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仇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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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着在林亭之盖了一半,另一半还露着天的浴室里洗澡会会有碍观瞻,杜和狠狠地在浴室里头用凉水搓了好一会儿的澡。
即使是曾经救死扶伤的半个医生,杜和也压根无法接受与友人的臭鞋亲密接触过这个难以接受的事实。
好不容易洗的差不多觉得没有林亭之的残留气味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带玉嚎叫了一声,欢快的带着那只黑漆漆的布鞋跳进了浴池里。
之后……
杜和的洁癖被治好了。
带玉似乎在混了味道的浴池里将林亭之的气味与杜和的气味混在了一起,乖乖的叫杜和用十分力气搓洗干净一头狗毛后,就如同变了一个狗,乖巧可爱的蹭着杜和的腿,有爱和谐的与杜和一起回了李家厂。
带玉既然得了病,还成了一条连上墙都要助跑两次的胖狗,自然不能再去警局服役,杜和又看着那李家厂限制的大宅子可惜,便干脆带着带玉搬了进去。
园子里头最早的住户,就是江凌了。
受了杜和的托付,曾经在万国魔术大赛期间小赚了一笔的江凌很快就尝到了做包租婆的感觉,为了方便打理这片产业,也为了看守守住她好不容易才收拾出来的这座大宅,便干脆就搬了进来。
就住在那片连片平房背后的那座清朝大宅里。
江凌自小有侠气,喜欢和绿林好汉们做朋友,即使江中叶屡次因为此时与她动家法,也一直偷偷摸摸的坚持了下来。
如今翅膀硬了,自然更不必说,自己独一个人住在偌大的宅子里,连个护院都不要,还能抽空抓上几个敢夜半进来探路的毛贼。
杜和带着带玉翻墙而入的时候,江凌正在回廊上兢兢业业的侍弄盆景。
初夏已至,各种绿植都在江凌的打理下长的郁郁葱葱,一片繁茂,因此杜和与带玉刚一落地,就踩坏了江凌的三株花和一片草坪。
带玉似乎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咕哝了一声,就欢快的在园林中探了起来。
等江凌提着刀子气势汹汹的赶来的时候,眼前所见就是满地的枯枝败叶和看着带玉糟践她心血的杜和。
“今天晚上狗肉火锅。”
江凌冷笑了一声,倒提着刀子就朝带玉踱了过去,带玉后脊梁的毛发迅速的竖了起来,警惕的扭过身子,与江凌面面相觑。
连魁班上下,有历史以来最难搞的一人一狗,就这样相遇了。
“先说好,不能弄死,其余的二位随意。”杜和在一旁闲闲的坐了下来,好有兴致的打量了起来。
江凌眼睛一眯,杀气腾腾的说:“你这话是对我说的,还是对那牲口说的?”
“都有吧,毕竟带玉也挺贵的,你应该也能值几个钱。”杜和顺手拿着江凌的杯子喝了口茶,毫无见外的意思。
“值钱就卖了吧,这狗看着挺肥。”
江凌收起了刀,挂起了一抹精打细算的笑容。
带玉最听不得人说他肥,闻言二话不说,一个前扑,江凌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步了杜和的后尘——以同样的姿势仰天倒地。
天幸地上是绵软的草皮,江凌虽然受了惊吓,但是还有闲心叫骂。
“直娘贼,姑婆我收拾了那么多宵小毛贼,还差一个你!你给我滚起来,咱们再战!”
带玉闻言,很人性化的回以一个龇牙,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
“以后你的饭得她做。”
杜和再度闲闲的打断。
带玉将信将疑的看着杜和。
杜和耸耸肩,“院子里就咱们仨,我可不会做狗食。”
带玉打了个响鼻,慢慢的松开了狗爪。
“你休想,姑婆不可能给你做一顿,你就吃草吧,不然就换地方,我这不养牲口,尤其是糟践东西的!”
江凌得了空隙,一个滚翻离开了那里,还没等站起来,就开始恶狠狠的叫嚣。
带玉的动作比他的嘶吼更快,连杜和都没有看清带玉的动作,江凌就以一个更难看的姿势,被带玉按在了地上。
杜和的一口茶喷了出来,被带玉的鞋沾到有多绝望,这个时候就有多开心。
江凌就趴在地上跟带玉吵了起来。
带玉就用高高低低的嚎叫来与江凌叫嚣,一人一狗越说越快,最后骂街声狗叫声连成一片,端的热闹。
杜和端来了两碗水,放到了两人面前,好声好气的劝道:“喝点水再说,看看,嗓子哑了叫起来声音都不脆爽了。”
江凌与带玉齐齐的看了看地上的两碗水,又看了看杜和,不知道眼神中交流了什么东西,居然同时松开了手脚,安安静静的灌起了水来。
一碗水喝完,江凌擦擦嘴,重新回到了小亭子里,带玉一扭三晃的,叼着他的鞋,也蹲在了一只石凳上,挑衅的看着江凌。
三人间气氛尴尬,一时无言。
“我今日同狗争斗,还各有胜负,传出去了绿林上都要笑话我,今日咱们不分出个磁性来,就谁也别想走。”
江凌一砸桌子,快如闪电的捏住了带玉的大脸,带玉则回以低吼,咬住了江凌的衣襟——女孩子总是会有所顾忌,因此一人一狗就这么继续僵持了下去。
杜和叹了口气,试探着说:“这狗是林亭之的,也算是他的代言人,要不,咱们谈谈分红的事儿?”
