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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8章:鞭子风靡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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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宋出门时习惯戴黑纱斗笠,害怕被苏静给认出来,那样不是就太丢脸了么。那姑娘见也送的戴着斗笠,让她取下来看看她长什么样子。叶宋闻言没动,姑娘便得意道:“我猜你一定是丑得不敢见人了吧,这么丑还出来想看贤王爷,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就跟那将军府里的叶宋一样,自以为打个胜仗就了不起,谁不知道是京城里第一丑的女人,偏偏还想惦记着贤王爷。我看你和她差不到哪里去,哼,真是丑人多作怪!”

    叶宋径直一鞭子挥出去,那姑娘一声惨叫便倒在了地上。叶宋拿捏着手劲儿,并没有全力往姑娘身上挥,让她感觉到痛的同时却没有划破她的衣裳和皮肤,顶多是衣裙上留下淡淡的鞭痕。

    这鞭子一出,整个茶楼都被震慑。

    茶楼里说书的又说得太过传奇,北夏第一女将军,没什么别的特点,就是一身盔甲戎装,骑着高大骏马,手挽黑色长鞭,令敌人闻风丧胆。

    那姑娘惨叫过后意识了过来,顿时一张脸雪白,尽无血色,吃痛偏生捂着嘴不敢再大声叫出来,身子一直往后退,双眼含泪楚楚可怜。

    叶宋站在原地未动,一点点挽起手里的鞭子,道:“今天你运气不好,偏偏遇到了我这个丑人。”

    那姑娘害怕极了,趁着叶宋还没打算要对她痛下杀手的时候,连忙爬起来就往外逃,边跑还边哭喊:“啊啊啊啊~~~杀人了!杀人了!”

    叶青和英姑娘见状赶紧把叶宋拖着走。叶宋若无其事道:“我若是真杀人,她还能好好地跑出去大呼小叫么,分明连血都没见吧……”

    “哎呀二姐快走啦,一会儿事情真要闹大了你想走就走不了了!你不是不想让苏四看见你在这儿偷看他么,这么大的动静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叶宋一想,嗯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后脚就溜之大吉了。

    后来京城里就流传出新的传言,道是丑妇善妒,以叶家二小姐首当其冲。流言是这么说,但那些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姑娘们却不得不收敛,谁也不想突然就挨了鞭子。

    但发展到后来,这鞭子的味道就变了。已经不再是一种凶狠的杀人武器,而是一种手段。正妻教训外头的狐媚小三用鞭子抽,悍妻教训家里的花心丈夫也用鞭子抽,甚至于闺房之乐中夫妻之间情意浓时还是用鞭子抽……

    玄铁鞭变成了小麻鞭、小皮鞭等,大街小巷均有售卖,风靡一时。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一天天流逝着。听说军里不少以前的兄弟们,都从军营里出来了。他们知道叶霆现在不是大将军,叶宋也不再掺和军中事,就连叶修最终也一定不会再留在军营里的,所以陆陆续续地出来,趁着还年轻,凭着自己的本事找份营生。

    兄弟们全是单身汉,一边糊口的同时,还得积极地讨媳妇儿。好些回到自己原先的村子里,村里都有大把的姑娘仰慕,不愁讨不到媳妇儿。但有些是上京里的人,又是孤身一人,那就不太好说了。

    刘刖便是其中一个。长得斯斯文文,满腹才学,但偏偏又不会花言巧语哄女孩子,约莫上京的女孩子觉得像这样的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酸腐书生还不够风流,因而就不太吃香。

    苏静果然也说话算话,正积极地牵线搭桥,给刘刖他们剩下的那一帮单身的兄弟们安排相亲。像季家兄弟等大部分粗人都不愿意去,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就是糙汉子一枚,人家官家小姐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就算看得上估计将来成亲以后也没有什么地位,还不如找一个寻常人家的姑娘,老婆孩子热炕头,踏实快活地过一生呢。

    但刘刖想法不一样,他是读书人,生活习性自然比兄弟们讲究。他想找的女子,是能够和他谈天说地谈理想,并且赌书泼茶闲时趣的一个人。

    官家小姐大多知书达理,应该很和他心意。

    因而刘刖把自己拾掇拾掇,从开始的寻常女子相亲相到了后来上流社会的官家女子。他对女子的样貌并没有太高的要求,见惯了贤王的风流绝色,也见惯了叶家二小姐的英姿飒爽,再回头来看这些小家碧玉,都觉得稀疏平常。但他追求的是精神境界,只要两人话谈得来,有共同的爱好,那就足矣。

