以后接着也会犯错误。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明我们的劳动纪律,关于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说法。王颖也是同意的,但是也不能无原则的宽容,如果无原则的宽容对九天公司的发展是有害的。
他们四个人的讨论持续了很久。王颖毕竟是董事长,最后形成的意见是:下午开庭,九天公司仍然坚持200万元的赔偿要求。
讨论结束后,王颖董事长安排,下午由赵律师、王东副董事长、王瑛副董事长,出席开庭庭审,董事长王颖和李悦娣,作为观众出现在庭审现场。
北京时间下午2:30,九天公司的一行人出现在了海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厅庭审现场,王二杰和经纪人淘奋和他们的代理律师也出现在庭审现场。律师姓齐,王二杰请的这个齐律师,在海域市名气非常大,大凡是齐律师代理的民事纠纷,基本上都大获全胜。悦娣有几分担心,看样子,今天这官司不好打,虽然开庭之前九天公司的所有出庭人员都信心满满,但是,在没有得到结论之前,悦娣的心中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她认为:九天公司的要求有些过分,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公司的意愿,不过悦娣认为,九天公司还是有胜算的。不管怎么讲,王二杰的违约行为是成立的。
庭审开始:审判长让控辩双方再次阐述各自观点,九天公司赵律师依照董事会的意见提出了200万元的赔偿请求,但是王二杰的律师陈述的观点,让下面所有的观众都唏嘘不已,王二杰一改以前的面目,她完全不承认自己所谓的违约行为,她认为自己严格履行了合同。九天公司给她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要求九天公司赔偿名誉损失费100万元。于是,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九天公司赵律师:“尊敬的主审法官,刚才我们在陈述自己观点的时候。已经明确的阐述了我方请求法院判决王二杰违反劳动合同,给九天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赔偿数额200万元,对方的律师认为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那么,我们请法院在此展示我们的一些证据,这里有大量的照片和一些视频,事后观众的一些评论。我请法官和对方律师注意,看看王二杰是否履行了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动作。很明显,我们九天剧场请王二杰女士出席的是开业庆典演出,可是她并没有在九天剧场开业庆典上唱歌。所以我们认为王二杰违反了劳动合同,这个事实已经是非常清楚的,应该不存在争议”。
王二杰的律师说到:“我听完对方的陈述,实在感到可笑,“可笑”这个词用到这里虽然有点不太贴切,但是也表明了我的一个态度。我的当事人履行了劳动合同上面一切责任,不仅如此,可以说表现非常突出,同样,我们来看看刚才对方提供的视频和一些照片,我们必须关注这样一些细节。我的当事人是当代著名的歌唱家,可以说是德艺双馨,出席任何一场演出不仅要表现高超的技艺,也要表现出高尚的艺德。我们看看九天剧场,从这些视频当中不难看出。九天剧场在开业庆典演出中。大量增加座位,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注意到,九天剧场在这场演出中,可以说没有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完全被堵塞,这里还能够演出吗?我的当事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采用了不发声的方式,提醒我们的观众,注意这一安全隐患,迅速离开演出现场。这种保证人员安全的做法,这有错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常识。一辆车能载多少人?交通法规都有明文规定,一个剧场能装多少人?《消防法》有明确的规定,你这个剧场完全不符合《消防法》的要求。怎么能让我的当事人出席这样的演出呢?即使这样,我的当时人仍然登台,善意提醒观众,何错之有?怎么能说是违约呢,另外,我们再看看九天公司的表现。九天剧场主管李悦娣,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登台指责王二杰女士的善意提醒,诱导观众起哄,请来了所谓的评审人员,施加压力,甚至动用保安对我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所谓的违约行为不成立,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说辞不能成立”。
齐律师的一番说辞,让在场出席庭审的人们“唏嘘”不已,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齐律师居然从这样一个角度展开了对九天公司的反击。悦娣心里十分不自在,当天增加座位,完全也是站在了观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想到成为了人家攻击的把柄。怎么办呢?这要看赵律师怎么说了。
赵律师站了起来:“我认为,对方这是在转移话题。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找借口,在我方和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提及到我方应该有多少观众出席,我方一个观众也好,一万观众也好,与本次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刚才对方提到了我方对王二杰女士所谓的人生攻击,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我方是在保卫王二杰女士的人生安全。因为王二杰与观众发生了冲突,为了避免王二杰遭到人身攻击。所以我们果断采取了劝离的做法”。
齐律师说:“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的合同当事人遭到人生攻击的时候,你们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购票进入剧场的观众,九天剧场实际上也和他们签订了消费合同,九天剧场就应该对观众负责任,剧场的观众攻击我的当事人,你们仅仅在我的当事人身上下功夫,不去劝导观众,存在着明显的拉偏架的行为,实际上,造成了听凭观众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这难道你们不应该负责任吗?”