江凌眼睛一亮,看待带玉的眼光立马又不一样。
虽然曾经说好,买的这片房子有林亭之的三成干股,一成半给了鬼手六子,半成给了江凌作为打理这片房子的佣金,但是到如今,江凌那里的租金攒下了不少,能分佣金的却只剩下杜和与江凌二人了。
短短光阴,鬼手六子就因为为人机灵,被继任者十分艳羡的称作高升了,林亭之去了美利坚生死未卜,曾经坐在一张桌子上谈笑风生的人,就只剩下半桌,还是相看两生厌的那种。
股东不过半数不能分红,江凌是恨死了那两个无故消失的王八蛋,光看着钱不能动的滋味,谁都觉得难受的慌,偏偏她还是颇有原则有坚守的那一种人,就连监守自盗都做不到。
如今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是没有这位仇人又不能分钱,江凌看着带玉的眼神奇怪的连狗都觉得不大对劲,低着头朝后退了两步。
江凌似乎和杜和喜欢的一切东西都过不去,比如说高桥海羽,比如说杨美雪,比如说,带玉。
杜和的大宅子是前朝官员的宅邸,照着江南十步一景的方式修起来,即使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荒废,底子依旧能打,稍作收拾,就比得过四马路上新修的仿古建筑了。
但是带玉是条狗,而且是为狗比较不拘一格的那种,人们喜欢的景致在带玉看来都是攀爬跳跃的好地方,刚一来宅子,江凌辛辛苦苦搬来的花盆就全都被带玉给蹂躏的不成样子。
可是偏偏这条狗决定着江凌能不能从分红中领到钱来买新的花盆来装饰庭院,因而又爱又恨的眼神盯着带玉,恨不得先分了红,再把带玉炖了下酒才好。(未完待续)
不顾着在林亭之盖了一半,另一半还露着天的浴室里洗澡会会有碍观瞻,杜和狠狠地在浴室里头用凉水搓了好一会儿的澡。
即使是曾经救死扶伤的半个医生,杜和也压根无法接受与友人的臭鞋亲密接触过这个难以接受的事实。
好不容易洗的差不多觉得没有林亭之的残留气味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带玉嚎叫了一声,欢快的带着那只黑漆漆的布鞋跳进了浴池里。
之后……
杜和的洁癖被治好了。
带玉似乎在混了味道的浴池里将林亭之的气味与杜和的气味混在了一起,乖乖的叫杜和用十分力气搓洗干净一头狗毛后,就如同变了一个狗,乖巧可爱的蹭着杜和的腿,有爱和谐的与杜和一起回了李家厂。
带玉既然得了病,还成了一条连上墙都要助跑两次的胖狗,自然不能再去警局服役,杜和又看着那李家厂限制的大宅子可惜,便干脆带着带玉搬了进去。
园子里头最早的住户,就是江凌了。
受了杜和的托付,曾经在万国魔术大赛期间小赚了一笔的江凌很快就尝到了做包租婆的感觉,为了方便打理这片产业,也为了看守守住她好不容易才收拾出来的这座大宅,便干脆就搬了进来。
就住在那片连片平房背后的那座清朝大宅里。
江凌自小有侠气,喜欢和绿林好汉们做朋友,即使江中叶屡次因为此时与她动家法,也一直偷偷摸摸的坚持了下来。
如今翅膀硬了,自然更不必说,自己独一个人住在偌大的宅子里,连个护院都不要,还能抽空抓上几个敢夜半进来探路的毛贼。
杜和带着带玉翻墙而入的时候,江凌正在回廊上兢兢业业的侍弄盆景。
初夏已至,各种绿植都在江凌的打理下长的郁郁葱葱,一片繁茂,因此杜和与带玉刚一落地,就踩坏了江凌的三株花和一片草坪。
带玉似乎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咕哝了一声,就欢快的在园林中探了起来。
等江凌提着刀子气势汹汹的赶来的时候,眼前所见就是满地的枯枝败叶和看着带玉糟践她心血的杜和。
“今天晚上狗肉火锅。”
江凌冷笑了一声,倒提着刀子就朝带玉踱了过去,带玉后脊梁的毛发迅速的竖了起来,警惕的扭过身子,与江凌面面相觑。
连魁班上下,有历史以来最难搞的一人一狗,就这样相遇了。
“先说好,不能弄死,其余的二位随意。”杜和在一旁闲闲的坐了下来,好有兴致的打量了起来。
江凌眼睛一眯,杀气腾腾的说:“你这话是对我说的,还是对那牲口说的?”