    茫茫人海中,能寻觅到一个与自己兴味相投的人,也算是缘分。

    但相亲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官家小姐们中间又不乏心高气傲的,看不上他他也不勉强。再加上叶宋她们太闲了,闲得骨头都快发霉了,总要隔三差五去凑回热闹。

    结果到现在都没成功。

    天气渐渐转凉。英姑娘除了每日跟着叶宋一起胡闹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时间留下来照顾白玉。

    白玉气色被她养得很好,已经停药了一段时间了,气息脉搏也十分平稳,并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但人就像是睡着了一样,怎么都不醒。

    除此以外,她小鬼医的名号在京城里也有流传,公卿贵族中常有人来找她去看病,她不如当初她爹鬼医那么脾气怪躁,有时间的就背着药箱去看一看,但收的诊金也不低。

    她寻思着,要是诊金不收得高一点,将来开药庐拿什么作为本钱呢?

    这天英姑娘背着药箱刚从一个官宦人家出来,在街上闲晃着。不经意间路过街上的一家铺子时停了下来。她仰头观望,铺子有一些成熟了,但门槛她还是很熟悉。

    点心铺子,门槛挂着白色帆布。

    以前老有掌柜的挽着手臂站在门口,似在招揽客人。迎面看见她来,便会对她招手让她进去吃点心。那时她最大的喜好就是进这铺子里吃点心。

    而今再看,铺子里进进出出的客人是有一些,应该生意还不错,但是老板却没有再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英姑娘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感到嘴馋了,她只是有些感慨。那段时间其实她过得是不快乐的,这里的点心给了她最大的慰藉。如今一切都放下了,她显得很平静。

    身上的药箱有些重,她人又娇小,迟疑了一下,还是从点心铺子前走过,心想着等哪个时候自己空了手再来好好吃吃这里的点心吧。

    结果堪堪一走过,刚好就有个伙计送客人出门来,一眼瞧见了英姑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再定睛一看没错,立刻就转身冲进铺子里对着老板大叫:“老板!老板!英子姑娘回来了!”

    他们的老板一身长衫,书生模样,正站在柜台里拨算盘,眉宇之间的神色有些商人的老成,一闻言抬起头来,放下手里的算盘就走了出去,一看,果真是英姑娘。

    掌柜沉寂很久的心情,流露出由衷的喜悦。他轻声唤道:“请问是英子姑娘吗?”

    英姑娘脚步一顿,回过身去一看,见是掌柜的出来了。她对他露出一笑,“是我呀。”

    店铺老板松了口气的样子,道:“我刚刚还以为我认错了人呢,你回来了。”

    “对呀我回来了。”

    “怎的回来了也不打声招呼,从门前路过也不进去坐一坐吗?”店铺老板习惯性地挽着手臂,道,“是不是我这店里的点心已经让你厌烦了?”

    英姑娘有些尴尬,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怪不好意思的,我这拿着东西,不太方便。”

    “东西拿进去放一放就可以了。”

    最终英姑娘还是跟着店老板一起进去了。老板给她留了一个以前她常坐的位置。那个位置几乎是她的专属,就连后来她离开京城以后,那个位置也从未对别人开放过。

    店里的伙计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老板既然不说,他们也不提。

    如今英姑娘一来,点心铺子里伙计们都热情洋溢了起来。在老板的吩咐下,将刚出炉的各式各样的点心都上了一份给英姑娘品尝。

    英姑娘吃了一口点心,无限回味,脸上渐渐洋溢起神采,对店老板赞不绝口道:“这么久不吃,这里的点心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吃!我给你点赞!京城除了你这里,绝没有第二家!”

    她吃得狼吞虎咽的,很凶。大抵真是饿了。店老板见之,不由想起第一次看见英姑娘时候的情形,当时她来参加试吃大赛,也是吃得一脸凶相,到最后还得让人把桌子给她挪开,否则她站不起来。

    店老板想到这里,不由失笑。

    英姑娘嘴巴里包得满满的,囫囵问:“什么事这么好笑?”

    店铺老板道:“没什么,你这个样子只是让我想起了你第一次来这里试吃比赛的时候。”

    英姑娘脸色微赧,缓缓咽下,道:“那个时候太不好意思了,一定让人看笑话了。”

    店铺老板挑挑眉,道:“没有,反而让人觉得很可爱。”

    英姑娘噎了一噎,没有再说话。铺子老板也意识了过来,或许自己这么说有些失礼,便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又道:“英子姑娘这一离京便去了许久,都去了哪些地方?”