赵律师:“我认为对方应该搞清楚一个逻辑问题。我们都对形式逻辑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任何一件事情有因才有果,王二杰违约行为在先,引起了观众的起哄,责任自然就在王二杰身上,同时我要指出,对方律师转移话题,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偷换了概念”。
齐律师:“既然对方讲到逻辑问题。我也想讲一个逻辑问题。依照对方的认识,事物的发展有因才有果。我的当事人在舞台上没有发出声响,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完全是因为你的剧场不符合规定,所以才导致了我的当事人出现这样的行为”。
赵律师:“我认为对方律师认识完全错误,对方当事人没有发出声音,与我剧场人员多少?不存在本质上的联系,所以也就不构成因果关系”。
齐律师:“我请对方注意这样一个本质问题。我的当事人不是发不出声音,不仅能发声,而且是女高音歌唱家,之所以用无声的方式来表演这个节目,完全是从观众的利益考虑的。如果我的当事人听任九天剧场的违法行为继续发展,那才是对所有观众不负责任。”
主审法官叫停了双方对这一问题展开的辩论。法官要求对演出是否失败的问题继续展开辩论。
九天公司赵律师:“很明显,由于王二姐的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给我九天公司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方认为,我们的首场演出是失败的”。
齐律师:“我认为,对方认为自己的首场演出是失败的,这没有道理。演出的成功与失败应该有它一定的标准,我认为,演出能够继续下去,坚持到结束,给观众带来极大的愉悦感,这场演出就是成功的,九天剧场开业庆典从头到尾,没有一个观众退场,观众掌声雷动,事后反响强烈,怎么能说这场演出是失败的呢?既然没有失败,就不应该有什么负面影响。相反,在这样一场成功的演出中。我方当事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应该对我的当事人予以补偿吗?”
赵律师:“九天公司演出的成功与否,不能成为补偿王二杰女士的依据,原因非常简单,王二杰女士在这场演出中实际上是不作为的,观众之所以没有离去,坚持到最后,只能表示观众对我九天剧场的支持!表现观众有一颗宽容的心。与王二杰没有任何关系”。
齐律师:“我请法官注意,刚才对方反复强调了我的当事人与九天剧场的演出没有关系,那么,请问,既然没有关系又何来赔偿的问题,既然观众对九天是那样的支持!又有那样的宽容的心态,为何对我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
双方律师你来我往,切入点不断变化,让李悦娣和王颖都有些如坐针毡,不约而同的产生了这件事不应该打官司想法,此刻他们希望可以庭外和解了。
进行了四五个小时的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做庭外调解。九天公司的代表和王二杰再次进行了沟通,双方并未达成协议。陶奋坚持把官司继续打下去,坚持要求由法院裁决。此时此刻的王颖,心里非常的矛盾,通过聆听庭审,她知道这场官司未必能赢。可明明是自己完全可以胜诉的官司,何至于搞成这样,眼下让人提心吊胆。现在想和人家和解,人家不愿意了,坚持要和自己赌下去,早知这样,就应该听李悦娣几个的。现在如果败诉,自己的九天剧场,能不能正常营业都很难说,即使能营业,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也是少不了的。哎!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呀。怎么办呢?王颖陷入了深深的焦灼之中。
一个小时以后,庭审继续,由于双方不愿意进行和解,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得出以下的判决:
第一,判决九天公司败诉,九天公司提出的200万元赔偿数额,法庭不予支持。
第二,判决歌手王二杰退还九天公司合同金额20万元。
第三,判决九天剧场违反《消防法》。处以罚款20万元,并从即日起停业整顿,通过消防验收后,提交开业申请,报告法院予以核准。
第四,九天公司提出的负面影响问题,以及王二杰提出的负面影响问题,法院不予采纳。
第五,九天公司提出的,退陪观众费用的问题,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本次诉讼费用,由九天公司承担。
宣布完毕,王颖当即表态,不服从判决,表示要继续上诉。
走出法院,在外面等候的记者们立刻围了上,摄像机,照相机一起聚焦到了王颖和李悦娣的身上,纷纷要求他们对这次审判做出评价,王颖没有说话,悦娣也不想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呢?官司必竟输了,不管是不是错判误判,由他们来评判眼下的这场官司没有任何意义,搞得不好就成为了媒体的炒作的热点,搞出一些负面影响来对公司的发展非常不利。王东也被记者们围着,他只说了一句:“请大家理解,在此,我们先暂不作评论,等回去我们商量以后,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九天公司的代表们都快速的离开了现场。记者采访九天公司没有结果。,又纷纷转向采访王二杰以及淘奋,这场官司,对王二杰来说,无论胜负,她都是失败的,这一点她很清楚,所以她也不想评论,只有齐律师简单的回答了大家的几个问题,大体意思是,作为律师他不想对官司做任何评价,但是作为律师,他一定要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用尽一切办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做了一审判决,但是对方已经表示不认可这次判决,表示要上诉,我们也需要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新的挑战,希望各大媒体,公正客观的报道,不要误导民众,给我的当事人不必要的麻烦。
王颖万万没有想到,这场官司会输,他考虑的只是赢多赢少的问题。现在这场官司居然输了,无论如何都让她无法接受。这场官司输在哪里?就是那样一个小小的细节上,这是在打官司之前谁也没有想到的,开业庆典临时增加的几个座位,居然成了整个官司的突破口,这个齐律师真的是很厉害呀。九天公司的所有代表对判决很不服气,他们一起回到了公司的会议室。对今天的判决,都表示愤慨。甚至义愤填膺:
“妈的,什么东西,那帮子狗东西会不会收了人家的什么好处了,为什么这么偏向王二杰呢”。
“问题不在法院,我看还是在那个齐律师身上,这个家伙太厉害了,抓住我们一点,就突破了全局,搞得我们十分被动”。
“如果从我们自身找问题,我看还是我们的功课没有做足,我们在反击人家的攻击时,显得很是没有力量,赵律师,你的反击,没有做到一针见血,始终都有点没有底气的样子,这场官司,我们明明可以胜算的,结果搞成这个样子,我们都要好好研究一下,在下次的上诉中,能够战胜这个齐律师,找回九天公司的尊严”。
悦娣说:“我认为,败诉不在赵律师身上,问题出在我们要求的赔偿数额上,表面上看,法院判定我们败诉,而实际上,对方并没有捞到好处,而且要求对方归还我们的合同金额,这就说明,法院并没有完全认可对方胜诉,如果法院判定我方胜诉,对方就必须赔偿200万元,这对于合议庭来说是不能接受的”。
王东也附和着说:“很可能问题就在这里,我们的200万元依据不充分,下次起诉,我们要注重这个问题”。
王颖说道:“今天齐律师突破我们的防守,不在这里,而是我们剧场增加了临时座椅,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王瑛说道:“这个问题,我后来就想到了,增加座椅,是临时的,还有就是,我们的走廊空间很大,就算增加了这一排座椅,也完全符合消防要求,不存在不符合消防法的问题”。
王颖说:“王副总,你有把握吗?”