“都有吧,毕竟带玉也挺贵的,你应该也能值几个钱。”杜和顺手拿着江凌的杯子喝了口茶,毫无见外的意思。
“值钱就卖了吧,这狗看着挺肥。”
江凌收起了刀,挂起了一抹精打细算的笑容。
带玉最听不得人说他肥,闻言二话不说,一个前扑,江凌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步了杜和的后尘——以同样的姿势仰天倒地。
天幸地上是绵软的草皮,江凌虽然受了惊吓,但是还有闲心叫骂。
“直娘贼,姑婆我收拾了那么多宵小毛贼,还差一个你!你给我滚起来,咱们再战!”
带玉闻言,很人性化的回以一个龇牙,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
“以后你的饭得她做。”
杜和再度闲闲的打断。
带玉将信将疑的看着杜和。
杜和耸耸肩,“院子里就咱们仨,我可不会做狗食。”
带玉打了个响鼻,慢慢的松开了狗爪。
“你休想,姑婆不可能给你做一顿,你就吃草吧,不然就换地方,我这不养牲口,尤其是糟践东西的!”
江凌得了空隙,一个滚翻离开了那里,还没等站起来,就开始恶狠狠的叫嚣。
带玉的动作比他的嘶吼更快,连杜和都没有看清带玉的动作,江凌就以一个更难看的姿势,被带玉按在了地上。
杜和的一口茶喷了出来,被带玉的鞋沾到有多绝望,这个时候就有多开心。
江凌就趴在地上跟带玉吵了起来。
带玉就用高高低低的嚎叫来与江凌叫嚣,一人一狗越说越快,最后骂街声狗叫声连成一片,端的热闹。
杜和端来了两碗水,放到了两人面前,好声好气的劝道:“喝点水再说,看看,嗓子哑了叫起来声音都不脆爽了。”
江凌与带玉齐齐的看了看地上的两碗水,又看了看杜和,不知道眼神中交流了什么东西,居然同时松开了手脚,安安静静的灌起了水来。
一碗水喝完,江凌擦擦嘴,重新回到了小亭子里,带玉一扭三晃的,叼着他的鞋,也蹲在了一只石凳上,挑衅的看着江凌。
三人间气氛尴尬,一时无言。
“我今日同狗争斗,还各有胜负,传出去了绿林上都要笑话我,今日咱们不分出个磁性来,就谁也别想走。”
江凌一砸桌子,快如闪电的捏住了带玉的大脸,带玉则回以低吼,咬住了江凌的衣襟——女孩子总是会有所顾忌,因此一人一狗就这么继续僵持了下去。
杜和叹了口气,试探着说:“这狗是林亭之的,也算是他的代言人,要不,咱们谈谈分红的事儿?”
江凌眼睛一亮,看待带玉的眼光立马又不一样。
虽然曾经说好,买的这片房子有林亭之的三成干股,一成半给了鬼手六子,半成给了江凌作为打理这片房子的佣金,但是到如今,江凌那里的租金攒下了不少,能分佣金的却只剩下杜和与江凌二人了。
短短光阴,鬼手六子就因为为人机灵,被继任者十分艳羡的称作高升了,林亭之去了美利坚生死未卜,曾经坐在一张桌子上谈笑风生的人,就只剩下半桌,还是相看两生厌的那种。
股东不过半数不能分红,江凌是恨死了那两个无故消失的王八蛋,光看着钱不能动的滋味,谁都觉得难受的慌,偏偏她还是颇有原则有坚守的那一种人,就连监守自盗都做不到。
如今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是没有这位仇人又不能分钱,江凌看着带玉的眼神奇怪的连狗都觉得不大对劲,低着头朝后退了两步。
江凌似乎和杜和喜欢的一切东西都过不去,比如说高桥海羽,比如说杨美雪,比如说,带玉。
杜和的大宅子是前朝官员的宅邸,照着江南十步一景的方式修起来,即使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荒废,底子依旧能打,稍作收拾,就比得过四马路上新修的仿古建筑了。
但是带玉是条狗,而且是为狗比较不拘一格的那种,人们喜欢的景致在带玉看来都是攀爬跳跃的好地方,刚一来宅子,江凌辛辛苦苦搬来的花盆就全都被带玉给蹂躏的不成样子。
可是偏偏这条狗决定着江凌能不能从分红中领到钱来买新的花盆来装饰庭院,因而又爱又恨的眼神盯着带玉,恨不得先分了红,再把带玉炖了下酒才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