王瑛说:“当然有把握,不行,我明天到消防局去,让他们过来核准一下”,
王颖说:“既然那样,我们就不停业了,反正我们没有接受一审判决,当然就可以不接受停业的。我这里有四点想法,大家分头下去完成,第一,找消防局,这事就交给王副总了。第二,找一个熟悉的人接近一下这个齐律师,看看这个人在以往的官司中,有没有什么可以突破的瑕疵,或者辩护的习惯。第三,我们最近应该搞几次模拟法庭,就此事,提前准备。第四,找人接触一下这个王二杰,能够达成和解,我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打官司太麻烦了,万一再次被突破,我们的笑话就大了,我堂堂一个九天公司,明明占理,却再次输给这个王二杰,太没面子了。没事了,大家不要垂头丧气的,有啥呀,多少风浪都过来了,还怕这点东西,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什么困难都吓不到我们”。
李悦娣赶到董事长王颖办公室的时候,办公室里已经坐了四个人,有王东、王英和赵律师,他们也正热聊着关于王二杰的事情,看到悦娣进来,董事长招呼悦娣赶快入座,她大体上讲了讲几个人讨论的内容,大体意思是,今天下午法院要对王二杰与九天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做出庭审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九天公司法人代表王颖和九天剧场的责任主管出庭,现在他们四个正在讨论是否出庭的问题,如果不出庭,公司也可以委派其他人出庭。
王颖认为九天剧场虽然责任主管是李悦娣,但是悦娣是演员,是公众人物,不便出庭,他想让王东代替李悦娣出庭,问李悦娣的意思,悦娣知道,这是九天公司在保护自己的形象,她表达了感谢之意,同意由王东代替自己出庭。
讨论的第二项是:关于赔偿问题,确定在100万还是200万。王颖认为:王东,王瑛和李悦娣虽然给了他一份书面报告。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但是她认为,100万元不足以对王二杰产生惩戒作用,她坚持认为,王二杰应该赔偿九天公司200万元。
李悦娣在这个问题上再次发表了意见。悦娣说:“各位董事,赵律师,我的观点不变,我认为王二杰能赔偿100万元,已经是很高了。第一,王二杰与九天公司合同金额是20万元,就算人家违约加倍赔偿,也应该是40万元,现在我们要求人家赔偿100万元。已经是五倍的处罚了,这个处罚无论怎么讲?已经是很重了,第二,九天剧场的运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需要外聘演员,我们的外聘率高达70%,如果我们对王二杰过错行为处罚太重,势必会造成其他演员不敢与我们合作,因为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第三,我坚持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是中国的古训,这句古话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把人家逼的太狠,搞得太过火,反而会物极必反”。
王颖董事长认为:李悦娣的三条理由,看似很有道理。但是都存在瑕疵。合同虽然是20万元,但是我们实际支出不是20万,实际支出中,应当包含王二杰车旅费用,还应该包括剧场收入的退赔费用,演职人员的工资开销,剧场物品的消耗费用等等,所以我们实际开销已经达到了将近100万元。如果王二杰赔偿100万元。正好抵消了我们的开销。这就不足以对王二杰构成惩戒,我们剧场确实是外聘演员很多,但是如果一个演员犯了错误,我们原谅了他。那其他演员以后接着也会犯错误。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明我们的劳动纪律,关于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说法。王颖也是同意的,但是也不能无原则的宽容,如果无原则的宽容对九天公司的发展是有害的。
他们四个人的讨论持续了很久。王颖毕竟是董事长,最后形成的意见是:下午开庭,九天公司仍然坚持200万元的赔偿要求。
讨论结束后,王颖董事长安排,下午由赵律师、王东副董事长、王瑛副董事长,出席开庭庭审,董事长王颖和李悦娣,作为观众出现在庭审现场。
北京时间下午2:30,九天公司的一行人出现在了海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厅庭审现场,王二杰和经纪人淘奋和他们的代理律师也出现在庭审现场。律师姓齐,王二杰请的这个齐律师,在海域市名气非常大,大凡是齐律师代理的民事纠纷,基本上都大获全胜。悦娣有几分担心,看样子,今天这官司不好打,虽然开庭之前九天公司的所有出庭人员都信心满满,但是,在没有得到结论之前,悦娣的心中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她认为:九天公司的要求有些过分,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公司的意愿,不过悦娣认为,九天公司还是有胜算的。不管怎么讲,王二杰的违约行为是成立的。
庭审开始:审判长让控辩双方再次阐述各自观点,九天公司赵律师依照董事会的意见提出了200万元的赔偿请求,但是王二杰的律师陈述的观点,让下面所有的观众都唏嘘不已,王二杰一改以前的面目,她完全不承认自己所谓的违约行为,她认为自己严格履行了合同。九天公司给她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要求九天公司赔偿名誉损失费100万元。于是,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九天公司赵律师:“尊敬的主审法官,刚才我们在陈述自己观点的时候。已经明确的阐述了我方请求法院判决王二杰违反劳动合同,给九天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赔偿数额200万元,对方的律师认为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那么,我们请法院在此展示我们的一些证据,这里有大量的照片和一些视频,事后观众的一些评论。我请法官和对方律师注意,看看王二杰是否履行了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动作。很明显,我们九天剧场请王二杰女士出席的是开业庆典演出,可是她并没有在九天剧场开业庆典上唱歌。所以我们认为王二杰违反了劳动合同,这个事实已经是非常清楚的,应该不存在争议”。
王二杰的律师说到:“我听完对方的陈述,实在感到可笑,“可笑”这个词用到这里虽然有点不太贴切,但是也表明了我的一个态度。我的当事人履行了劳动合同上面一切责任,不仅如此,可以说表现非常突出,同样,我们来看看刚才对方提供的视频和一些照片,我们必须关注这样一些细节。我的当事人是当代著名的歌唱家,可以说是德艺双馨,出席任何一场演出不仅要表现高超的技艺,也要表现出高尚的艺德。我们看看九天剧场,从这些视频当中不难看出。九天剧场在开业庆典演出中。大量增加座位,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注意到,九天剧场在这场演出中,可以说没有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完全被堵塞,这里还能够演出吗?我的当事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采用了不发声的方式,提醒我们的观众,注意这一安全隐患,迅速离开演出现场。这种保证人员安全的做法,这有错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常识。一辆车能载多少人?交通法规都有明文规定,一个剧场能装多少人?《消防法》有明确的规定,你这个剧场完全不符合《消防法》的要求。怎么能让我的当事人出席这样的演出呢?即使这样,我的当时人仍然登台,善意提醒观众,何错之有?怎么能说是违约呢,另外,我们再看看九天公司的表现。九天剧场主管李悦娣,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登台指责王二杰女士的善意提醒,诱导观众起哄,请来了所谓的评审人员,施加压力,甚至动用保安对我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所谓的违约行为不成立,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说辞不能成立”。
齐律师的一番说辞,让在场出席庭审的人们“唏嘘”不已,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齐律师居然从这样一个角度展开了对九天公司的反击。悦娣心里十分不自在,当天增加座位,完全也是站在了观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想到成为了人家攻击的把柄。怎么办呢?这要看赵律师怎么说了。
赵律师站了起来:“我认为,对方这是在转移话题。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找借口,在我方和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提及到我方应该有多少观众出席,我方一个观众也好,一万观众也好,与本次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刚才对方提到了我方对王二杰女士所谓的人生攻击,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我方是在保卫王二杰女士的人生安全。因为王二杰与观众发生了冲突,为了避免王二杰遭到人身攻击。所以我们果断采取了劝离的做法”。
齐律师说:“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的合同当事人遭到人生攻击的时候,你们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购票进入剧场的观众,九天剧场实际上也和他们签订了消费合同,九天剧场就应该对观众负责任,剧场的观众攻击我的当事人,你们仅仅在我的当事人身上下功夫,不去劝导观众,存在着明显的拉偏架的行为,实际上,造成了听凭观众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这难道你们不应该负责任吗?”
赵律师:“我认为对方应该搞清楚一个逻辑问题。我们都对形式逻辑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任何一件事情有因才有果,王二杰违约行为在先,引起了观众的起哄,责任自然就在王二杰身上,同时我要指出,对方律师转移话题,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偷换了概念”。
齐律师:“既然对方讲到逻辑问题。我也想讲一个逻辑问题。依照对方的认识,事物的发展有因才有果。我的当事人在舞台上没有发出声响,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完全是因为你的剧场不符合规定,所以才导致了我的当事人出现这样的行为”。
赵律师:“我认为对方律师认识完全错误,对方当事人没有发出声音,与我剧场人员多少?不存在本质上的联系,所以也就不构成因果关系”。
齐律师:“我请对方注意这样一个本质问题。我的当事人不是发不出声音,不仅能发声,而且是女高音歌唱家,之所以用无声的方式来表演这个节目,完全是从观众的利益考虑的。如果我的当事人听任九天剧场的违法行为继续发展,那才是对所有观众不负责任。”
主审法官叫停了双方对这一问题展开的辩论。法官要求对演出是否失败的问题继续展开辩论。
九天公司赵律师:“很明显,由于王二姐的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给我九天公司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方认为,我们的首场演出是失败的”。
齐律师:“我认为,对方认为自己的首场演出是失败的,这没有道理。演出的成功与失败应该有它一定的标准,我认为,演出能够继续下去,坚持到结束,给观众带来极大的愉悦感,这场演出就是成功的,九天剧场开业庆典从头到尾,没有一个观众退场,观众掌声雷动,事后反响强烈,怎么能说这场演出是失败的呢?既然没有失败,就不应该有什么负面影响。相反,在这样一场成功的演出中。我方当事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应该对我的当事人予以补偿吗?”
赵律师:“九天公司演出的成功与否,不能成为补偿王二杰女士的依据,原因非常简单,王二杰女士在这场演出中实际上是不作为的,观众之所以没有离去,坚持到最后,只能表示观众对我九天剧场的支持!表现观众有一颗宽容的心。与王二杰没有任何关系”。
齐律师:“我请法官注意,刚才对方反复强调了我的当事人与九天剧场的演出没有关系,那么,请问,既然没有关系又何来赔偿的问题,既然观众对九天是那样的支持!又有那样的宽容的心态,为何对我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
双方律师你来我往,切入点不断变化,让李悦娣和王颖都有些如坐针毡,不约而同的产生了这件事不应该打官司想法,此刻他们希望可以庭外和解了。
进行了四五个小时的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做庭外调解。九天公司的代表和王二杰再次进行了沟通,双方并未达成协议。陶奋坚持把官司继续打下去,坚持要求由法院裁决。此时此刻的王颖,心里非常的矛盾,通过聆听庭审,她知道这场官司未必能赢。可明明是自己完全可以胜诉的官司,何至于搞成这样,眼下让人提心吊胆。现在想和人家和解,人家不愿意了,坚持要和自己赌下去,早知这样,就应该听李悦娣几个的。现在如果败诉,自己的九天剧场,能不能正常营业都很难说,即使能营业,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也是少不了的。哎!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呀。怎么办呢?王颖陷入了深深的焦灼之中。
一个小时以后,庭审继续,由于双方不愿意进行和解,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得出以下的判决:
第一,判决九天公司败诉,九天公司提出的200万元赔偿数额,法庭不予支持。
第二,判决歌手王二杰退还九天公司合同金额20万元。
第三,判决九天剧场违反《消防法》。处以罚款20万元,并从即日起停业整顿,通过消防验收后,提交开业申请,报告法院予以核准。
第四,九天公司提出的负面影响问题,以及王二杰提出的负面影响问题,法院不予采纳。
第五,九天公司提出的,退陪观众费用的问题,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本次诉讼费用,由九天公司承担。
宣布完毕,王颖当即表态,不服从判决,表示要继续上诉。
走出法院,在外面等候的记者们立刻围了上,摄像机,照相机一起聚焦到了王颖和李悦娣的身上,纷纷要求他们对这次审判做出评价,王颖没有说话,悦娣也不想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呢?官司必竟输了,不管是不是错判误判,由他们来评判眼下的这场官司没有任何意义,搞得不好就成为了媒体的炒作的热点,搞出一些负面影响来对公司的发展非常不利。王东也被记者们围着,他只说了一句:“请大家理解,在此,我们先暂不作评论,等回去我们商量以后,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九天公司的代表们都快速的离开了现场。记者采访九天公司没有结果。,又纷纷转向采访王二杰以及淘奋,这场官司,对王二杰来说,无论胜负,她都是失败的,这一点她很清楚,所以她也不想评论,只有齐律师简单的回答了大家的几个问题,大体意思是,作为律师他不想对官司做任何评价,但是作为律师,他一定要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用尽一切办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做了一审判决,但是对方已经表示不认可这次判决,表示要上诉,我们也需要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新的挑战,希望各大媒体,公正客观的报道,不要误导民众,给我的当事人不必要的麻烦。
王颖万万没有想到,这场官司会输,他考虑的只是赢多赢少的问题。现在这场官司居然输了,无论如何都让她无法接受。这场官司输在哪里?就是那样一个小小的细节上,这是在打官司之前谁也没有想到的,开业庆典临时增加的几个座位,居然成了整个官司的突破口,这个齐律师真的是很厉害呀。九天公司的所有代表对判决很不服气,他们一起回到了公司的会议室。对今天的判决,都表示愤慨。甚至义愤填膺:
“妈的,什么东西,那帮子狗东西会不会收了人家的什么好处了,为什么这么偏向王二杰呢”。
“问题不在法院,我看还是在那个齐律师身上,这个家伙太厉害了,抓住我们一点,就突破了全局,搞得我们十分被动”。
“如果从我们自身找问题,我看还是我们的功课没有做足,我们在反击人家的攻击时,显得很是没有力量,赵律师,你的反击,没有做到一针见血,始终都有点没有底气的样子,这场官司,我们明明可以胜算的,结果搞成这个样子,我们都要好好研究一下,在下次的上诉中,能够战胜这个齐律师,找回九天公司的尊严”。
悦娣说:“我认为,败诉不在赵律师身上,问题出在我们要求的赔偿数额上,表面上看,法院判定我们败诉,而实际上,对方并没有捞到好处,而且要求对方归还我们的合同金额,这就说明,法院并没有完全认可对方胜诉,如果法院判定我方胜诉,对方就必须赔偿200万元,这对于合议庭来说是不能接受的”。
王东也附和着说:“很可能问题就在这里,我们的200万元依据不充分,下次起诉,我们要注重这个问题”。
王颖说道:“今天齐律师突破我们的防守,不在这里,而是我们剧场增加了临时座椅,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王瑛说道:“这个问题,我后来就想到了,增加座椅,是临时的,还有就是,我们的走廊空间很大,就算增加了这一排座椅,也完全符合消防要求,不存在不符合消防法的问题”。
王颖说:“王副总,你有把握吗?”
王瑛说:“当然有把握,不行,我明天到消防局去,让他们过来核准一下”,
王颖说:“既然那样,我们就不停业了,反正我们没有接受一审判决,当然就可以不接受停业的。我这里有四点想法,大家分头下去完成,第一,找消防局,这事就交给王副总了。第二,找一个熟悉的人接近一下这个齐律师,看看这个人在以往的官司中,有没有什么可以突破的瑕疵,或者辩护的习惯。第三,我们最近应该搞几次模拟法庭,就此事,提前准备。第四,找人接触一下这个王二杰,能够达成和解,我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打官司太麻烦了,万一再次被突破,我们的笑话就大了,我堂堂一个九天公司,明明占理,却再次输给这个王二杰,太没面子了。没事了,大家不要垂头丧气的,有啥呀,多少风浪都过来了,还怕这点东西,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什么困难都吓不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